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我校將實行“以文化課考試為主,多元化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在2010年高考招生中繼續開展部分招生計劃自主選拔錄取工作,以選拔品學兼優、綜合素質高、特長突出的優秀人才。
一、報名條件
省、地級重點中學的高中畢業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學習成績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高,具有較強的創新和實踐能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方可報名:
I類:高中階段獲得全國數學、物理或信息學學科競賽省級賽區復賽二等獎或三等獎兩項及以上者。
II類:我校認定的生源基地中學推薦的高中階段品學兼優的應屆生。
III類:在我校某一學科領域有濃厚學習興趣、具有較強培養潛力并能提供相應材料的優秀學生。
二、招生計劃
2010年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以內,納入學校預留招生計劃中。理工類面向全國招生,其中江蘇等實行選課的省區僅限選擇物理的學生;文史類僅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河南、湖北、湖南、江西、重慶、四川、陜西、新疆招生。按照教育部規定,藝術類及文藝、體育特長生測試另行組織,不納入自主選拔范圍。
三、報名及推薦
學生須本人提交網上和書面申請并經所在中學審核推薦。2009年11月10日開始報名,12月5日結束網上報名,12月10日結束收集書面材料。報名過程是對學生的第一步考核,要求學生本人參與。我校成立由招生辦公室和各地招生宣傳聯絡組負責人組成的報名審核組負責報名過程中的資料審核,全部報名資料審核合格的學生才有資格進入初審環節。
1、網上報名:學生須首先登陸我校招生資訊網進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料要完整準確,必須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報名類別,并列舉“報名依據”和選擇與之相符的專業志愿。
2、個人書面材料:網上報名審核合格的學生可以在報名系統打印“北京交通大學2010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書面材料說明及表格”,按要求準備全部書面材料,于2009年12月10日之前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
3、按照“I類”條件報名的學生,必須有符合相應項目級別的獲獎,并根據興趣選擇其他報名依據和相關專業,成績優秀者優先進入初審環節。
4、我校將在11月20日前向生源基地的中學(名單)下達自主招生推薦名額,生源基地中學的學生首先應與中學聯系申請推薦,取得中學推薦名額后選擇“II類”進行報名。中學將所推薦的學生信息填寫《生源基地中學推薦優秀學生匯總表》,于12月10日前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我校根據學生的高中階段成績和排名情況確定初審入圍比例。
5、按照“III類”條件報名的學生,應根據個人學習興趣和能力,選擇適合的專業領域類別報名,所提供證明材料形式多樣,關鍵要有一定說服力,我校將根據證明材料所體現的水平和高中階段成績擇優選擇部分學生進入初審環節。
四、選拔及錄取
1、初審環節
我校成立由職能部門和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對合格的報名資料進行專業評審,確定初審合格的學生名單。學生可于2009年12月20日后在我校報名系統中查詢初審結果,我校不安排電話和書面通知。初審合格的學生須在12月23日18:00前在報名系統中確認參加我校考試,未按時確認的學生將視為放棄我校的考試。
2、考試考核
我校組織初審合格并按時報到的學生參加考試。考試的形式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考察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論壇)、綜合能力,由北京交通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化工大學五所學校聯考,統一命題統一閱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時間進行筆試,面試由各高校自行安排。學生報名時只能選擇上述一所學校,并參加該校組織的筆試和面試。考試命題沒有單獨考試大綱,請按高考計劃正常復習。報建筑學專業的學生必須有美術基礎,面試中將安排美術加試。
3、資格認定
我校綜合考慮學生筆試、面試成績確定我校2010年自主招生擬認定學生名單及認定專業,擬認定名單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經學生所在省級招辦審核并公示后,確定為我校最終自主招生認定學生名單。認定學生在錄取時可享受我校在當地已公布的本科統招計劃數形成的投檔線測算值下20分錄取的優惠政策,但任何優惠均不得低于當地的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僅限于認定專業。我校預計在2010年4月郵寄“認定證書”和“高考報考說明”。
4、報考錄取
認定學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并在本科一批第一志愿填報我校,且必須服從專業調劑,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愿第一順序。
認定學生應該按照我校及當地省級招辦的要求填報高考志愿,并按時將信息反饋我校。我校根據反饋信息對照相應的分數優惠政策,將擬錄取名單報請學生所在省級招辦審核批準后,方能辦理高考錄取手續。
我校規定自主選拔錄取認定資格都是基于認定專業而言,因此原則上要求學生在高考志愿填報時第一專業志愿填報認定專業,對于第一或第二專業志愿均未出現認定專業的,視為學生放棄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不再享受分數優惠。對于不需要任何分數優惠即可正常錄取的認定學生,可享受加5分選專業的優惠。
對于少數筆試、面試成績突出者,特別是獲得重大成果、有突出才能或具有突出創新能力者,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可以適當放寬分數優惠。理科試驗班類專業只招收數學、物理方面突出的學生且最多優惠到我校在當地統招錄取線,通信工程、自動化、電子科學與技術、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物流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交通運輸類、交通運輸類(城市軌道交通)、建筑學等十個專業也不在放寬分數優惠之列。
五、監督機制
1、學校在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將選拔辦法、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
3、學生本人及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我校將詳細核實信息,如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該生的認定資格和所在中學二年的推薦資格。
六、其他說明
由于初審合格的人數和最終能享受我校優惠政策的人數十分有限,請根據自身情況慎重報名,以免影響正常學習和選擇其他高校。
網上報名截止時間:2009年12月5日
書面材料截止時間:2009年12月10日(以我校收到全部報名資料為準)。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報名材料”。書面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報到考試時間:2010年1月2日報到,1月3日考試(請2009年12月20日后關注我校招生資訊網發布的考試通知)。1月底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咨詢電話:010-51688441轉9
自動傳真:010-51688421
招生資訊網網址:http://zsw.bjtu.edu.cn
七、本方案經北京交通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準。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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