2011年高考志愿填報勝經之快速入門200問答(5)
2011-02-11 10:16:37《高考志愿填報勝經2011》文章作者:張藝執
二、招生和錄取
47問:各地普通高校招生需公布哪些信息?
答:各地普通高校招生一般應當公布以下信息:(1)招生政策規定;(2)高校招生計劃;(3)高校招生章程;(4)藝術專業聯考合格線,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測試入圍標準和名單;(5)享受照顧政策的加分投檔考生名單;(6)軍事、公安、藝術合格考生名單;(7)全省考生分數段、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和學校調檔分數線;(8)錄取時間安排和錄取進展情況;(9)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信息;(10)提前單獨招生考試錄取考生名單,等等。
48問:各地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何時公布?
答:各地的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即招生專業目錄)一般是在即將開始填報高考志愿的5月初至6月中下旬,在各地專門主辦的招生考試雜志、報刊上向社會公布。有些地方僅在開始填報志愿的前幾天才向社會公布,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公布似乎有越來越晚的趨勢。
當然,在每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錄取結束后,院校的征集志愿計劃將通過各地招生考試信息網(由各地省級招生辦或教育考試院主辦的)、有關新聞媒體及各填報征求志愿確認點向社會公布。(原創作者:張藝執)
49問:怎樣可較早知道高校招生計劃?
答:由于各地向社會公布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即招生專業目錄)似乎有越來越晚的趨勢,那么,怎樣才可以較早的知道心儀高校的招生計劃呢?(1)教育部開設了"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考生可在4月中下旬至5月初,通過這個渠道查詢各高校各專業的招生計劃。(2)在4月中下旬至5月初,有些披露信息及時的高校就在本校的招生信息網上,向社會公布本校的招生來源計劃(即分專業的招生計劃)。(原創作者:張藝執)
50問:什么是高校招生章程?
答:由高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的,并經其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進行審核備案后,才可向社會公開發布的且不得擅自更改的并必須嚴格執行的有關高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和重要依據的謂之高校招生章程。(原創作者:張藝執)
51問:招生章程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教育部每年都明確規定"招生章程主要內容包括:高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層次(本科、高職或?),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辦或民辦高;颡毩W院、高等?茖W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經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如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及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52問:招生章程與"招生簡章"有何區別?
答:從名稱上看,只是將"招生簡章"改為"招生章程",但這絕不僅僅是字面上的"一字差異"。從理論上來講,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社會的進步,教育改革的深化。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從計劃經濟時代的"簡章"跨到了市場經濟時代的"章程",這一字之改具有非常深遠的意義。
從法律上來說,招生章程具有很強的法律規范性的作用,而"招生簡章"則基本不具備什么法律規范性的作用。這對廣大考生及家長這個"弱勢群體"來說具有一種較好的保護。反過來說,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對高校就是一種較強的約束,當然也有保護。用招生章程招生,將大大有助于高校實現公正、公平、公開的"三公"原則,將把我國依法治招推進到一個新階段。
從實踐上來說,由于"招生簡章"僅介紹一般性報考內容,而報考的核心內容(錄取規則等)是不公開的,可招生章程就不同了,錄取規則等17項招生信息是其必須公開的主要內容。通過錄取規則中"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級差、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這些具體的規定內容,給了廣大考生及家長以用武之地,所以不能"跟著感覺走",而必須"跟著招生章程走,掌握報考新技巧"。 (原創作者:張藝執)
53問:招生章程的作用是什么?
答:教育部在連續10年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均明確指出:"高等學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學校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的主要形式,高等學校應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錄取新生。"
54問:高校招生章程應何時向社會公布?
答:教育部明確規定:"高校須于4月1日前將本校招生章程上傳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gaokao.chsi.com.cn)'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臺(以下簡稱"陽光高考"平臺);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須于4月10日前完成對所屬高校招生章程的審核、備案工作。"
55問:教育部對招生章程有什么基本要求?
答:教育部明確規定:"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其內容必須真實、準確、表述規范,且必須經高校的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進行審核備案。高校的招生章程經審核備案后方能向社會公布,且不得擅自更改。民辦高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在招生宣傳(廣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隱瞞辦學類型、層次的簡稱。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高校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
56問:招生計劃中"限招英語"是什么意思?
答:高校招生專業目錄中的"限招英語"是指招生院校(專業)只招收高考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的考生,高考時考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的考生不能填報相應的院校(專業)。
57問:語言類院校對外語口試成績有何要求?
答:對有外語口試要求的招生專業,各院校均會在招生章程中提出明確的要求,有的已在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欄內加以注明。省級招生辦(教育考試院)只提供外語口試成績,至于哪個等級可報考由招生院校自主決定?忌稍谔顖笾驹盖安殚喐餍5恼猩鲁毯驼猩鷮I目錄,了解相關專業的外語口試成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