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保送生招生章程
2009-10-13 11:02:43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09年保送生招生實施辦法
為選拔和培養優秀人才,鼓勵和引導部分具有創新精神、特長突出,學習成績優良、相關學科成績突出的學生報考我校,根據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關規定,我校2009年繼續招收保送生,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
申請參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09年保送生選拔的學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教育部規定的保送資格。(參見附錄)
2、高中期間各學期學業成績和會考成績優良;
3、身體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可予以錄取的要求;
4、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非外國語學校保送生招生辦法
1、報名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2日。
2、申請程序:考生登陸我校招生網進行網上報名,在填妥網上相關信息后下載《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保送生報名登記表》,認真填寫后連同申請材料(以A4紙張大小裝訂)郵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
申請材料內容包括:中學推薦信、經中學教務部門審核蓋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匯總表、個人陳述、相關證書材料復印件等。學生所遞交的申請材料不再退還。
3、報名截止后,我校將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初審,部分優秀的考生在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可免于參加選拔測試,直接確定入選我校保送生。需參加測試的初審合格考生請于2008年12月23日前通過郵政匯款交納測試費人民幣60元,匯款附言請寫明網絡申請號,如非本人匯款亦請寫明考生姓名。
4、報到:考生于2009年1月2日明故宮校區內(御道街29號)內辦理報到手續并領取準考證。
5、考核:學校將于2009年1月3日舉行保送生選拔測試,測試內容包括文化課考試、心理測試及面試。考點設在我校明故宮校區(白下區御道街29號)。文科學生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理科學生文化課考試科目為物理、數學、英語。
6、審批錄取:在綜合考慮競賽成績、保送生選拔測試成績、中學期間學習情況及學生專業志愿的基礎上,我校將確定保送生人選和錄取專業,并發放預錄取通知書。最終確定的保送生人選,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與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辦理保送生錄取手續。辦理完正式錄取手續后,我校將于2008年6月底前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三、外國語學校保送生招生辦法
1、報名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2日。
2、申請程序:考生登陸我校招生網進行網上報名,在填妥網上相關信息后下載《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保送生報名登記表》,認真填寫后連同申請材料(以A4紙張大小裝訂)郵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并同時通過郵政匯款交納測試費人民幣60元,匯款附言請寫明網絡申請號,如非本人匯款亦請寫明考生姓名。
申請材料內容包括:中學推薦信、經中學教務部門審核蓋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匯總表、個人陳述、相關證書材料復印件等。學生所遞交的申請材料不再退還。
3、考核:學校將于2008年12月與相關外國語學校確定保送生選拔測試時間及地點,測試內容包括文化課考試及面試。文科學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理科學生考試科目為數學、英語、物理。
4、審批錄。涸诰C合考慮保送生選拔測試成績、中學期間學習情況及學生專業志愿的基礎上,我校將確定保送生人選和錄取專業,并發放預錄取通知書。最終確定的保送生人選,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與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辦理保送生錄取手續。辦理完正式錄取手續后,我校將于2008年6月底前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四、獎勵政策
1、學校將根據競賽等級、保送生選拔成績、高中期間學習成績等因素,綜合評定部分特別優秀的考生,授予其新生獎學金或新生特別獎學金。
2、獲得新生特別獎學金的考生,在入學后可直接進入強化班學習,同時我校將給予其參加工科研究試驗班選拔考試的資格。
五、其他
1、保送生選拔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保送生招生工作組具體實施選拔工作。我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2、考核結果經我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確認后,被認定的保送生名單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如無異議,方能確定最終錄取資格。
3、中學及學生本人應當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準確,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學生的保送資格并將情況上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
六、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號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0016傳真電話:025-84892459
咨詢電話:025-84892899
電子郵箱:zsb@nuaa.edu.cn網址:http://zs.nuaa.edu.cn
七、本實施方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類別
第一類:省級優秀學生
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和《教育部關于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要求評選出的省級優秀學生,可獲得高校保送生資格。
第二類:奧賽獲獎選手
在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5項比賽的省級賽區中獲得一等獎的高中生,具有保送生申請資格。
參加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決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并獲得一、二、三等獎的高中生都有保送資格。
第三類:競賽獲獎選手
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并獲得獎項的高中應屆考生具有保送生資格。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競賽一、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生也有資格向高校申請保送。
第四類:外國語中學學生
全國有16所外國語中學可向高校推薦保送外語人才,這16所外國語中學分別是:天津、石家莊、長春、濟南、南京、杭州、廈門、南昌、武漢、重慶、鄭州、太原、成都、深圳外國語學校和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含浦東校區)和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附中。各校推薦的比例不超過本校應屆高中畢業生總數的20%。具有保送資格的考生只能報考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語言大學、外交學院、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上海外國語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等6所院校和綜合性大學的外語系、專業。
第五類:獲獎運動員
獲得全國體育比賽前三名、亞洲體育比賽前六名、世界體育比賽前八名的運動員,獲得球類集體項目運動健將、田徑項目運動健將、武術項目武英級和其他項目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的運動員,可以免試進入大學學習。高校還可以組織單獨入學考試、開辦預科班等形式招收運動員入學。
第六類:公安英烈子女
公安部和教育部聯合下發了《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暫行規定》,全國公安系統革命烈士(生前系在職在編民警)或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公安戰線一、二級英模的公安英烈子女,只要高中畢業,年齡不超過22周歲,經審核條件合格者均可被保送進入公安院校深造。入學后,英烈子女將享受學費全免待遇,畢業后原則上分配到英烈所在地公安機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