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政策出臺背景
2010-07-14 18:48:54百度百科
國家為照顧特殊人群出臺的高招政策,符合條件的高考考生可以在分數線以下按照規定的分值降低錄取。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長生加分政策,是為了彌補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參加高考的學生擁有體育、文藝等方面的專長,又經過了專業部門的測試,在考試成績之外給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應試教育體制下,鼓勵學生注重全面素質提高的一項措施。獲得高考加分資格的考生可以享受增加20分、10分或者優先錄取等不同檔次的投檔照顧。
教育部出臺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檔”、“增加10分投檔”和“優先錄取”3種加分形式。
加分檔次
教育部出臺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檔”、“增加10分投檔”和“優先錄取”3種加分形式。
增加20分投檔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有下面幾類: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受到省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者;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和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全國運動會、全國中學生運動會、世界中學生體育比賽選拔賽獲前六名以及參加上述比賽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均須經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全省統一認定。
增加10分投檔
考生包括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及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優先錄取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以及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享受優先錄取。
加分政策還對退役軍人的加分投檔作了明確規定:自謀職業的退役軍人,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20分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