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高考考試大綱(新課標):政治
2010-01-21 13:23:30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
Ⅰ.考試性質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是合格的高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高等學校根據考生成績,按已確定的招生計劃,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因此,高考應具有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區分度和適當的難度。
Ⅱ.考試內容
政治學科考試內容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對新生文化素質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03年頒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課程標準(實驗)》的教學內容確定。
政治學科考試應在使考生體現出應有的正確的情感、態度、價值觀的同時,注重考查考生對所學相關課程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一、考核目標與要求
1.獲取和解讀信息
·能夠從題目的文字表述中獲取回答問題的有關信息。
·能夠快速、全面、準確地從圖、表等形式中獲取回答問題的有關信息。
·能夠準確和完整地理解并整合所獲取的有關信息。
2.調動和運用知識
·能夠根據從題目獲取和解讀的試題信息,有針對性地調動有關的經濟、政治、文化、哲學等方面的知識,并運用這些知識做出必要的判斷。
·能夠調動和運用自主學習過程中獲得的重大時事和相關信息。
·能夠展現出檢索和選用自己"知識庫"中有用知識、基本技能的能力。
3.描述和闡釋事物
·能夠用簡潔的語言描述經濟、政治、文化、哲學等學科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觀點。
·能夠運用歷史的、辯證的觀點和方法,分析、比較和解釋有關的政治、經濟、文化等現象,認識事物的本質。
·綜合闡釋或評價有關理論問題和現實問題
4.論證和探究問題
·根據有關信息,調動和運用相關知識和技能,發現或者提出體現科學精神和創新意識的問題。
·綜合使用題目提供的信息、課堂學習或自主學習獲得的知識、方法,提出比較必要的論據,論證和探究問題,得出合理的結論。
·能用順暢的語言、清晰的層次、正確的邏輯關系,表達出論證、探究的過程和結果。
二、考試范圍
本大綱僅規定《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課程標準(實驗)》中必修課程的考試范圍。關于《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課程標準(實驗)》中選修課程的內容由各實驗省區根據各自教學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第一部分 經濟生活
1、貨幣
(1)貨幣的本質
商品的基本屬性
貨幣的產生與本質
貨幣的基本職能
金屬貨幣與紙幣
(2)貨幣的種類與形式
貨幣與財富
結算與信用工具
外匯和匯率
2、價格
(1)價格的決定與變動
價值與價格
價值決定價格
價值規律及其表現形式
供給與需求
影響(均衡)價格的因素
(2)價格變動對經濟生活的影響
價格變動對消費者的影響
價格變動對生產的影響
價格變動對需求量的影響
3、消費
(1)消費及其類型
影響消費的因素
消費類型
消費結構
(2)樹立正確的消費觀
消費心理
消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