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廣西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通知
2010-12-01 17:55:46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
各市、縣招生辦公室(考試院):
我區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即將開始。為了做好這項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ㄒ唬2011年普通高考報名于2010年12月1日開始,各地級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可根據本地情況對報名時間作出具體安排,并向考生公布。
。ǘ﹨⒓尤珖y考、中職對口、中職“3+2”直升、小教大專班、退役士兵專升本和其它特殊類型的單招生,如保送生、特殊教育(殘障生)、職教師資班、煤炭企業優秀青年、區內高職院校單招生等報名截止時間為2010年12月25日。
只報考中職對口升高職的考生,報名時間可延遲到2011年2月25日。
。ㄈ┯馄诓辉俎k理普通高考報名手續。
二、報名條件
。ㄒ唬┓舷铝袟l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具有廣西常住戶口。外省遷入人員還需符合我區有關戶籍、學籍審核的規定。
。ǘ┩馐∪藛T將戶口遷入我區的,在我區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其有關戶籍、學籍的審核認定,按自治區教育廳、公安廳《關于加強戶口遷移人員普通高考報名和享受照顧政策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試〔2009〕5號)執行。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生之外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桂教考試〔2009〕5號文件規定的戶口遷移人員。
三、報名對象
。ㄒ唬┥暾垐罂计胀ǜ叩葘W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統考生、中職對口、中職“3+2”直升、小教大專班、退役士兵專升本和其它特殊類型的單招生,如保送生、特殊教育(殘障生)、職教師資班、煤炭企業優秀青年、區內高職院校單招生等,均須參加普通高考報名。
。ǘ┲新殞、中職“3+2”直升、小教大專班考生報考普通高職高專者,每一名考生只能有一次錄取機會,即無論是報考中職對口、中職“3+2”直升、小教大專班,還是報考普通高職高專,一旦被錄取即不能換錄,否則將失去錄取機會。由于2011年中職對口、中職“3+2”直升、小教大專班招生錄取工作在普通高職高專錄取之前,因此,考生在報考時必須持慎重態度。
申請報考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招生的條件:
1.具有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
2.獲得職業資格(技能)證書。
四、報名地點
。ㄒ唬└魇小⒖h招生考試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設置一定數量的普通高考報名站。
。ǘ┥暾垐罂计胀ǜ叩葘W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統考生、中職對口、中職“3+2”直升、小教大專班、退役士兵專升本和保送生、特殊教育(殘障生)、職教師資班、煤炭企業優秀青年、區內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及其它特殊類型的單招生等,均須在其常住戶口所在的市、縣招生辦公室設置的報名站報名。
。ㄈ└鲌竺静坏棉k理外省借考考生報名手續。
(四)符合報考條件的在校學生,如果本校是所在縣、市招生考試部門設置的報名站,則可在本校報名。
。ㄎ澹┰趶V西定居的外國僑民符合報考條件的,持自治區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在現居住的市、縣招生考試部門設置的報名站報名。
五、報名辦法
。ㄒ唬┻x擇考試科目。
1.我區2011年普通高考科目設置為“3+小綜合”。報名時,考生必須確定自己的考試科目,可選擇“3+文科綜合”或者“3+理科綜合”,二者不能兼報。
2.文史類、藝術(文)類考生考語文、數學(文)、外語和文科綜合。填報志愿時,文史類考生,可選報文史類的所有專業;
藝術(文)類考生除可選報藝術文類所有專業外,還可選報文史類的所有專業。
理工類、體育類、藝術(理)類考生考語文、數學(理)、外語和理科綜合。填報志愿時,理工類考生,可選報理工類的所有專業;體育類考生除可選報體育類所有專業外,還可選報理工類所有專業;藝術(理)類考生除可選報藝術理類所有專業外,還可選報理工類所有專業。
3.報考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考生,要考2門文化科目,開考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論壇),其中語文為必考科目,數學和英語為選考科目,考生可以任選一門參加考試。
報考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職教師資班(此項考試為暫定項目,如該校計劃有變化,則取消該項考試)的中職畢業生,需考語文、數學、英語三門文化課。
4.報考退役士兵專升本的考生,要考政治、英語2門文化科目和1門專業基礎課。專業基礎課根據招生專業所隸屬的學科門類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測試。
(二)考生報名時應交驗的材料。
1.戶口證明材料。
。1)城鎮考生應交驗戶口本,農村考生如果有戶口本,交驗戶口本,無戶口本,應交驗公安派出所證明(證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戶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數的身份證號等)。
(2)符合報名條件的外省遷入人員的送審材料。須在報名前填寫《外省遷入人員報名申請表》,連同本人戶口本復印件(報名點要審核原件,并確認復印件與原件是否相符。隨撫養人遷入廣西的考生須出具民政部門頒發的《收養登記證》)、高中學籍登記表復印件,以及就讀學校出具的證明一起交給縣、市招生辦公室(考試院),由地級市招生辦公室(考試院)按規定進行審核認定。同時,各地級市應將上述審核認定后的材料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一份備案。
