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如何破繭成蝶?-自主招生的民意焦慮
2010-10-09 14:04:51《求學》雜志
熊丙奇/文
打架的“民意”
回顧這八年的高校自主招生改革,一個有趣的現象是,“民意”一直在打架。最近,對于復旦大學八位教授建言破格錄取國學“天才”孫見坤一事,“民意”大多站在復旦和孫見坤一方,支持破格錄取;而當年同樣被譽為語文“天才”的美少女蔣方舟,被清華大學降60分錄取,卻沒得到這般待遇,“民意”紛紛質疑,清華憑什么要給蔣同學60分的優待?此次支持復旦和孫同學的“民意”,其實也很糾結,這破格、那破格,誰能保證破格不會破壞公平?今年6月還有媒體報道,教育部準備壓縮自主招生規模,讓人將信將疑。.
自主招生的民意焦慮,實則是對中國教育發展的焦慮。我國的《高等教育法》規定,高校擁有包括招生自主權在內的七項辦學自主權,自主招生都是我國大學發展的必然方向。《教育規劃綱要》也聲明,,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是高考改革的一個確定方向。由此,所謂的“壓縮自主招生規模”逆教育發展規律而行,實屬無稽之談。
然而,這樣的新聞緣何出現?究其根本,皆是由于公眾對公平、公正推進自主招生疑慮重重,而導致的“民意”使然。
招生主體作繭自縛
如今,自主招生仍舊強調分數在其中至高無上的地位,也是因為教育部門和學校作繭自縛。所謂“為偏才、怪才學生提供升學路徑”的初衷,無形中變為高校利用政策搶生源的堂皇之辭。在各中學,準備傳統高考是頭等大事,到了高三,才對有條件(排名靠前、獲得競賽獎勵)的學生,進行自主招生“培訓”,將自主招生弄成為新的應試,自主招生沒有為學生減負,反而增負,既增加趕考成本,又增加心理負擔。
自主招生路在何方,這是民意的焦慮,也是家長、考生的焦慮,排解民意的焦慮,自主招生應“破繭”而行。
破除“分數公平”的“觀念之繭”
一直以來,我國社會存有“分數公平”的觀念,對于自主招生的“筆試+面試”考察,很多人擔心面試會被權勢交易操控。每當平時成績很高的學生在自主招生中落榜,這種質疑就進一步加劇。其實,自主招生打破的就是分數一元標準,對學生實行多元評價——在多元評價中,沒有偏才、怪才之分,所有學生的個性、特長都能在評價體系中得到體現,也沒有“不拘一格降人才”一說,因為對人才的評價沒有固定的“格”。當然,之所以分數公平觀念未能打破,主要在于在我們的自主招生并沒有建立多元評價體系。在美國高校,對學生的多元評價體系包含16項大指標,也就是說,對人才是從16個角度加以評價,而這16個角度的評分也是公開的。如果我國高校也能建立類似的評價體系,對學生的評價公開、透明,可以復核,還有多少人會抱著只有看卷面考試分數才公平的觀念呢?
破除“計劃錄取”的“制度之繭”
自主招生的魅力在于學生與學校雙向選擇,一名學生如果能拿到多張錄取通知書,然后根據大學的獎學金、錄取的專業選擇大學,學生就擁有了充分的選擇權,而大學也就會在“被選擇”中提高競爭意識和質量意識。
然而,我國目前要求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必須參加高考,填報高考志愿時,把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校填報在A志愿(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傳統志愿)。哪怕學生參加再多高校的自主招生測試,獲得再多高校的自主招生資格,也只能在填報志愿時選擇其中一所,最終只能拿到一張錄取通知書。這種機制把自主招生變為了高校搶生源的機會,也導致沒有自主招生資格的高校的強烈不滿。
要讓自主招生具有魅力,必須讓學生和學校真正雙向選擇。為保證公平,可以建立“全國高水平大學聯考+自主招生”的新模式,學生可拿著高水平大學聯考的成績去申請大學,每所大學獨立錄取,獲得獲得資格的學生再確認選擇哪所高校,在選擇之后不再參加統一高考;也可以建立“統一高考+自主招生”模式,學生拿到統一高考成績之后,再去自主申請高校。在這一過程中,一名學生可以獲得多張錄取通知書。這樣的自主招生,才于高校、于中學都有促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