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重慶高考加分政策
2010-07-20 15:47:27重慶晨報
2010年4月13日,重慶教育考試院召開重慶市2010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調整的新聞發布會。會議介紹了2010年高考招生政策中的照顧政策及投檔模式的變化等重要內容。
一、照顧政策調整
為了促進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公平公正,維護廣大考生利益,經市招委會研究,市政府第65次常務會通過,現將重慶市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顧政策發布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可加10分(報考藝術、體育類加5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畢業當年按萬分之一比例評選,受市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市級優秀學生;
2.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獲國家級或省、市級表彰,經市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3.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并獲獎者;
4.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5.報考在渝院校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省級賽區一等獎者(從2011年起取消);
6.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7.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或參加全國比賽在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羽毛球、網球、藝術體操、健美操11個項目獲得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經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測試認定者;
8.報考市屬院校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市級比賽,在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羽毛球、網球、藝術體操、健美操11個項目以及2007年和2008年在跆拳道和散打比賽中獲得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經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測試認定者(從2011年起取消);
9.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二)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可加5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可降低10分(報考藝術、體育類降低5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少數民族聚居地(自治縣(黔江區)、民族鄉,下同)的少數民族考生;
2.烈士子女。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可降低5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報考市屬院校的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
2.報考市屬院校的獲得個人二等功及以上表彰的人民警察子女;
3.報考市屬院校的三峽庫區搬遷移民考生;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五)報考市屬院校的農村獨生女在各批次控制分數線下5分內可視為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六)下列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
1.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2.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3.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
4.殘疾軍人、殘疾人民警察;
5.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七)所有加、降分項目不得累加。投檔時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投檔附加分。
(八)“三校類”(普通中專、技校、職高)考生參照執行,中職直升生、預科直升生不享受照顧政策。
二、投檔模式調整
為了妥善處理分數與志愿之間的矛盾,增加考生投檔機會,減少高分落榜和高校志愿斷檔情況。根據教育部要求,結合其他省市的經驗,重慶市2010年在本科一批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
答記者問
一、為什么要對照顧政策進行調整?
答:一是教育部要求各省要逐步清理普通高校招生照顧政策,并且明確規定:各照顧項目不得累加,各省自定的政策在本省使用。二是社會各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認為原有的普通高校招生照顧政策項目較多、范圍較廣、分值較高,影響公平公正,建議有關部門研究調整。三是對照顧政策的調整,重慶市近年來一直在逐步進行,前些年已經取消了一些照顧項目、縮小了一些項目的照顧范圍。
二、此次照顧政策調整的原則是什么?
答:此次照顧政策調整的原則是:
一是嚴格遵循國家政策,慎重制定地方政策。二是適當減少照顧項目,適度降低照顧分值。
三、此次照顧政策調整的辦法是什么?
答:(一)縮小照顧范圍
1、取消一些照顧項目。比如“科技之星創新大賽獲得一等獎者”、“邊遠地區漢族考生”、“散居少數民族考生”等照顧項目。
2、對原“三峽庫區淹沒鄉鎮考生”享受的照顧政策,調整為“三峽庫區搬遷移民考生”適用。
(二)限定最高照顧分值
最高照顧分值由原20分調整為10分,單個考生同時享受的多項照顧項目不得累加。
(三)區別加分、降分投檔項目
對考生本人通過自身努力獲得的獎勵如學科奧賽、科技發明、體育比賽等獲獎項目維持實行加分照顧;對因地域、家庭等因素獲得的自然特性如“少數民族”、“烈士子女”、“三僑一臺”生等項目按國家要求調整為實行降分投檔照顧。
(四)明確執行時限
考慮政策的延續性,對2009年已確定在2011年取消的政策,2010年繼續保留,2011年取消。如:報考在渝院校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省級賽區一等獎者(從2011年起取消);報考市屬院校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市級比賽,在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羽毛球、網球、藝術體操、健美操11個項目以及2007年和2008年在跆拳道和散打比賽中獲得二級運動員(含)以上并經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測試認定者(從2011年起取消);
(五)限定適用學校
對重慶市自定的照顧政策,適用范圍統一調整為報考市屬院校適用。如“庫區搬遷移民考生”、“農村獨生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獲得個人二等功及以上表彰的人民警察子女”只能在報考市屬院校時才享受降分投檔的照顧。
四、考生怎樣申報照顧項目?
