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2010-02-03 17:55:37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是國際化特色鮮明的教學研究型大學,是國際化人才培養和外語、國際經貿研究的重要基地,其前身是廣州外國語學院和廣州對外貿易學院。廣州外國語學院成立于1965年,是原國家教委(現教育部)直屬院校,自1995年1月1日起歸屬廣東省管理;廣州對外貿易學院成立于1980年,是原國家外經貿部(現商務部)直屬院校,自1994年9月1日起歸屬廣東省管理。1995年6月,廣州外國語學院和廣州對外貿易學院合并組建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學校現設20個直屬院部,53個本科專業,分布在文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工學、理學、教育學7大學科門類。1981年獲碩士學位授予權,1986年獲博士學位授予權,是中國恢復研究生制度后較早獲得碩士、博士授予權的單位之一。現有1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個一級學科博士點,7個二級學科博士點,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24個二級學科碩士點,4個專業碩士學位點;1個國家級重點學科,6個省級重點學科,7個教育部特色專業建設點, 8個省級名牌專業;有4門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國家級雙語教學示范課程,15門省級精品課程;1個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1個教育部普通高校外語非通用語種本科人才培養基地,1個教育部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3個廣東省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有2種全國百強社科學報。
學校踐行“明德尚行,學貫中西”的校訓,以培養全球化高素質公民為使命,著力推進外語與專業的融合,培養一專多能,“雙高”(思想素質高、專業水平高)、“兩強”(跨文化交際能力強、信息技術運用能力強),具有國際視野和創新意識,能直接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的高素質國際化人才。學校的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和充分肯定,2003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被評為優秀等級。學校面向全國2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港、澳、臺地區招生,招生批次均為重點本科批。學校所設置的專業切合社會的需求,畢業生深受社會歡迎,就業率在廣東省高等學校中名列前茅。
目前,學校藝術類專業有: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表演(含聲樂、鋼琴兩個方向)、音樂學(藝術管理)、舞蹈學和藝術設計5個專業。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設在新聞與傳播學院,目前該院現有教職工39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副研究員)12人;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9人。40%以上的教師在英、美、澳等國家有過留學、教學、工作等經歷,對國外新聞傳播教育有較好的了解與研究,并與國外同行保持著經常性聯系,教學科研有著較開闊的國際視野。學院擁有演播廳與播音主持實驗室,各專業依托學校雄厚的外語學科優勢,培養“專業+外語”的復合型人才,畢業生深受用人單位好評,近8年來一次性就業率均達100%。
音樂表演(含聲樂、鋼琴兩個方向)、音樂學(藝術管理)、舞蹈學和藝術設計等4個專業設在藝術學院。學院擁有一支由專、兼職教授及骨干教師30多人組成的師資隊伍,他們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在各自的專業領域頗有建樹,多人獲得過國內外藝術大展、藝術創作和學術研究等方面的獎勵。擁有建筑面積達2萬余平方米的藝術大樓,教學設施齊備。設有專用鋼琴室、舞蹈排演廳、小型音樂戲劇廳;專業畫室、數碼藝術實驗室、專業攝影室等。
一、專業簡介
1.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本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為:熟悉播音與主持專業知識與技能,掌握新聞與傳播學基本理論,具有鮮明的英語優勢,能運用普通話、英語或粵語方言從事新聞播音與廣播電視節目主持的專業人才。適合從事廣播電視媒體播音與主持工作、新聞采訪出鏡記者、企事業單位宣傳與公關工作。
本專業主要課程設置:中國播音學、中國語言文學、廣播電視新聞學、傳播學等方面的系列內容,重點系統訓練廣播電視播音與主持所應具備的口語傳播能力和學生中英文聽說寫方面的表達能力。
2. 音樂表演專業
本專業培養既有音樂表演才能,又具備一定的跨文化交際能力,能勝任文化藝術交流、文藝團體、藝術教育、大型企業等單位的交流、表演、教學和研究工作的復合型音樂表演人才及音樂教育人才。
本專業設聲樂、鋼琴兩個專業方向。
聲樂方向主要課程設置:聲樂、鋼琴基礎、基礎樂理、視唱練耳、和聲、表演基礎、中外音樂史、合唱、外國語語音(意、德、法)、曲式與作品分析、復調、歌曲寫作、電腦音樂制作等。
鋼琴方向主要課程設置:鋼琴、基礎樂理、視唱練耳、鋼琴重奏與伴奏、鋼琴即興演奏、鋼琴文獻、鋼琴教學法、和聲、中外音樂史、表演基礎、曲式與作品分析、復調、電腦音樂制作等。
3. 舞蹈學專業
本專業旨在培養掌握系統的舞蹈教育理論知識和扎實的舞蹈表演技能,具備較強的外語運用能力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能直接參與舞蹈教育和國際舞蹈交流合作的復合型人才,畢業后能夠勝任政府部門、社會專業文藝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部門、機構的舞蹈表演、教學及創編工作。
主要課程設置:舞蹈基本功訓練、中國古典舞身韻、現代舞基訓、舞蹈創編、教學劇目、中國民族民間舞蹈、中國古典舞學法、舞蹈史、藝術概論等。
4. 音樂學專業
本專業以培養具有扎實音樂理論和技能,系統掌握現代管理觀念與管理理論,外語運用能力強,具備能直接參與國內外藝術交流、演藝策劃、藝術傳播、公共文化等經營與管理工作的能力和研究決策能力,有現代文化產業理念及經營管理技能的高素質專門人才,以滿足文化部門、文化館、演出場(館)、藝術團體、藝術院校和文化傳媒機構對高層次藝術管理人才的需求。
本專業設藝術管理方向。
本專業主要課程設置:音樂理論與基礎、歌曲寫作、聲樂基礎、鋼琴基礎、電腦音樂制作、音樂美學、藝術管理學、市場營銷學、演出場館與舞臺管理、演藝運作與項目管理、藝術營銷與案例分析、涉外文化管理等。
5. 藝術設計專業
