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央財經大學保送生招生簡章
2009-10-13 17:39:46中央財經大學招生辦
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繼續招收保送生。
一、報名條件
(一)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 〔2000〕28號)和《教育部關于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要求,在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包括: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外語語種限英語。
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在高中階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時數達到20小時以上、積極參加各項體育活動的優先。上述活動均須附相關證明材料。
凡報考我校保送生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我校自主選拔錄取。
二、招收專業
文科專業:財政學、稅務、會計學、法學;
理科專業:財政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財務管理、工商管理(國際商務管理專門化)。
三、報名方式
學生本人申請并經所在中學推薦。
四、報名程序
采取網上報名和書面申請相結合的方式,兩者缺一不可。
(一)網上報名
登陸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網,仔細閱讀《報名須知》,按照要求注冊并選擇進入“保送生”,填寫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
(二)書面申請
考生在網上報名之后,需提供以下書面材料:
1、《中央財經大學2010年保送生報名表》: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生成后打印;
2、《中學推薦信(保送生).doc》:點擊下載;
3、《個人申請》:要求由考生本人手書,全面展示本人的思想品質、身體狀況及運動愛好、心理狀況及性格特點、父母、家庭及中學給予你的認識、對自己未來的期許等各方面情況;
4、獲獎證書復印件(獲獎證書未下發的可提供其他證明材料;社會公益活動、參加各項體育活動等證明材料可附其中);
5、實行高中新課程改革省份的考生,應盡量提供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的材料;
6、身份證復印件。
將以上材料以A4紙標準,按照“報名表-中學推薦信-個人申請-獲獎證書復印件-新課程改革省份考生的相應材料-身份證復印件”的先后順序裝訂(不要另制封面)。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至中央財經大學學生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信封上務必注明“保送生申請材料”,同時以“省市-中學—姓名”的順序標注報名考生信息。無論考生最終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五、選拔程序
(一)材料初審:學校根據教育部規定的保送生條件對所有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審核,擇優確定部分考生參加我校的測試。
(二)選拔測試:測試包括語文、數學、英語三門。考試范圍不超出高考考試大綱,學生不需刻意準備。
(三)資格確定:根據測試結果、獲獎競賽學科及專業志愿,確定保送生擬錄名單和擬錄專業,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四)名單公示:保送生擬錄名單在我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中學須在校內予以公示;并及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經省招辦審核公示。
(五)公示無誤的考生,我校將寄發《保送生擬錄通知書》。
六、錄取辦法
收到我校《保送生擬錄通知書》的考生,須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我校將按有關規定到各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
七、監督機制
(一)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好保送生的選拔錄取工作。
(二)學校成立保送生招生專家委員會,負責保送生的材料審核、測試等工作。
(三)保送生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四)學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和所在中學三年內的推薦資格。
八、工作時間表
1、網上報名時間: 2009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2、申請材料遞交截止時間:2009年11月30日(以寄出郵戳為準)
3、網上查詢初審結果時間:2009年12月20日后
4、測試時間:2010年1月,具體時間將在公布保送生初審結果時另行通知。
九、聯系方式:
電話:010-62288332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 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81
電子郵箱:zsb@cufe.edu.cn
十、本簡章由中央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推薦:2010年保送生報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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