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工作通知
2011-01-05 09:53:43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各州(地、市)、縣(區)招生辦公室,青海油田教育中心,各有關高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0】9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藝術類考生須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實行省級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級統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兩種形式。美術專業必須參加省級統考。
一、報名
(一)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者均可報考。
(二)省級統考報名要求:
時間:2011年1月15日至17日,逾期概不補報。
地點:青海師范大學教務處(北校區田家炳教育書院三樓)
報名時,考生必須出具第二代身份證及戶口所在地縣(區)招生辦公室提供的2011年普通高考報名考生號,考生本人到現場數碼照相(他人不許代報)。省內高中應屆畢業生攜帶學校證明,往屆生及省外借讀高中生攜帶縣(區)招生辦公室證明。
(三)參加校考的考生按招生院校的考試要求自行與學校聯系報名。
(四)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與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同時進行,由考區招辦負責。
二、專業考試
(一)我省省級統考時間為:2011年1月19日至20日。
(二)考試科目與分值:
1、省級統考科目: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民族工
藝美術類、播音與主持類。考生所報專業屬于省級統考專業范圍內的必須參加省級統考。
(1)美術類:考試科目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寫(100),滿分為300分。
(2)音樂類:考試科目為:聲樂或器樂(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長任選一門作為主項參加考試)(160分)、練耳、樂理(筆試100分)、視唱(30分)、面試(10分)、滿分為300分。
(3)舞蹈: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即興舞蹈表演(70分)、滿分300分。
(4)民族工藝美術:唐卡臨摹(100分)、圖案命題設計(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寫(100分),滿分300分。
(5)播音與主持:朗讀自備文學作品(70分)、朗讀指定文學作品(80分)、即興評述(80分)、形象、語音和音色(70分),滿分300分。
2、校考:由招生院校組織實施。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獨立設點進行校考,我省考生可自行選擇參加院校的校考。若招生院校在省級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再行組織校考,考生須在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的基礎上再獲得校考合格證。參加校考時考生持戶口所在地縣(區)招生辦公室開具的證明及考生號、省統考合格證直接到院校報考。
招生院校如組織我省統考未涉及到的藝術類專業考試,須提前將考試專業報我辦備案。對于統考類別涉及到的藝術專業,如學校有特殊選拔要求需要進行校考,須在1月25日前將有關特殊選拔要求的專業報我辦批準后方可向社會公布考試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業 (經教育部批準的院校除外)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不再組織校考。
3、我省省級統考由省招辦組織,青海師范大學負責考務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