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201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工作通知
2009-12-02 13:21:02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
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
甘招委發[2009]31號
各市(州)、甘肅礦區、東風場區、長慶局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等院校:
為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的精神,結合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實際,現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全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省招生辦公室負責管理與監督。藝術類考生均要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課考試和藝術類專業考試(省統考或校考)。
全省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美術類、音樂學和舞蹈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統考)工作,分別由西北師范大學和西北民族大學牽頭負責組織實施,各統考考點要成立由省招生辦和有關院校負責人組成的招生考試領導小組,并制定統考實施方案和具體操作執行細則。?伎键c要成立由院校負責人和紀檢部門組成的領導小組,對專業考試工作的全過程實施領導、布置、管理和監督。
二、報名工作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參加藝術類專業報名。凡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先辦理高考文化課考試報名手續,后參加專業考試報名。
1、高考文化課考試報名時間、地點及數據庫上報
凡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于2009年12月10日至16日到戶口所在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辦理高考文化課考試報名手續,并領取帶考生照片的《2010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專業課準考證》。逾期一律不予補報。
報名時,藝術類考生應根據自己的情況填寫報考“科類”,分別填入音樂文、音樂理、美術文、美術理其中的一類?忌鷪罂嫉乃囆g專業不能歸屬上述四類時,文科考生填寫“音樂文”,理科考生填寫“音樂理”。所有報考音樂類的考生,在縣(區)招辦報名時須選填報考“專業、專項”欄(“專業、專項”包括聲樂、器樂、理論作曲、舞蹈、編導播音、空乘表演及其他六項)。
為便于招生院校專業報名、考試及考生資格的審查等,各市(州)招辦務必于2009年12月20日前將藝術類考生報名數據庫(包括考生圖像)報省招生辦。
2、專業考試報名時間、地點及招生章程
專業考試報名時,考生必須持“兩證”即考生本人的《2010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專業準考證》和身份證(現役軍人憑軍官證或士兵證)到招生院校設立的考點參加專業考試報名。專業考試報名與文化課考試報名使用的身份證(軍官證或士兵證)必須一致,如不一致或“兩證”不全者,均不得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湃∑胀ǜ咝U猩囆g類專業統考報名時間和地點。美術類統考報名時間:2010年1月1日至2日,音樂學統考報名時間:2010年1月9日至10日,報名地點:西北師范大學;舞蹈類統考報名時間2010年1月14日至15日,報名地點:西北民族大學。
、菩?紙竺麜r間和地點,由招生院校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自行確定并公布。在我省組織校考的省外院校,必須在我省指定的考點進行專業課報名與考試。我省規定的省外院校藝術類?伎键c為:蘭州第五十三中學(原鐵三中)、蘭州藝術學校、甘肅省廣播電視學校。
、歉髟盒5乃囆g招生章程要與教育部和我省藝術招生文件精神相一致,不一致時,將按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辦理,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三、專業考試
1、統考考試時間及內容
美術類統考考試時間:2010年1月3日,考點設在西北師范大學。音樂學統考考試時間:2010年1月11日至15日,考點設在西北師范大學。舞蹈類統考考試時間:2010年1月16日至17日,考點設在西北民族大學。
美術統考考試科目及分值為:素描,滿分100分;色彩,滿分100分;速寫,滿分100分;總成績滿分300分。評分標準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考務管理辦法(試行)》及《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評分參考》的通知(教學廳[2008]15號)執行,其中統考的本科合格按教育部規定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分別不低于60分。
音樂學、舞蹈類統考考試科目及分值按《關于印發<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學和舞蹈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的通知》(甘招辦發[2009]65號)執行 。
2、其他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及組織校考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考試科目等,以招生院校的規定為準。藝術專業?紤1月12日后開始,并于3月底完成。在我省考點組織?嫉脑盒#础陡拭C省省外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在甘肅境內進行專業考試管理辦法》(附件1)執行。
四、專業成績公布與報送
1、美術類、音樂學和舞蹈類全省統考的考生成績和位次等內容將于2010年1月中下旬在省招生辦網站上公布,供院校和考生查詢。(查詢網址: http://www.gszs.edu.cn)
2、實行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和其他招收藝術類專業的院校須將合格考生的成績等信息于2010年4月15日前,通過電子版和文字版(須加蓋院校公章)兩種形式報送省招生辦。其中電子版數據庫通過甘肅省招生辦公室網上辦公系統報送
五、美術類、音樂學和舞蹈類統考專業課成績適用范圍
1、美術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省內本、?(高職)院校的美術學、美術教育專業使用美術類統考成績;省內外二本以上院校美術類專業錄取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也可在我省美術類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再組織?,其中美術類校考的美術學(史論、博物館學)、書法學、雕塑、攝影、服裝設計與表演等本科專業,可不受我省美術統考本科合格限制;省內外獨立學院本科、?(高職)院校相同或相近專業應使用美術類統考成績,不得再組織?。