本專業旨在培養了解信息時代藝術設計發展規律,掌握現代數字藝術設計的基本理論和技能,強調藝術創意和數字媒介技術相結合,具備一定的外語交流能力和良好綜合素質的藝術設計創作和應用型人才。本專業強調厚基礎,寬口徑,突出造型基礎、專業能力與創造性思維相結合。畢業生能勝任有關設計公司、文化傳媒與教育機構的設計創作、策劃與教學培訓等工作。
本專業設數碼影像設計專業方向。
主要課程設置:素描基礎、色彩基礎、影像基礎、數碼插圖、設計軟件基礎、圖形與構成、影像拍攝與剪輯、分鏡頭設計、動畫創作、影視片頭廣告、設計史等。
以上各專業基本學制均為四年,對合格畢業生授予文學學士學位。
二、招生計劃
1. 我校2010年招生的藝術類專業有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表演(含聲樂、鋼琴兩個方向)、音樂學(藝術管理)、舞蹈學和藝術設計五個專業,計劃招生170人,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招生學院 |
招生專業(方向) |
專業類別 |
招生計劃 |
備注 |
新聞與傳播 學院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音樂類 |
30 |
術科參加 我校單獨考試 |
藝術學院 |
音樂表演(聲樂)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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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表演(鋼琴) |
6 |
|||
舞蹈學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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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藝術管理) |
30 |
術科參加所在省統考 |
||
藝術設計 |
美術類 |
50 |
2. 招生范圍:面向黑龍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和四川等9個省招生。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合格生源情況確定在各省的招生計劃,專業測試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編制計劃時相應專業計劃設置為0,符合條件的合格考生可以填報志愿,若達到我校錄取標準,則考慮擇優錄取;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辦公布的為準。
3. 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表演(含聲樂、鋼琴兩個方向)和舞蹈學3個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術科考試并合格(如生源省組織術科統考,考生還須參加統考并合格)。
報考音樂學(藝術管理)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各省音樂類或舞蹈類術科統考并合格,報考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各省美術類術科統考并合格(對該兩個專業我校暫不舉行術科單考)。
三、報考條件
1、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人文素養;
(2)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考條件;
(3)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標準。
2、其他條件
(1)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體態勻稱;
(2)身高要求
①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要求男性1.70米及以上,女性1.60米及以上;
②音樂表演(聲樂)專業要求男性1.68米及以上,女性1.58米及以上;
③舞蹈學專業要求男性1.68米及以上,女性1.60米及以上;
④音樂表演(鋼琴)專業、音樂學(藝術管理)專業和藝術設計專業對身高不作要求。
(3)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表演(聲樂)專業要求發音、呼吸和聽覺器官無疾病,無色盲、夜盲;音樂表演(鋼琴)專業要求聽覺器官無疾病;藝術設計專業要求無色弱、色盲。
(4)因我校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故僅限于學習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
3、招生科類:藝術文
四、單考報名辦法
1. 網上報名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于2010年2月9日~28日登錄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系統(http://zs.gdufs.edu.cn)進行網上報名,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考生所填信息應完整、準確,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并上傳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所有信息填寫完整并確認無誤后方可提交,然后通過招生系統打印《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0年藝術類專業術科單考報名表》(要求用A4紙)。
2. 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并領取準考證,否則報名無效;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注意以下事項:
(1)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均須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如身份證丟失,須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證號碼的證明原件(照片上須加蓋派出所公章),我校不接受無身份證明材料的考生報名;
(2)出示生源省級招辦發放的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或報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提交從網上下載打印的《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0年藝術類專業術科單考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生源省級招辦發放的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或報考證)復印件(請以報名表為封面裝訂在一起);
