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09年繼續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選拔有創新精神、綜合素質高、實踐能力強、特長突出的優秀拔尖人才。在理工類各專業、外語類英語和德語專業、文科類法學專業進行自主選拔錄取試點。
一、招生對象與條件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學習成績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高,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A類:理工類各專業(限理科生)
1、有航空模型(制作和飛行操控方面)的特長,在高中階段獲得過全國比賽和世界級比賽名次者;
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或物理省賽區二等獎以上(含二等獎);
3、高中階段同時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化學、生物、信息學省賽區二等獎兩項者;
4、高中階段在科技創新、發明方面有突出表現并獲得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或擁有專利者;
5、“未來杯”全國中學生創意設計競賽二等獎以上獲得者;
6、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并獲“優勝者”獎項者;
7、省級示范性高中的校長可推薦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成績優異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學生1-2名參加選拔考試,優先考慮我校掛牌的生源基地校。
B類:外語類英語和德語專業(文理不限)
對外語有濃厚興趣,具有語言文化方面的特殊才能,愿意學習我校英語、德語專業的優秀學生(錄取后不允許調換專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并獲“優勝者”;
2、全國性英語競賽決賽三等獎(含)以上獲得者;
3、省級英語競賽(演講、辯論比賽等)二等獎(含)以上獲得者;
4、獲得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的品學兼優者;
5、省級示范性高中的校長可推薦德智體美全面發展且成績優異或具有英語特殊才能的學生1名參加選拔考試。
C類:文科類法學專業(限文科生)
具有文學、辯論、語言文化等方面的特殊才能,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獲得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的品學兼優者;
2、曾公開發表過法學、經濟學或管理學等相關領域的論文(限第一作者)、經我校專家委員會審核認定者;
3、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和“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 并獲一等獎和特等獎者;
4、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并獲“優勝者”;
5、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性英語競賽決賽三等獎(含)以上獲得者
6、省級示范性高中的校長可推薦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思辯能力強且文科成績優異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學生1名參加選拔考試。
二、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我校2009年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網上報名時間從2008年11月24日起,到12月20日截止。學生須登錄北航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按提示信息注冊報名,并打印報名表。
2、中學推薦:從北航招生網下載并打印推薦表,由中學負責填寫學習成績、評語和推薦意見,并在相應位置蓋章。中學應保證學生的申請材料真實有效。
3、12月20日前將以下書面材料裝訂成冊(A4紙)寄至北航招生辦公室(所報申請材料均不退還):
。1)申請報名表(網上報名成功后打印),照片處須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2)中學推薦表(從我校網站上下載),班主任評語和中學校長推薦信,須有班主任和校長親筆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
。3)高中三年學習成績原始記錄(班級成績冊)的復印件,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4)《個人陳述》材料,需本人手工撰寫;
。5)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的特長和優勢的材料。
三、選拔程序
我校成立由職能部門和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具體負責實施自主選拔招生工作。
1、初審:我校首先對報名學生進行初步審核,學生可于12月20日后登錄招生網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和測試安排,初審合格的學生下載《自主招生選拔考試通知書》。初審未合格同學不再另行通知。
2、復試考核:初審合格學生必須參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選拔考試。
(1)考試內容:
A類:筆試(含數學、物理、英語、綜合知識)和面試二部分(航空模型特長生加試航模制作);
B類和C類:筆試(含數學、英語、綜合知識)和面試二部分;
。2)考試時間:2009年1月3-4日(如有變動以《自主招生選拔考試通知書》為準);
(3)考試地點: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校內;
。4)考試安排:須考生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和《自主招生選拔考試通知書》于2009年1月2日(早9:00-晚5:00)到我校知行樓北樓晨興劇場報到,現場照相,打印準考證。無身份證者不能報到、不能參加考試。詳細安排見《自主招生選拔考試通知書》。
3、入選名單確定:將全面考慮學生獲獎情況、筆試、面試及中學表現,由專家評審組評定候選名單,報請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自主招生入選學生名單。
4、入選外語類和文科考生須與我校簽定《誠信協議》。
5、入選名單公示:考核通過的入選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同時報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及網上公示。
四、錄取辦法:
1、入選考生必須參加高考,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包括平行志愿的省市),并在本省公布的我校招生計劃專業范圍內填報專業志愿。
2、入選學生應在將我校填報為第一志愿并獲知高考分數后,于2009年6月30日前將《自主招生報考確認單》填好寄回我辦;如不及時填報確認,我校將視為其放棄我校志愿,不再享受自主招生優惠政策。
3、入選考生高考總分(含附加分)低于我校文理科在當地的提檔分數線但達到我校提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的(不低于當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即予以錄取,專業須服從我校安排。
4、入選考生如高考總分(含附加分)達到我校文理科在當地的提檔分數線,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即予以錄取,并享受10分加分安排專業,平行志愿的省市享受5分加分安排專業。
5、B類和C類考生錄取及專業安排按所簽《誠信協議》執行。
五、監督機制
1、學校在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領導和實施自主選拔錄取工作,保證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堅持做到程序規范化、辦法公開化、結果公示化。
3、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
4、學生本人及中學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該生的認定資格和所在中學的推薦資格。
六、本簡章的最終解釋權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
七、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知行南樓302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191
電子信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信息網:zsjyc.buaa.edu.cn
校紀委監督電話:010-8231758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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