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農林大學招生簡章
2010-04-27 11:29:52福建農林大學
一、學校簡介
1、學校地址:校本部位于福州市
2、辦學層次:全日制本科
3、辦學性質: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4、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5、招生部門及聯系電話:福建農林大學招生辦0591-83789216
6、網址:www.fjau.edu.cn(學校),www2.fjau.edu.cn/zsb(招生辦)
二、考生要求
符合國家及省的有關高考報考條件;男女比例不限;我校入學后主修外語語種為英語。專業體檢受限標準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蜂學專業按該意見中的蠶學專業要求實施;報考英語專業應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
三、投檔政策
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為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00%-120%(部分省份和批次對投檔比例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比例投檔)。
四、錄取規則
1、每一輪次投檔的考生,學校按“分數優先、專業清”的模式錄取,即院校志愿采用“分數優先”,專業志愿采用“專業清”。“專業清”即專業志愿之間有先后順序,它是指先將考生按照其第一專業志愿分成不同的隊列,然后將每個隊列內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對于院校第一專業志愿未能錄滿的專業,將依次從第二、三、四、五、六等專業志愿報考的考生以及服從專業調劑考生中按上述方法錄取,直至錄滿為止。
2、美術類招生專業志愿仍采用“專業清”。在文考分和專業分均上線的前提下,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分相同時按文考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中加合作班錄取有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后,生源仍不足時,由學校決定是否電話征求部分無法錄取其他專業的考生意見,在省招生辦要求的上載時間前,錄取符合條件并明確表示愿意到中加合作班專業的考生。
五、其他
1、我校部分專業第一年在南平校區就讀,后三年在校本部就讀,具體專業以我校招生辦網站公布為準。
2、省外招生參照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和我校錄取規則執行。江蘇省非藝術類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均為C以上,考生進檔后采用“專業清”的專業安排方式,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錄取。省外美術類按我校藝術類省外招生簡章執行,江蘇省美術考生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等級中D級不得超過三門。
3、新生入學體檢復查后遺留問題的處理,由招生辦協同教務處、有關學院按規定執行。
4、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費標準等更多信息以省招生辦公布為準。學校收費項目及退費辦法等按照省有關規定執行。
5、本章程在實施過程中,如因上級有關文件規定或政策變更,按新規定執行。
6、我校成立“福建農林大學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全程監督錄取工作,申訴舉報電話:0591-83729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