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湖北省考試院下發考生須知 高考須用同類筆答題
2009-09-16 22:14:34網絡資源
記者昨日獲悉,省考試院新近下發2009年高考考生須知,明確規定:答題過程中,考生需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的筆。另外,考生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
今年高考,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入場。考生入場,除2B鉛筆、0.5毫米黑色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考試科目有特殊規定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值得注意的是,考生要在答題卡(答題紙)規定的地方答題,答在試卷或草稿紙上一律無效。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答題紙)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需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此外,高考開考15分鐘后(外語科目開考前15分鐘)不準進入考點參加該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