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國音樂學院本科招生簡章
2011-01-05 14:28:13中國音樂學院
一、招生專業、學制、名額
專 業 | 系 別 | 專業方向 | 學 制 | 招生名額 |
音樂學 | 音樂學系 | 音樂學 | 本科五年 | 15 |
音樂科技 | 本科五年 | 3 | ||
音樂教育系 | 音樂教育 | 本科四年 | 42 | |
藝術管理系 | 藝術管理 | 本科四年 | 25 (其中文科17理科8) |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作曲系 | 作曲與作曲技術 理論 | 本科五年 | 22 |
音樂表演 | 聲樂歌劇系 | 演唱(民族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演唱(美聲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
國樂系 | 中國樂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6 | |
鋼琴系 | 鋼琴 | 本科四年 | 15 | |
管弦系 | 管弦樂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8 | |
指揮系 | 合唱指揮 | 本科五年 | 2 | |
樂隊指揮 | 本科五年 | 2 |
注:
1、作曲系招收具有良好音樂基礎與潛質的考生。前兩年統一學習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方面的基礎課程,第三年開始選擇不同的專業方向(包括作曲、電子音樂作曲、作曲技術理論、電子音樂制作、視唱練耳等)。
2、演唱專業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聲唱法的考生。
3、中國樂器演奏專業方向招收演奏嗩吶、管子、笛子、笙、打擊樂、二胡、板胡、琵琶、箏、阮、三弦、揚琴、古琴、柳琴、箜篌的考生。
4. 管弦樂器演奏專業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巴松、薩克斯管、圓號、小號、長號(包括次中音長號、低音長號)、大號、打擊樂的考生。
二、報考條件
(一)我院面向全國招生,符合下列條件者方可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準;
4、所在省(市)已組織音樂類專業統考的須統考合格(未涉及我院招生專業的除外)。
(二)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報名方式與時間
我院面向全國招生并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在現場報名,不受理函報,不預審錄音。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1 月 5日——1月15日
(二)網上報名要求:
1、考生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日期內自行登錄中國音樂學院本科招生網站進行網上報名(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網上報名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網報信息。
2、考生必須按網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因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影響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必須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內到我院進行現場確認和交費,否則網上報名無效。
(三)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和要求:
1、現場確認時間:
2月20日:音樂學(含音樂科技)、音樂教育、作曲、指揮、鋼琴、管弦系
2月21日: 聲樂歌劇、國樂、藝術管理系
2、現場確認地點:本院(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3、現場確認時應交以下材料(費用):
(1)考生所在單位或學校的介紹信,城鄉待業人員持街道辦事處或鄉政府介紹信,待安排退轉軍人持縣(區)民政部門介紹信,現役軍人持大軍區級政治部介紹信。介紹信上必須寫明考生的出生年月和文化程度;
(2)本人二代身份證,查驗原件交復印件;
(3)凡實行藝術專業統考省(市)的考生,必須持本省(市)藝術專業統考合格證或報考證報名確認并交復印件(戶口所在省(市)無要求的除外);
(4)報名費和專業一試費100元,專業二試、三試另收費各80元;
(5)考生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2張(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及報考專業);
(6)報考作曲系的考生須交本人多聲部音樂作品2—3件;
(7)報考音樂學、音樂科技專業方向的考生,須交有關音樂的文章1篇(除詩歌外,文體不限);
(8)報考合唱指揮專業方向的考生,須交自選考試合唱曲樂譜1首(帶鋼琴伴奏),一式兩份;報考樂隊指揮專業方向的考生,須交自選考試曲目總譜復印件一份(如指揮系沒有該作品的雙鋼琴譜,考生須自備并提交該作品雙鋼琴譜一式兩份);參加過合唱隊或樂隊的考生由單位開具證明,與報名材料一并提交;
(9)考生所交介紹信、作品、論文等材料和報名考試費,不論參加考試與否,一律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