2.學歷、學力證明材料。
。1)除應屆畢業生以外,其它考生需提供學歷、學力證書。凡不能提供學歷證書者,一律視為“同等學力”。“同等學力”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一是初中畢業后滿3 年;二是經縣級(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具有高中畢業的知識及能力,達到高中畢業的知識水平,并認定其具有“同等學力”。
。2)中等職業學校(即普通中專、中師、職業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應屆畢業生,須交驗學校出具的證明(須證明入學時間、入學前戶口、是否應屆畢業班學生等)。
(3)具有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文憑的2010年退役士兵報考專升本的,須交驗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和退役士兵證件。同時,各地級市應將上述審核認定后的材料復印件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一份備案。
3.有關加分、降分照顧證明材料。
。1)適合加分、降分照顧規定的考生(見附件1),須出具有關證明、證件。
外省遷入人員或持有《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以及區內戶口遷移和異地就讀人員享受地域性及少數民族降分照顧政策的規定,按自治區教育廳、公安廳《關于加強戶口遷移人員普通高
考報名和享受照顧政策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試〔2009〕5號)審核認定。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須交驗縣級(含)以上僑務部門出具的證明;臺灣省籍考生須交驗縣級(含)以上統戰部門出具的證明。
4.聽力殘疾考生外語聽力免試證明材料。
聽力殘疾考生免外語聽力測試的,須于4月15日前呈交考生本人的申請報告及地級市(含)以上醫院或高考體檢指定醫院出具的聽力檢測證明。
。ㄈ﹫罂俭w育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區體育專業術科統一考試。
(四)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區藝術專業統一考試報名,且統考合格者方能按學校的錄取規則參加錄取。普通高考報名與專業統考報名同時進行。全區藝術專業統考未涉及的專業,只需參加所報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但是報名時必須選擇“區外藝術術科”標志。報考廣西藝術學院等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清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東華大學、江南大學、北京服裝學院、北京印刷學院(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天津工業大學、復旦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蘇州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浙江傳媒學院(僅限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錄音藝術等4個藝術類本科專業)、浙江理工大學(僅限藝術設計1個藝術類本科專業)、內蒙古大學(僅限音樂表演、表演、音樂學等3個藝術類本科專業)、河北傳媒學院(省級統考范圍以外的本校部分藝術類專業)、大連藝術學院(省級統考范圍以外的本校部分藝術類專業)、中國傳媒大學南廣學院(省級統考范圍以外的本校部分藝術類專業)、成都理工大學廣播影視學院(省級統考范圍以外的本校部分藝術類專業)、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省級統考范圍以外的本校部分藝術類專業)等18所大學的本科藝術類專業以及中央戲劇學院(含影視表演、人物形象設計專業)、北京電影學院、中央美術學院(高職高專的動畫專業)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的考生,參加全區藝術專業統一考試并合格后,還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報考區外其他院校本科層次藝術專業的考生,如報考學校要求加試,還需參加學校組織的加試。
2011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區藝術專業統一考試美術類考試科目為色彩、素描、速寫3科,每科滿分為100分,總分為300分。報考區外普通高校本科美術類專業的考生,統考成績須達我區藝術統考?坪细窬,且統考3科總成績不低于180分,其中至少2門科目各不低于60分,方可參加學校的加試。
。ㄎ澹┓蠄罂紬l件的所有考生均應簽訂誠信高考承諾書。
六、體檢工作
。ㄒ唬┛忌w檢工作由各地級市招生考試部門會同當地衛生部門協商作出安排。
考生的體檢應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主檢醫師應由具有副主任醫師(含)以上職稱、責任心強的醫生擔任。主檢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應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2010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規定的標準,對考生作出相應的結論。非指定的醫療機構為考生作出的體檢結論無效。
各地體檢工作應在3月30日前完成。
。ǘw檢結果應及時告知考生。各級招生考試機構應提醒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注意體檢醫生對本人各項體檢作出的結論或意見。同時,各級招生機構應及時將肝功能檢查結果告知考生。體
檢結果的有關具體告知方式由各地級市招生考試部門確定。
。ㄈ┳灾螀^招生考試院指定一所醫院為考生體檢的終檢醫院,負責協調有關方面對有異議的體檢結論作出最終裁定?忌鷮w檢結論持有異議,要求進行復查申請的,須于2011年4月10日前到當地招生辦(考試院)領取并填寫《體檢復查申請表》,由地級市招生辦(考試院)匯總報我院同意后,在我院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查,并由該醫院根據復查體檢結果對復查體檢結論作出最終裁定。我院受理各市報送《體檢復查申請表》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凡申請復查的考生,其電子檔案的體檢結果以復查結果為準。
