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普高招生改革方案
2009-10-21 11:10:43網絡資源
摘要:我市的高考改革是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與高校招生選拔評價,高中課程改革與高校招生考試內容改革,高校多樣化招生錄取方式的綜合性改革,改革的指向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經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綜合改革方案》于7月9日正式頒布。此《方案》將于2009年開始實施。
一、《方案》的研制過程
2006年秋,經教育部批準,我市進入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市政府決定積極進行高中新課程背景下高考招生制度改革。
同年10月,市教委成立課題組,正式啟動了《方案》的研制工作。兩年多來,由市教委、市招生考試院、市教研室、教科院基教所、南開大學高教所、部分高校招辦、普通高中校校長代表組成的調研團隊,在教育部的指導下,遵照《教育部關于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導意見》,結合天津實際,借鑒先期實驗區經驗,通過現狀調查、歷史分析、省際交流、專題論證等多種方式,進行了深入系統的研究,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見稿)。市教委廣泛征詢市人大、政協代表、委員,部、委屬高校和市屬高校,區縣教育局,普通高中校、教育科研單位對《方案》的意見,不斷對《方案》進行修訂,使之日臻完善。2008年4月,正式向教育部報送了經市政府批準的《方案》。5月28日,教育部批復天津市教委,同意該《方案》2009年在津實施。
二、《方案》的改革要點
(一)初步建立多元評價體系
2006年以來,我市先后建立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和“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通過制度創新,使高等教育與基礎教育有機銜接。新《方案》著力使這兩個制度與高校招生考試制度共同組成合理的制度體系,形成有效的聯動機制,促進從人才培養模式到人才選拔模式的系列配套改革。在這個制度框架體系中,高等院校招生將參照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可以預見,它的積極作用會逐步顯現出來。
。ǘ┲鸩酵七M高考內容改革
1、關于高考科目組設置,新《方案》規定: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外語(含聽力測試)、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其中:文科綜合包括歷史、地理和思想政治,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和生物。新《方案》仍設置文史類、理工類、藝術類和體育類四個招生類別。藝術類和體育類考生除參加文史類或理工類考試科目的考試外,還需參加相關的專業考試。報考外語類院校及相關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口語測試。
2、關于考試內容改革,新《方案》規定:各科目考試均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中必修模塊和部分選修模塊為主要考核內容,并遵循《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天津卷說明》命制各考試科目的試卷。試卷命制堅持能力立意,進一步貼近社會、時代和考生生活,注重適應終身學習和時代發展必須具備的知識和學習能力的考查。文科綜合與理科綜合科目考試中各個考試科目將分別命制試題。語文和綜合科目考試時間分別為150分鐘,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3、關于考試分值設定,新《方案》規定:文史類或理工類四個科目試卷的總分值分別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分值分別為150分,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科目的分值為300分;文科綜合中歷史、地理、思想政治科目試題的分值分別為100分,理科綜合中物理、化學、生物科目試題的分值分別為120分、100分、80分。
。ㄈ┓步推進招生錄取方式改革
一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資格和試點自主選拔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在招收保送生和實行自主招生時,可根據本校辦學宗旨、培養目標,自主規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要求。
二是其他招生學校可在考生高考成績同等的條件下,優先錄取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招生學校在以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的前提下,自主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要求。
三是本市部分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或專業,試行自主招生,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試行自主招生學;疽蟮幕A上,學校以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實施錄取工作,被錄取的考生可以不參加高考。
三、《方案》的主要特點
綜合性
我市的高考改革是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與高校招生選拔評價,高中課程改革與高校招生考試內容改革,高校多樣化招生錄取方式的綜合性改革,改革的指向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漸進性
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關乎國家人才戰略的實施,牽扯到廣大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決定了高考改革的漸進性。隨著事業的發展,我市《方案》仍將持續改革。
可操作性
《方案》立足天津實際,充分考慮到高校與中學對改革的實現能力,考生與社會對改革的承受能力,《方案》注意了由近及遠,由淺入深,循序漸進,逐步深入。
《天津市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的頒布實施,是我市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中的一件大事,事關全局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級政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普通高校和招考機構要明確職責,密切配合,保障考生利益,平穩操作,扎實推進,以期實現改革目標。為保證招生改革政策咨詢的嚴肅性,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方案》咨詢。考試院呼叫中心電話:96796666
附件:《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綜合改革方案》
經教育部批準,天津市于2006年秋季開始進行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08〕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制定《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綜合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本《方案》在深入研究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同時,著意于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的設計,使其與高校招生考試錄取制度共同組成合理的制度體系,形成有效的聯動機制。《方案》在繼承的基礎上,通過制度創新,構建和完善德、智、體、美多元評價,多樣化招生錄取的綜合改革體系。本《方案》于2009年開始實施。
