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誰該入罪,就由“司法”給一個完整的交代
來源:網絡資源 2009-10-22 09:15:21
摘要:蔡同榮聲稱蘇起指示“內政部”將臺灣海域水文資料交給中共國務院,但蘇起及江宜樺均已嚴正否認。蘇起并限蔡在24小時內道歉,否則提告。另一方面,民進黨“立院”黨團則稱要控告馬、蘇外患罪,“絕對告到底”,蔡亦稱絕不道歉。昨天,蘇起已委律師正式提告。
政客們以“賣臺”的紅帽子扣人,由來已久;唯自從陳水扁向美提訴,以“美國軍政府在臺代理人”自居,儼然“割臺獻美”,“賣臺”帽子竟似轉了向。現蔡同榮在特定媒體配合下公然出面告發馬英九、蘇起犯“外患罪”,大抵是想將“賣臺”帽子再扣回藍營吧。
但一個民主法治地區,政治人物動輒指控別人賣臺,如今更發展到直接指控“元首”和“國安首長”犯外患罪,再加上特定媒體的推波助瀾,這個玩笑是否開大了?
蔡同榮聲稱蘇起指示“內政部”將臺灣海域水文資料交給中共國務院,但蘇起及江宜樺均已嚴正否認。蘇起并限蔡在24小時內道歉,否則提告。另一方面,民進黨“立院”黨團則稱要控告馬、蘇外患罪,“絕對告到底”,蔡亦稱絕不道歉。昨天,蘇起已委律師正式提告。
其實,蔡同榮的言詞開始閃爍,特定媒體已在淡化相關指控,則所謂水文資料交中共之事未必不是另有蹊蹺,或是否如貓纜侵門踏戶事件般有加工“制造”或“變造”證據的成分,令人好奇。但既稱“絕對告到底”,自不可虛晃一招,屆時蘇起亦可反控對方誣告。
如此,究是馬、蘇因外患罪坐牢,還是蔡同榮及相關人等因誣告罪而面對“司法”刑懲,才能判然分明。事關大是大非,不容私了。蘇起切莫只視其為妨害名譽的案子;蔡同榮既言之鑿鑿,也不應怕“司法”判決一翻兩瞪眼的結果。好膽嘜走,由“司法”給臺人一個完整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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