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郵電大學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2)
2010-11-29 14:24:03北京郵電大學
4、簽訂招考協議:根據藝術特長測試成績、平時文化課成績綜合確定北京郵電大學2011年藝術特長生推薦資格并簽訂協議,高考錄取時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政策執行。
五、錄取辦法
1、確定推薦資格:在綜合考察考生高中階段學業成績、思想素質的基礎上,根據我校組織的專業測試,結合樂團的需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認定一部分藝術水平突出、品學優良的學生,給予其2011年北京郵電大學藝術特長生推薦資格,并簽訂《北京郵電大學2011年藝術特長生招考協議》。
2、錄取原則:與我校簽訂協議的藝術特長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報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份,須填報“北京郵電大學”為平行志愿第一所學校),并在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同科類招生專業計劃范圍內填報專業志愿(不含軟件工程、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專業),必須服從專業調劑。
具體政策如下:[以下最低錄取分數線均指我校普通專業(不含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專業)在當地最低錄取分數線(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為模擬投檔線)]
最低錄取分數線下50分項目:
(1)銅管:小號、短號、圓號、長號
(2)木管:雙簧管、巴松、單簧管
(3)聲樂:美聲
(4)舞蹈
(5)弦樂:低音貝司、中提琴
最低錄取分數線下40分項目:
(1)銅管:大號、次中音號
(2)木管:短笛、低音薩克斯
(3)聲樂:民歌
(4)弦樂:大提琴
(5)打擊樂
最低錄取分數線下30分項目:
(1)木管:長笛、降E薩克斯、降B薩克斯
最低錄取分數線下20分項目:
(1)弦樂:小提琴
所有降分錄取考生的高考成績均不得低于當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由我校審查、錄取。
注意:以上優惠政策以高考滿分為750分的省份為標準而制定。對于滿分小于750分的省份,優惠政策中的降分將按比例折算。
3、專業安排:根據考生高考分數、個人志愿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安排在我校相關專業學習,在校期間必須為藝術團服務。
六、其他
1、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公平、公正地進行申請。申請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的被選拔資格,并通報考生生源地省級招辦將其行為列入高考誠信檔案;已經通過高考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由高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2、如本簡章與教育部最新文件有沖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3、本簡章由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相關聯系方式:
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網:zsb.bupt.edu.cn或www.zsb.bupt.cn
本科招生辦公室電話:010-62282045,傳真:010-62283407
團委(學生活動中心204)電話:010-62282765,62282654,傳真:010-62282654
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北京郵電大學團委
2010年12月8日
高考網整理了北京郵電大學2010年、2009年的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以供參考。
查看:2010年北京郵電大學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