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考生及時查看2011年廈門大學的自主招生報名條件、招生計劃、報名時間、選拔程序、錄取辦法、聯系方式等,高考網特搜集了2011年廈門大學自主招生簡章,以供考生和家長參考。以下為具體內容:
2011年廈門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已經公布,如下。
2011年廈門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積極探索多樣化人才培養新模式,切實從考生興趣出發,為考生提供更多選擇機會,減輕考生負擔,推進中學素質教育深入實施,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各自學校的總體目標和辦學特色,2011年我校與北京大學(含醫學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南開大學、復旦大學、山東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山大學、四川大學、蘭州大學、香港大學等十三所綜合性大學決定在自主選拔錄取中聯合命題、統一組織筆試并共享考試成績。我校2011年自主選拔(含保送)將繼續采取“中學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的原則,歡迎各中學向我校推薦具有創新潛質、學科特長,以及全面發展、綜合素質較高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具體招生簡章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我校在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自主選拔(含保送)錄取工作。
二、招生計劃
我校2011年自主選拔計劃占本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5%,擇優選拔,寧缺毋濫。
三、報名條件
1.申請我校保送生資格
(1)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總決賽三等獎以上的考生,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總決賽二等獎以上的考生。此類考生經我校審核合格可直接獲得我校保送生資格,不需要參加自主選拔聯考,但需網上報名并寄送材料。
(2)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和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的考生,和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總決賽三等獎的考生。此類考生均需參加自主選拔聯考,聯考成績優秀者方可獲得我校保送生資格。
2.申請我校自主選拔A類資格
(1)除上述具備申請我校保送生資格外的其他符合教育部本年度規定的具有保送生資格的考生(不含外國語學校中具有外語類專業保送資格者)。
(2)高中階段在國際學科大賽中獲獎,并經我校專家組審定具有突出創新能力者。
(3)高中階段獲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一等獎或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優勝獎(一等獎)者。
3.申請我校自主選拔B類資格
(1)高中階段獲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等五大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二等獎或兩個以上不同學科省級賽區三等獎者。
(2)高中階段在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科技創新等某一方面具有創新潛質、特長突出,且獲得地(市)級以上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主管的機構(協會)表彰、獎勵的學習成績優秀者。
(3)省級重點中學(校本部)高中階段在地(市)級以上各類學業競賽獲得表彰獎勵,且高中三年成績名列年級同科類前15%以內,綜合素質較高者。
四、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依據“中學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的原則,統一采取網上報名。凡符合我校報考條件并有意報考我校自主選拔(含保送)的學生,于2010年12月1日-12月20日登錄“中國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合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www.ccuut.edu.cn),按網上要求完成注冊,并選擇報考我校,按我校要求網上錄入有關個人信息,打印并填寫《廈門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含保送)申請表》。
2.寄送材料:申請者須于2010年12月24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郵局收件日郵戳為準)將以下材料以特快專遞形式寄達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361005)。逾期、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①填寫完整、并加蓋學校公章的《廈門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含保送)申請表》;
②加蓋學校公章的學籍卡復印件(含高中階段各學年學習成績及所在年級位次,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新課程實驗省區應提供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
③高中階段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經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
④特長介紹及證明材料;
⑤個人申請陳述(由學生本人親筆書寫,800-1000字)。
友情提示:所有申請材料均不退還。
五、審核與考試
1.材料審核:我校成立由相關部門和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按照全面衡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兼顧生源質量與區域分布的合理性,對在規定時間內寄(送)達的自主選拔(含保送)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且優秀者方可獲得參加自主選拔聯考資格。申請考生可于2011年1月上中旬在“中國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合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上查詢初審結果。初審合格考生于2011年1月中旬在“中國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合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上打印筆試通知。
2.自主選拔聯考:
(1)考試費:獲得參加自主選拔聯考的考生須在規定日期之前網上支付考試費200元。具體繳交辦法請關注網上通知。
(2)考試時間:2011年2月20日
(3)考試地點:自主選拔聯考將在各省主要城市同時進行,考生可就近自由選擇,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4)考試科目和科目時間安排:自主選拔聯考共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政治(每科100分)七科考試。
科目時間安排:
語文、數學、英語:8:30-12:00
物理:14:00-15:00化學:15:10-16:10