七、信息采集
(一)考生信息采集是招生考試工作最基礎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環節。各市、縣招生部門必須嚴格按附件2的內容采集考生有關信息,并確保信息準確。對已錄入的考生信息應由考生本人簽字認可。
。ǘ└鞯丶壥姓猩荚嚥块T向我院上報考生信息時間:
1.2010年12月27日12:00前上報所有考生報名信息庫(中職對口考高職除外,此類信息于2011年2月28日前上報)。
2.2011年3月31日前上交體檢表。
3.2011年4月15日前上交《體檢復查申請表》。
。ㄈ┌唇逃康囊幎ǎ忌畔⑸蠄蠛鬅o論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都不得更改。因此,所有考生報名信息均以各市招生辦(考試院)最終上報我院的數據為最終數據,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政治面貌、報考科目等。請學校及考生認真仔細核對相關信息,確保信息的準確無誤,避免因考生信息錯誤導致影響考生考試、錄取和無法進行學籍電子注冊等情況的發生。同時,對考生高考報名結束后因個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報考科目等信息的,我院不予受理。
。ㄋ模楸WC相片采集質量以適應制作各類證書的要求,各報名站應逐步淘汰分辨率較低的人像采集攝像設備,在更換設備時應以目前我院下發的各類考試報名軟件所支持的數碼相機為標準。
八、照顧資格公示
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各中學要切實做好具有照顧資格的考生公示工作。公示的內容須包括:
。ㄒ唬┛忌畔
1.屬于在校生的,應包括姓名、班級、高考報名順序號、享受照顧項目(填序號,凡具備照顧資格的項目均需填寫公示)(見附件8)。
2.屬于社會考生的,應包括姓名、戶口所在地、高考報名順序號、享受照顧項目(填序號,凡具備照顧資格的項目均需填寫公示)(見附件8)。
(二)公示的時間(天數)、公示的單位、舉報電話。
九、報考收費
報名考試收費標準按自治區物價局桂價費〔2009〕212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歸集收費辦法另文通知。
藝術類專業統考報考費由考生到考點確認時統一繳交。
十、加強領導,切實做好報名工作
。ㄒ唬┮訌娖胀ǜ呖紙竺ぷ鞯念I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加強對所屬單位的檢查指導,認真把關、負責。
。ǘ┮袑嵓訌妼忌鷪罂假Y格的審查。重點對戶籍和學籍的審核,防止弄虛作假,防止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報名。
。ㄈ┮獓栏駥ο硎芗臃只蚪捣终疹櫿邔ο蟮膶彶閷徍。
一是對各項享受加分或降分人員進行審查審核,嚴防遺漏或者弄虛作假。二是對外省人員遷入到有降分照顧地域的進行嚴格審查審核,防止區外“高考移民”。三是對區內從非降分地域或降分少的地域遷入到有降分地域或高于原降分地域的人員進行嚴格審查審核,防止區內“高考移民”。
。ㄋ模┮J真實行公示制度。除對各項享受加分或降分人員要按要求進行公示外,對所有報名參加普通高考人員名單均應在報名點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
(五)要認真核對考生相關信息。對考生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等信息,要認真核對其戶口簿(本),并在錄入時反復核對。
。└魇、縣招生考試機構要做好報名工作相關政策和規定的宣傳,確保有關政策和規定落實到位,要把報名工作的有關信息傳達到轄區內的報考單位及轄區內的所有中等職業學校。針對報名期間中職畢業生可能在外地實習的情況,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要制定便于考生報考的辦法,報名、照相、體檢等工作盡可能安排在同一時間段內完成。2011年普通高考報名期間,我院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地報名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發現問題將責成所在地有關部門予以糾正。
十一、其他
。ㄒ唬2011年我區普通高考報名工作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如12教育部另有新的規定,以教育部新的規定為準。
。ǘ└鞯丶壥姓猩荚嚈C構負責制定轄區內報名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ㄈ┚哂衅胀ǜ咝8呗殻▽?疲┊厴I證書的2010年退役士兵報考專升本,如全區報考人數不足30人,則暫不開考,考生報名資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紙鲈O在地級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以地級市為統計單位,報考人數不足10人的,不單獨設立考場,考生統一集中到南寧參加考試。
。ㄋ模┳灾螀^統考項目時間安排。
1.藝術專業統考時間:2011年1月中旬。
2.體育術科統考時間:2011年3月18日至28日。
3.英語口語考試時間:
第一次考試:2011年3月5日—3月7日。
第二次考試:2011年4月9日—4月11日。
4.中職對口、中職“3+2”直升、小教大專班、退役士兵專升本、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職教師資班(暫定項目)考試時間:2011年4月9日—4月10日。
(五)本通知所有規定的解釋權屬于自治區招生考試院。
附件目錄:(點擊下載)
1. 廣西壯族自治區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有關照顧政策
2. 廣西壯族自治區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樣表)
3. 考生報名登記表填報說明
4. 廣西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獨生子女考生和雙女結扎戶女兒考生登記表
5. 外省遷入人員高考報名申請表
6. 留學人員隨歸子女考生登記表
7. 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登記表
8. 廣西2011年普通高考享受照顧政策資格名單公示(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