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東省各高校招生本科層次不補錄
2010-04-07 14:47:01濟南日報
今天從山東省教育廳獲悉,按照教育部的最新規(guī)定,今年各省級招辦對所有高校的本科層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規(guī)錄取工作結束后再組織補錄或換錄。
按照要求,各省級招辦對所有高校的本科層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規(guī)錄取工作結束后再行組織補錄或換錄;對新生報到流失率超過本校高職計劃總量10%的有關高校,經學校申請、省級招委會同意,有關省級招辦可在本省(區(qū)、市)未錄取的生源范圍內,根據考生志愿及相關錄取要求,組織有關高校進行專科層次的補錄,并及時將補錄考生的錄取考生名冊寄送有關高校。少數確需跨省補錄的專科層次高校,須向其主管部門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提出申請,獲準后方可通過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實施補錄。有關省級招辦在高職(專科)補錄工作開始前,須將補錄工作方案、參加補錄的高校名單及擬補錄人數報教育部備案。補錄工作結束后三日之內,須將補錄考生錄取數據庫上報教育部。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在4月10日前完成對所屬高校招生章程的審核、備案工作,這一時間比去年提前5天。高校的招生章程經審核備案后方能向社會公布,且不得擅自更改。
又訊今天從省招考院獲悉,4月1日至8日,省招考院普招處、有關廳局教育處等將對今年高考的特殊考生名單進行復審,對于不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或不在特殊考生照顧范圍內的考生材料,各市必須嚴格把關,不能上報其材料及數據。
按照省招考院的要求,去年11月20日至30日,全省考生進行了網上報名。今年3月31日前,各市招辦要上報特殊考生登記表和匯總表及相關證件和電子數據;4月1日至8日,省招考院普招處、有關廳局教育處等將對特殊考生名單進行復審;4月13日前,省招考院普招處對特殊考生名單的公示完畢;4月20日前,省招考院普招處向市招辦反饋不合格的特殊考生名單;4月25日前,縣招辦對報考藝術類、普通體育的考生進行科類確認;5月30日前,省招考院信息處匯總2010年考生的數據。
省招考院要求,各市必須嚴格審查特殊考生的資格。其中,縣招辦對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特殊考生登記表和相關證明、證書復印件由縣招辦報市招生辦公室再次審查,合格者由市招生辦公室上網登記后打印《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匯總表》,同時形成電子數據。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資格將實行“三級公示”:縣招生辦公室初審合格的名單公示后報市招生辦公室再次審查,合格者進行二次公示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進行復審并公示。各級公示時間均不少于一周。(記者王端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