歷史:18:00-19:00政治:19:10-20:10
(5)我校對聯考科目要求:我校要求理科學生參加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等五門科目的考試;文科學生參加語文、數學、英語、歷史、政治等五門科目的考試。
六、資格確定及錄取要求
我校將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參考學生獲獎情況、中學表現等,根據自主選拔聯考成績,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自主選拔(含保送)資格和錄取名單。
1.保送資格確定
(1)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總決賽三等獎以上的考生,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總決賽二等獎以上的考生,經我校考核合格,予以確定我校保送生資格。此類考生不需要參加自主選拔聯考。
(2)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和信息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的考生,和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總決賽三等獎的考生,聯考成績優秀者,我校予以確定保送資格,并根據考試成績、獲獎情況(特長)、專業意向、平時學習情況和學校的人才培養目標安排學習專業,原則上錄取在與獲獎學科(項目)相同(近)的專業;聯考成績未達到我校保送要求者,我校將根據聯考成績、獲獎等情況,確定我校自主選拔資格及相應類別。
2.自主選拔資格確定
(1)獲得我校自主選拔A類資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劃定的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給予錄取,并根據高考成績、個人特長、專業志愿、我校錄取情況等安排學習專業;對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出檔線的A類考生,我校將給予加10分選擇專業。我校對于自主選拔A類資格的確定予以嚴格把關。
(2)獲得我校自主選拔B類資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績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出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對于自主選拔考生與本科第一批考生同時錄取的省份,以實際錄取時產生的出檔線為準;對于將自主選拔考生放在本科第一批之前錄取的省份,以省級招生部門根據我校《招生章程》有關投檔比例的要求事先提供給我校的初次模擬出檔線為準),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數線,我校將給予錄取,并根據高考成績、個人特長、專業志愿、我校錄取情況等安排學習專業;對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出檔線的B類考生,我校將給予加5分選擇專業。
七、監督機制
1.我校紀檢、監察部門對自主選拔(保送)全過程進行監督指導。
2.我校將在我校招生辦網頁、學生所在中學、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自主選拔(含保送)擬確定資格名單。經公示無異議者,方取得我校自主選拔(保送)資格。
3.申請者及其所在中學在《申請表》中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屬實、齊全。凡發現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其自主選拔(保送)資格,并連續三年取消推薦中學的推薦資格,同時保留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權利。
4.對獲得我校自主選拔(保送)資格者有異議,可向我校紀委監察處申訴,電話:0592-2186219。
八、附則
1.獲得我校自主選拔(含保送)資格的考生均須在戶口所在地參加省級招生部門組織的高考報名。取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的學生,須參加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取得我校保送資格者不需參加高考。
2.本招生簡章僅適用于各省本一批填報我校的考生。對于實行平行志愿,將自主選拔考生放在本一批之前單獨錄取的省份,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按所在省級招生部門的要求填報志愿,且專業服從調劑;對未實行平行志愿,將自主選拔考生與本一批同時錄取的省份,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本一批第一志愿必須填報廈門大學且專業服從調劑。獲得B類資格的未實行平行志愿省份考生,須自愿承擔因高考成績未達到我校出檔分數要求而影響后續志愿錄取的風險。
3.對于高考總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試總分與750分之比進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規則確定實際降(加)分幅度。
4.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其它錄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為準。
5.申請我校自主選拔(含保送)的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招生辦網頁的相關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九、本招生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聯系方式
電話:0592-2188888;傳真:0592-2180256
網址:http://zsb.xmu.edu.cn;E-mail:nzsb@xmu.edu.cn
通訊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南路422號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61005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0年11月
附件:教育部選拔保送生條件
(一)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0〕28號)和《教育部關于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要求,在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包括: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三)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省級賽區)、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一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四)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一、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五)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注:若教育部更改以上條件,按教育部新規定執行。
高考網整理了廈門大學2010年、2009年的自主招生簡章,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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