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郵電大學2011年保送生招生簡章公布(2)
2011-01-04 17:32:07南京郵電大學招生信息網
二、申請程序
采取由學生本人申請,所在中學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學生填寫《南京郵電大學2011年中學保送生情況登記表》,依照填表的要求逐項填寫后,經中學校長簽字蓋章后,隨獲獎證書復印件、個人陳述(不超過1000字)等材料,于2011年1月5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準)郵寄或送到南京郵電大學招生科。
三、考核與錄取
1、由我校招辦組織保送生文化測試和考核,根據考生測試成績參考考生平時成績,綜合評價,確定候選人名單,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擬錄取的保送生名單。具體測試、考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我校按照規定時間將擬錄取保送生數據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并將相關信息報送省教育考試院進行集中公示。
3、經公示無異議并審核通過的考生由省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
4、符合保送生條件第(一)(二)(三)項的考生,均可向我校申請本碩連讀。
四、監督制約機制
1、南京郵電大學紀委監察處負責全程監督,接受投訴。
2、申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推薦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照一定程序進行推薦工作。如有弄虛作假者,將取消推薦學生的被選拔資格及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資格,并暫停直至取消中學今后推薦保送生資格。
五、若國家或江蘇省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六、聯系方式:
1、電話:(025)85866669、85866668、85866270(傳真)
2、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文苑路9號(210046)
南京郵電大學學生處招生科
3、網址:http://zs.njupt.edu.cn/
4、電子信箱:zsk@njupt.edu.cn
七、本簡章由南京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點擊下載:南京郵電大學2011年中學保送生情況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