(4)繳納考試費:
①初試:每專業125元/生;
②復試:每專業125元/生;
執行文件: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藝術等專業術科考試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5]236號)。
3. 凡取得我校合格資格的考生,若在報名時暫時無法提供高考考生號,必須于2010年3月30日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準確填報本人的高考考生號,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個人負責。
4. 如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規定,則按相關政策執行。
5. 請考生務必留意我校高考招生網(http://zsb.gdufs.edu.cn)公布的有關招考信息,我校不單獨寄發有關招考的任何通知。
五、單考報考時間和地點
1. 現場確認、初試時間和地點
現場確認時間:2010年3月10日
初試時間:2010年3月13日~14日
現場確認及初試地點: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廣州大學城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南校區藝術樓
2. 復試確認、復試時間和地點
各專業均通過術科初試確定復試考生名單,考生可在我校高考招生網(http://zsb.gdufs.edu.cn)或現場公告欄查詢進入復試考生的名單。所有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都必須按下述時間到考點現場確認、繳費并參加復試:
現場確認時間:2010年3月15日
復試時間:2010年3月16日~17日
現場確認及復試地點: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廣州大學城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南校區藝術樓
注:復試具體時間將根據各專業的實際報考人數有所調整,請考生留意考場的公告。
六、單考考試形式和內容
專業名稱 |
初試內容 |
復試內容 |
備注 |
播音與主持 藝術 |
1. 形象氣質和上鏡效果(100分); 2. 普通話播讀指定稿件(100分)。 |
1. 形象氣質、上鏡效果(100分); 2. 普通話播讀指定稿件(100分); 3. 模擬主持評論類節目(100分,用普通話); 4. 英語播讀指定稿件(20分)。 |
“英語播讀指定稿件”主要考察考生的語音、語調。 |
音樂表演 (聲樂) |
完整演唱中外歌曲1首(100分,不包括通俗歌曲)。 |
完整演唱中外藝術歌曲、民歌或歌劇詠嘆調2首(100分,考生備3首,現場抽2首)。 |
聲樂初試、復試可自帶鋼琴伴奏,也可由考場提供鋼琴伴奏;考生須自備譜。 |
音樂表演 (鋼琴) |
總分100分 1. 練習曲1首(要求車爾尼740以上程度); 2. 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時代、風格不限)。 |
總分100分 1. 中、外樂曲或復調曲中自選一首; 2. 在初試曲目中自選一首。 |
|
舞蹈學 |
1基礎測試:軟、開度、彈跳、旋轉(50分) 2、舞蹈劇目片段表演:古典舞、民間舞、現代舞、芭蕾舞均可(50分,時間不超過2分鐘)。 |
1、口試:朗讀指定稿件(10分); 2、音樂即興編舞:考生現場隨機抽取音樂片段,然后根據音樂進行即興編舞(40分); 3、舞蹈劇目片段表演:古典舞、民間舞、現代舞、芭蕾舞均可(50分,時間不超過2分鐘)。 |
基礎測試時,女生須自備體操服和褲襪,男生須自備緊身體操服。 舞蹈劇目片段表演時,考生須自備CD或MP3 |
七、單考合格考生的確定和各專業錄取
1. 單考合格考生的確定
2010年4月上旬根據考生術科單考成績和報考條件、按招生計劃數的四倍確定術科單考合格考生名單。我校將在高考招生網(http://zsb.gdufs.edu.cn/)上公示合格考生名單,不另發合格證,專業考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 各專業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表演(含聲樂、鋼琴兩個方向)、舞蹈學、音樂學(藝術管理)和藝術設計專業術科單考(或統考)合格且文化課成績上線的考生按術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各專業的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我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格考生上線情況,調整各專業的分省招生計劃。
八、其他
1. 考生報考期間,往返路費、食宿費用一律自理。
2. 參加我校術科單考合格的考生須按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在高考所在地報名并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文化考試;在取得高考文化課成績后,請即將文化課成績單、高考志愿表傳真(或快遞)到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
3. 學費:音樂表演(含聲樂、鋼琴兩個方向)專業和藝術設計專業為10000元/生·年,音樂學(藝術管理)專業為8000元/生·年,舞蹈學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為6000元/生·年;住宿費1700/年。如廣東省政府有新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
4.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相關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嚴重者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出,學校將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交有關部門查究。
5. 廣州大學城廣東外語外貿大學交通指引詳見http://zsb.gdufs.edu.cn/;我校學術交流中心有雙人房、商務套房等100多套,200多床位,可供有需要的考生和家長住宿,電話:39328328。
6. 本簡章的解釋權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大道北2號 郵政編碼:510420
聯系電話:020—36204310(招生辦)
020-39328095(新聞學院)、39328129(藝術學院)
傳 真:020—36207054(招生辦)
招生辦網址:http://zsb.gduf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