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空軍招飛:東北招收大學生飛行學員工作安排
2010-08-27 14:48:57空軍招飛網
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教育廳學生處:
根據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關于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年級學生中試行選拔軍隊飛行學員的通知》([2002]政干字398號)和《關于在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中選拔軍隊飛行學員的通知》([2005]政干字493號)的精神,按照空軍《關于加強和改進招飛工作的意見》的指示要求,2011年度選拔大學生飛行學員工作繼續在東北地區所有符合開招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進行。現將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收范圍
在教育部注冊的全日制公辦大學全部開招(音、體、美特長生除外)。本科二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分專業,畢業年級無專業限制。經與三省教育廳學生處商定,2011年在遼寧省36所、吉林省22所、黑龍江省24所普通高等學校開展選拔大學生飛行學員工作。
二、選拔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于祖國,熱愛軍隊,志愿從事飛行事業,符合軍隊招收飛行學員政治條件的規定;所學專業不限(音、體、美特長生除外),成績優良;身體素質好,符合招收飛行學員的體格檢查標準;男性,未婚,在校二年級學生年齡不超過22周歲,畢業年級學生年齡不超過24周歲(截止2011年6月 30日)。空軍招收大學生飛行學員的具體報名條件參照《空軍招收大學生飛行學員自薦條件》。
三、工作安排
(一)初選
1.報名推薦:各開招院校按計劃完成宣傳動員、自薦報名、推薦把關等項工作。學生按照《自薦條件》自愿報名,院校對學生的年齡、文化成績和現實表現等基本情況進行審查,并組織學生進行身體“五查”(身高、體重、視力、血壓、色覺)。符合條件者填寫《空軍招收大學生飛行學員報名推薦表》,高校簽署意見并蓋章,作為報考空軍航空大學的推薦對象。各有關高校按計劃在初步檢測前完成前期工作,并將推薦學生數量及相關情況報沈陽選拔中心計劃科(電話:024-24280378、28840308,13904008885;郵箱:skzf@sina.cn;聯系人:李剛)。
2.初步檢測:9月初至12月下旬空軍招飛局沈陽選拔中心組成初檢組在東北三省多個地市設立檢測站組織實施招飛初步檢測工作。學生持《空軍招收大學生飛行學員報名推薦表》和學生證、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由高校組織上站參檢。初檢組按規定內容,對學生的政治、身體等基本情況進行初步檢測。合格者作為預選對象,發給《招飛準檢證》。院校所在地未設檢測站的高校組織學生就近上站參檢。
(二)復選
2011年3月初至5月份在沈陽選拔中心招飛檢測站,對初選合格的招飛預選對象進行體格檢查、心理選拔和政治考核,確定空軍招飛預錄取對象。
(三)定選
2011年5月底,組織身體檢查、心理選拔、政治審查均合格的高校大學生參加空軍招飛集中選拔錄取工作(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另行通知)。通過集中選拔的大學生,由空軍按計劃擇優錄取頒發錄取通知書,并按規定時間(7月下旬)到空軍航空大學報到。
四、要求
(一)做好宣傳動員工作。沈陽選拔中心將組成招飛宣傳動員工作組深入各地市協助高校開展招飛工作。高校學生和就業指導部門要明確專人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要充分利用校園廣播、校園網絡等宣傳媒介,動員身體素質優、學習成績好、心理素質高的學生積極報名參加空軍招飛選拔。
(二)做好上站學生的管理工作。高校要根據計劃認真組織上站學生參加檢測,要有專人帶隊,加強管理,確保安全。高校上報的初檢上站學生數要力求準確,減少“掉頭”,要按照規定時間上站,不得私自變更上站時間,確保招飛初檢工作按計劃順利進行。
二○一一年度大學生招飛初選工作時間安排
站序 | 設站(檢測)地區 | 時間安排 | 檢測地點 |
1 | 佳木斯 | 9.9 | 佳木斯一中 |
2 | 牡丹江 | 9.14 | 牡丹江招考辦 |
3 | 綏化 | 9.17 | |
4 | 大慶 | 9.19 | |
5 | 齊齊哈爾 | 9.22 | |
6 | 哈爾濱 | 9.24 | 藍天賓館 |
7 | 四平 | 10.13 | |
8 | 松原 | 10.17 | |
9 | 長春 | 10.23 | |
10 | 吉林 | 10.26 | |
11 | 延吉 | 10.28 | |
12 | 通化 | 11.4 | |
13 | 本溪 | 11.14 | |
14 | 丹東 | 11.17 | |
15 | 大連 | 11.21 | |
16 | 鞍山 | 11.24 | |
17 | 葫蘆島 | 11.29 | |
18 | 錦州 | 12.2 | |
19 | 沈陽 | 12.14 | 沈陽招飛檢測站 |
上午上站時間為7:30,下午上站時間為13:30(參檢學生正常進食進水) |
空軍招收飛行學員工作局沈陽選拔中心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