2、音樂學統考成績適用范圍:省內本、專科(高職)院校的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使用音樂學統考成績;省內外二本以上院校音樂學相近專業既可使用全省統考成績,也可組織?;省內外獨立學院本科、?(高職)院校相同或相近專業應使用音樂學統考成績,不得再組織校考。
3、舞蹈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省內二本以上院校的舞蹈類專業使用舞蹈類統考成績,不得再組織?;省外二本以上院校舞蹈類相近專業既可使用舞蹈類統考成績,也可組織?;省內外獨立學院本科、專科(高職)院校相同或相近專業使用舞蹈類統考成績,不得再組織校考。
六、對使用甘肅省音樂學統考成績招生院校的計劃編制要求和錄取辦法
根據音樂類招生專業特點,針對我省實際,省招生辦對甘肅省音樂學統考考試大綱重新進行了修訂,按照專項相近的原則對使用我省音樂學統考成績招生院校的計劃編制提出新的要求,并在此基礎上采取按專項大類劃線錄取的辦法。
1、使用我省音樂學統考成績院校的音樂學專業須分別按照音樂學(聲樂)、音樂學(器樂)和音樂學(理論作曲)三個不同專業進行計劃編制與報送,并在專業備注中注明具體使用哪一類專業成績。
2、2010年1月我省音樂學專業人數報考情況及專業分布將在甘肅省招生辦公室網上辦公系統(網址: http://oa.gszs.cn)公布,供院校編制計劃參考。招生計劃編制原則上應按各類報考人數的比例劃分,使招生計劃與報考人數趨于合理。
3、使用我省音樂學統考成績的專業實行分類劃線分類錄。喊次睦砜茖σ魳穼W(聲樂)、音樂學(器樂)和音樂學(理論作曲)三類分別劃定專業課和文化課最低控制分數線進行錄取。
七、填報志愿
藝術類考生的志愿填報方式和時間與其他科類考生相同,考生須根據2010年我省公布的院校及專業招生計劃,準確填報志愿。
1、藝術類院校及專業志愿分三個批次:藝術類本科第一批、藝術類本科第二批、藝術類?(高職)批。藝術類計劃不分省下達院校(包括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分省公布計劃的普通本科院校(二本以上)本科專業,志愿填在“藝術類本科第一批”欄內;藝術類獨立學院、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三本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志愿填在“藝術類本科第二批”欄內;藝術類?(高職)專業,志愿填在“藝術類?(高職)批次”欄內。
2、參加全省美術類、音樂學和舞蹈類統考的考生,可以報考使用統考成績的院校及專業;取得?己细竦目忌(其中報考美術類本科專業者,須達到省統考本科合格)只能填報相應的院校及專業。
3、報考使用音樂學統考專業成績的考生,應根據報考院校的招生條件填報志愿。報考各類音樂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跨類別填報志愿,只能選擇自己所考的專項類(聲樂、器樂、理論作曲)填報志愿。
4、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外的其他各批次高校的非藝術類專業。
八、錄取
我省錄取工作實行“院校負責,招辦監督”,遺留問題由院校負責處理的錄取體制。
1、錄取批次
藝術類院校及專業分三個批次進行錄。核囆g類本科第一批安排在文理科提前批進行;藝術類本科第二批安排在文理科第二批本科批次進行;藝術類?(高職)批安排在文理科?婆芜M行。
2、錄取辦法
、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校和使用?紝I成績的本科院校本科專業采用一次性投放考生檔案的形式,其條件是:①達到我省規定的文化課成績出檔線;②?紝I合格,并在規定時間內在我省備案專業合格考生名單;③考生填報志愿準確規范,并填報了院校第一志愿;④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統考本科合格(美術學(史論、博物館學)、書法學、雕塑、攝影、服裝設計與表演等本科專業除外)。
省招生辦于2010年6月底將報考第一志愿的考生文化課成績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須按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確定的錄取規則排序并依照順序錄取,于7月6日前將擬錄取名單和錄取原則報省招生辦。擬錄取考生數據通過網絡報送省招生辦(甘肅省招生辦公室網上辦公系統網址: http://oa.gszs.cn),同時文字版加蓋公章后郵寄省招生辦。
⑵使用我省藝術類統考成績的藝術類本科第一批院校采用“雙上線”,一次性投檔的形式,其條件是:①文化課和專業課均達到我省控制分數線;②考生填報志愿準確規范,并填報了院校第一志愿。
院校接受考生檔案后, 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招生章程錄取考生,并將未錄考生檔案及時退回,以便考生并列志愿的運轉。
⑶使用我省藝術類統考成績的藝術類本科第二批院校采用按計劃比例投檔的形式,其方法是:在均達到省統考專業和文化課三本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 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數1:1.2比例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
、仁褂梦沂∷囆g類統考成績的藝術類專科(高職)專業采用按計劃比例投檔的形式,其方法是:在均達到省統考專業和文化課?(高職)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數1:1.2比例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
、蓪ν稒n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院校,須根據其招生章程中的有關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經省招生辦審核批準后投檔。
、矢髋蔚谝恢驹缚忌荒軡M足院校招生計劃時,省招生辦將及時投放考生并列志愿。
九、其他
1、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是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我省統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處理。同時,省招生辦負責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2、在?贾斜徽J定為違規的考生,有關招生院校須將其違規情況和處理結果書面報省招生辦,省招生辦將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3、?冀M織過程中違反規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惡劣影響的招生院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組織專業考試的資格,并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4、報名參加我省普通高校美術類、音樂學和舞蹈類統一考試或省內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的考生,須向主考院校繳納專業考試費。
5、藝術類考生在錄取藝術類專業時,不再享受其他照顧性政策。
附件:
1、甘肅省省外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在甘肅境內進行專業考試管理辦法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