一、目標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關于“更新教育觀念,深化教學內容方式、考試招生制度、質量評價制度等改革,減輕中小學課業負擔,提高學生綜合素質”要求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關于“改革高考制度是推進中小學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措施,按照有助于高等學校選拔人才、中小學實施素質教育和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的原則,積極推進高考制度改革”的精神,根據我市教育發展的實際情況,逐步構建和完善以國家統一考試為主,與德智體美綜合素質評價、多樣化選拔錄取相結合,國家宏觀指導、高校自主自律、社會有效監督的現代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制度。
二、原則
。ㄒ唬┻m應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需要,促進高等學校提高教育質量,培養創新人才;
(二)適應公民對高等教育的旺盛需求,為他們提供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
(三)適應高中新課程改革的需要,積極引導基礎教育全面、深入實施素質教育;
。ㄋ模┏浞挚紤]社會的可接受程度和實施的可操作性,穩步推進,分步實施,維護社會的安定和諧。
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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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語文;2.數學(文史類/理工類);3.外語;4.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二)考試內容和試卷命制。
1.各科目考試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中必修模塊和部分選修模塊為主要考核內容;
2.遵循《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天津卷說明》命制各考試科目的試卷;
3.試卷命制貼近社會、時代和考生生活,注重適應終身學習和時代發展必須具備的經典知識和學習能力的考查;
4.外語科目考試包括聽力測試,報考英語類相關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口語測試;
5.文科綜合考試科目包括歷史、地理和思想政治,理科綜合考試科目包括物理、化學和生物;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中各個考試科目分別命制試題;
6.語文、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考試的限定時間為150分鐘,數學、外語科目考試的限定時間為120分鐘;
7.藝術、體育類專業的專業考試和英語類相關專業的口語測試另行安排。
(三)試卷分值與成績呈現
1.文史類專業或理工類專業四個科目試卷的總分值分別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分值分別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的分值為300分;文科綜合中歷史、地理、思想政治科目試題的分值分別為100分,理科綜合中物理、化學、生物科目試題的分值分別為120分、100分、80分。
2.各科目考試成績均以原始分數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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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史類專業考試科目:語文、數學(文史類)、外語、文科綜合;
2.理工類專業考試科目:語文、數學(理工類)、外語、理科綜合;
3.藝術類專業考試科目:語文、數學(文史類或理工類)、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藝術專業考試;
4.體育類專業考試科目:語文、數學(文史類或理工類)、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體育專業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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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日期舉行考試。
四、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綜合改革的有機組成部分。此項工作依據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天津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通知》(津教委中〔2008〕5號)組織實施。文件強調從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以寫實性評語、資質認定、成果表達等形式記錄和評價考生的表現、事跡、個性、專長等,為高校招生錄取提供相關信息。
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在國家指導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設立的,以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為考核內容的統一考試。其主要功能為檢測普通高中的教學狀況,檢測普通高中學生修業狀況,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提供基本學業信息。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為測試普通高中學生的學業發展傾向,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設置選修課程的考查內容。選修課程考查首先在主干學科中進行,然后拓展到全部學科。
六、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
。ㄒ唬┱猩鷮W校可在考生高考分數同等的條件下,優先錄取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招生學校在以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的前提下,自主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使用原則。
。ǘ┙浗逃颗鷾实木哂姓惺毡K蜕Y格和試點自主選拔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在招收保送生和實行自主招生時,可根據本校辦學宗旨、培養目標,自主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要求。
(三)本市部分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專業)試行自主招生,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試行自主招生學校(專業)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學校以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實施錄取工作;被試行自主招生學校(專業)錄取的考生可以不參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