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學2010年音樂學、舞蹈編導專業單獨考試招生簡章
2010-02-02 17:32:22廣州大學
廣州大學是經教育部批準,由廣東省和廣州市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于1958年開始招收普通本科生,1983年獲碩士學位授予權,2006年獲博士學位授予權,2007年教育部對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獲得優秀。學校座落在國內一流大學園區,占地面積2127畝,建筑面積88萬平方米,建有功能齊全、設施先進的教學樓、實驗樓、演藝中心、體育館、圖書館、網絡中心和學生公寓等。學校現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0000人,各類博、碩士研究生1100人;有2個博士點,42個碩士點及教育碩士、工程碩士、體育碩士、藝術碩士4個專業學位點;設25個學院(部)69個本科專業,涵蓋哲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九大學科門類。全校現有在編教職工2411人,具有副高以上職稱者895人,具有博、碩士學位者899人,博、碩士生導師359人。學校擁有中國科學院院士2人,中國工程院院士1人,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3人,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2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26人及數百名省市優秀專家、優秀留學歸國學者。
音樂舞蹈學院目前在編專業教師45人,其中博士生導師1人,教授6人,副教授20人,講師12人。2005年3月廣州芭蕾舞團和廣州歌舞團劃歸廣州大學后,一大批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音樂和舞蹈專才參與到學院的教學與實踐環節中,其中5名一級演員、10名二級演員正式受聘為音樂舞蹈學院教師。2010 年開始招收課程與教學論專業音樂教育方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近年來,學院教師、學生300余人次分別獲得全國、省、市音樂、表演等獎項。學院以“立足廣州,面向省內外,辦一流藝術院校”為宗旨,2010年面向全國共19個省區招收音樂學專業和舞蹈編導專業考生,招生層次為普通本科生。
一、招生專業、計劃與區域
招 生 省 份 |
招 收 專 業 及 方 向 |
計劃 |
報名、考試地點 |
說 明 |
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西、海南、安徽、貴州、內蒙古、河北、甘肅、云南、陜西、遼寧、吉林、黑龍江、重慶、山西 |
音樂學(含聲樂、器樂、鋼琴、作曲) |
22 |
廣州大學 |
各省具體招生計劃,根據各省考生取得術科專業合格證人數成績,按比例分配。 |
舞蹈編導(含舞蹈編導、舞蹈表演·教師教育)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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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
舞蹈編導(含舞蹈編導、舞蹈表演·教師教育) |
15 |
廣州大學 |
二、報考條件
1.符合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報名條件。
2.外省只招藝術類文科考生。(如該省藝術類考試科類不分文理,則對應省份的招生不分文理)
3.考生取得所在省統考合格證(省統考沒有覆蓋的專業憑音樂類院校單考準考證報名)。
4.專業特殊要求: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形體標準。
5.廣東考生報考舞蹈編導須參加我校單考;音樂學專業面向廣東的招生采用省統考術科成績。
三、報名手續
(一)報名時間: 2010年1月10日至2010年3月4日登陸http://zj.gzhu.edu.cn進行預報名。
(二)現場報名確認事項
1.考生必須參加現場報名確認,否則網上預報名無效。
2.時間:2010年3月6日至7日。
3.地點:廣州大學文俊西樓104室。
4.交驗材料:
(1)藝術類統考準考證、藝術類統考合格證、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驗正本、交復印件)。
(2)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證件照三張,相片背面寫上姓名。
(3)考生可根據自身的藝術專業特長提供獲獎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四、考試科目
專 業 |
考 試 內 容 |
備 注 |
音樂學(含聲樂、器樂、鋼琴、作曲) |
初試: |
由考生提供考試曲目兩首,現場由主考抽考一首;鋼琴與器樂考生另須加試練習曲一首;考作曲專業者加試作曲筆試(和聲、作曲)、鋼琴。 |
舞蹈編導(含舞蹈編導、舞蹈表演·教師教育方向) |
初試: |
(1)所有參加考試的學生基本功測試、劇目表演一律穿舞蹈練功服。 |
五、考試地點、時間
1.考試時間:初試為2010年3月8日,復試為2010年3月9日。
2.考試地點:廣州大學城外環西路230號廣州大學演藝中心。
六、成績公布及錄取方式
1.初試結束第二天在考試現場張榜公布進入復試名單,名單同時在我校網站公布。
2.術科總成績計算辦法:初試成績占40%、復試成績占60%。
3.術科合格證名單將在我校網站公布并將術科合格證郵寄給考生本人;發放的專業合格證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4倍。
4.凡術科總成績【分音樂學(聲樂)、音樂學(器樂、鋼琴、作曲)、舞蹈編導三個方向統計】進入前3名的考生,其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優先錄取。其他入圍考生,將按文化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占40%,術科成績占60%合成總分后擇優錄取。擇優錄取時在文化分相差15分之內相應參考政治表現、形象、特長、各專業的相關科目成績、高中階段的綜合素質評價等方面的因素錄取。
七、收費標準
1.考試報名費:初試125元/人、復試125元/人。
2.學費為10000元/年。
八、其它事項
1.考生填報個人信息應講誠信,不能弄虛作假。新生入學后,我校進行全面復查,如發現不符合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籍;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負責。
2.考生報名考試期間,往返路費和住宿費自理。考生如需住宿可提前聯系廣大商務酒店((020-39360988)或B1廣大公寓招待所(020-39366531)。
3.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廣州大學城外環西路230號廣州大學招生辦 郵編:510006
電話:020—39366232 傳真:020—39366069
網址:http://zj.gzhu.edu.cn E-mail:zhaosb@gz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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