答:首先,考生應了解各項照顧政策的具體內容,看自己是否符合相應的照顧條件。其次,考生如符合照顧條件,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領取申報表。第三,考生根據申報表上的要求,填好基本內容(特征信息)后,帶上相關原始材料,交區縣(自治縣)相關職能主管部門進行審核。
考生如超過申報時間,相關職能主管部門將不再受理加、降分申報。
五、照顧考生特征信息(資格)審查的程序如何?由誰負責?
答:考生申報后,由區縣(自治縣)相關職能主管部門負責初審,然后由市級對應職能部門負責審定。審查時需審查原始證明材料,并查證相應的檔案資料。誰審核、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辦理、誰負責。
市政府常務會明確了各照顧項目考生特征信息審查責任部門:
(一)市公安局:負責審查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子女,獲得個人二等功及以上表彰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少數民族考生身份等特征信息;
(二)重慶警備區、市民政局:負責審查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殘疾軍人,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等特征信息;
(三)市民宗委:負責審查有民族身份變更的少數民族考生特征信息;
(四)市移民局:負責審查三峽庫區搬遷移民考生特征信息;
(五)市計生委:負責審查農村獨生女特征信息;
(六)市僑辦:負責審查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特征信息;
(七)市臺辦:負責審查臺灣省籍考生特征信息;
(八)市體育局:負責審查二級(含二級)以上運動員資格;
(九)市教委:負責審查市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特征信息以及“體育尖子”測試認定。
(十)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審查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和科技發明創造獲獎者。
六、怎樣加強監督、確保對考生的照顧特征信息真實準確?
答:首先,考生申報的內容包括考生客觀信息和特征信息兩部分。其中客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考生承諾、家長承諾等內容;而特征信息包括如獲獎類的照顧,需申報競賽類別、項目、時間、地點、名次。自然特性的照顧項目,需申報家庭信息(如父母姓名、身份證號、家庭地址等)。少數民族考生還需申報有無民族變更情況,父母的民族信息等。
其次,審查時需交驗原始證明材料,審查機關要查證相應的檔案資料。
第三,建立享受政策照顧考生特征信息三級公示制度
1.享受政策照顧考生名單審定、匯總后,分別由學校(班級的公示欄和學校的公示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宣傳欄、網站)和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有關媒體)進行公示。
2.公示時間及內容。各級公示時間不少于二周,并向社會公布具體的公示方式及舉報電話等。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畢業學校、班級、加降分特征(如:比賽類別、項目、參加比賽名稱、時間、名次,民族,庫區搬遷移民等)信息。
第四、加強公示巡察。組織專人對公示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公示不走形式,知曉面大,廣泛接受群眾監督。
七、對弄虛作假的考生如何處理?
答:對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當年的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由其錄取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籍所在地。
八、什么是平行志愿,其投檔原則是什么?
答:所謂“平行志愿”就是在某錄取批次的高校中,考生可填報若干個平行的院校(今年重慶市設六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下設六個專業志愿),然后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順序”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即根據考生的成績,按照志愿順序(依次為A、B、C、D…)進行投檔。具體地說,按照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投檔時,將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依次檢索考生填報的A、B、C、D…等幾個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則投檔到A高校供學校審錄;如果成績不夠,則繼續檢索該生B志愿,依次類推,直到該生所有志愿檢索完畢,才投下一考生檔案。第一次投檔結束后,錄取未滿額的院校計劃向社會公布,進行二次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