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廣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安排出爐 分2次進行
2010-09-21 09:08:07廣東省考試中心
9月16日,廣東省考試中心發布了“關于2011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是詳細安排: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招生辦(考試中心):
為做好2011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組織工作,現將2011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月8日、6月9日上午 | 1月8日、6月9日下午(15:00-16:30) | |
(8:30-10:00) | (10:40-12:10) | |
化學、思想政治 | 生物、地理 | 物理、歷史 |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
全年共安排二次考試。第一次考試安排在2011年1月8日(星期六),與自學考試(考試時間1月7-9日)同步進行。第二次考試安排在2011年6月9日(星期四),在普通高考(考試時間6月7-8日)結束后進行?荚嚳颇考翱荚嚂r間安排如下:
二、報名時間
。ㄒ唬2011年1月8日考試,報名時間安排在2010年11月8~12日。
。ǘ2011年6月9日考試,報名時間安排在2011年4月11~20日。
三、報考對象和條件
(一)2011年第一次考試(1月8日),接受廣東省2011年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具有廣東省戶籍的社會青年(含各類高中及以上階段教育的往屆生,下同)報名參加考試。2011年第二次考試(6月9日),接受廣東省2011年普通高中二年級學生報名參加考試。
。ǘ┰谕馐∑胀ǜ咧芯妥x相應年級的廣東省戶籍學生可報名參加廣東省學業水平考試。
根據《2009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粵教考〔2008〕33號文)要求,2011年起,報考普通高考的考生(含往屆生)都必須參加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并取得相應成績等級,才能被相應高校錄取,符合上述報考條件,并有意報考普通高考的高中階段教育各類學校的往屆生,須按規定時間報名及參加2011年1月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學生;
2、國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校學生;
3、普通高中一年級及其他高中階段教育在校學生。
四、成績公布和使用
(一)2011年1月考試成績在3月下旬公布,2011年6月考試成績在8月下旬公布。
。ǘ┛忌钠胀ǜ咧袑W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依據之一。2011年1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可以作為2011年及以后的普通高考錄取的依據,2011年6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可以作為2012年及以后普通高考錄取的依據。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將失去被普通高校錄取的機會。
。ㄈ┓菑V東省戶籍考生,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能否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由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確定。
(四)廣東省戶籍學生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期間取得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普通高中畢業會考成績),按規定辦理成績轉入手續后,廣東省予以認可。
請各招生考試機構根據上述安排,做好考試組織各項工作,并通知有關學校安排好教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