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大學2011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2011-01-26 18:49:49長春大學
長春大學是省屬綜合性大學,面向全國招生。學校坐落在美麗的北國春城長春市。學校學科門類齊全,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九大學科門類。設有20個教學院部,46個本科專業,全日制在校生14717人。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從事藝術設計、美術創作、音樂表演、教育教學和理論研究工作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范圍:
美術專業:山東、湖南、江西、山西、河南、河北、陜西、福建、吉林(吉林省使用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我校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
音樂專業:山東、湖南、江西、山西、河北、吉林、內蒙古。
三、學制層次:
各專業學制均為四年,本科,授予文學學士學位。
四、報考條件:
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藝術設計、繪畫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音樂表演(器樂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小號、圓號、大號、薩克斯、鋼琴、嗩吶、二胡、手風琴、揚琴考生。
音樂表演(流行音樂方向)招收吉他、貝斯、合成器、鼓、西洋管弦樂、民樂及流行演唱考生。
所有報考我校藝術類的考生,如本省有藝術類專業聯考則必須參加專業聯考且專業聯考成績達到本省合格線,方可參加我校藝術類專業報名及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