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高考招生計劃的變化趨勢
2009-09-01 22:04:15新浪考試
了解高考招生計劃的變化趨勢
(三)如何了解高考招生計劃的變化趨勢?
高考招生計劃,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左右開始向社會公開。從現在到5月份,還有一段時間,如果要預測2009年及以后兩年高考招生計劃的變化趨勢,需要掌握以下方面的信息。1.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安排基本原則有以下兩點:(1)要與高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和招生計劃執行等實際情況緊密掛鉤。積極擴大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急需的學科專業的招生規模,堅決調減或停止社會需求不足、畢業生就業困難的長線專業的招生。(2)各地、各部門要加大投入,改善高等學校辦學條件,切實保證正常教學運轉所需。對近年來招生增長過快,辦學經費投入不足,辦學條件趨于緊張的高校,要嚴格控制其招生規模;對因辦學條件不達標被確定為“黃”牌的普通高等學校,各地、各部門必須嚴格審定其招生規模。屆時教育部將組織專門力量對招生計劃安排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所面臨的現實情況及辦法。(1)鑒于目前普通本科院校基本辦學條件趨于緊張的實際情況,各地、各部門在安排2009年計劃時要……,以保證本科院校各項辦學條件得以改善。?
(2)為鼓勵※※高等教育發展,在基本辦學條件許可的情況下,計劃增量部分盡可能向……傾斜。同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辦學的管理和指導,使其規范辦學、有序發展。
(3)為規范普通高校辦學秩序和辦學行為,嚴格實行高校招生資格、招生計劃與學生學籍電子注冊和網上畢業證書查詢相掛鉤,切實維護招生計劃管理的嚴肅性。各地、各部門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也不得跨隸屬關系下達和調整年度本科、高職(專科)招生計劃。高等學校不得借聯合辦學的名義,設立分校、校外辦學點或將高層次學歷教育安排在低層次學歷教育學校進行教學活動。?
(4)各地要加強對試辦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層次起點本科教育(以下簡稱“普通專升本”)的管理,從2007年起,嚴格招生計劃、收費標準和選拔錄取程序。各地普通專升本教育的招生規模要嚴格控制在當年省屬高校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的5%以內,并納入國家下達的普通本科總規模內;嚴格普通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標準,各高校不得借專升本的名義進行高收費、亂收費;普通專升本的招生錄取要堅持公開、公正的原則,逐步完善選拔錄取程序,普通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的發放要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5)各地要根據《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和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規范現行的高職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工作,以促進中等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把握好高等教育的發展節奏。為此,各地安排高職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的規模不得超過當年本省(區、市)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的5%。?
(6)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辦好五年制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幾點意見》(教職成[2002]2號)中關于五年制高職以獨立設置的職業技術學院為主要辦學主體的精神,自2006年起:各類中等職業學校不得單獨舉辦五年制高職教育;各省(區、市)五年制高職招收初中畢業生的招生規模不得超過當年本省(區、市)高職(專科)招生計劃的5%。五年制高職教育進入高等教育階段(第四年)的學生規模應納入國家確定的各省(區、市)當年高職(專科)招生計劃內。?
(7)自2007年以來,未經教育部和總政治部批準,任何軍事院校不得面向地方招收無軍籍學生開展普通或成人高等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向軍事院校下達招生計劃。對擅自違規招收的學生,教育部將不予承認,也不予學籍電子注冊。?
(8)招收參加普通高考的考生進行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培養的成人高校,其基本辦學條件必須達到《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指標(試行)〉的通知》(教發[2004]2號)中的有關規定要求。招生資格實行年審制,由主管部門報教育部審定。?
(9)普通高等學校舉辦的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計劃需報經教育部審批。經審批同意的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計劃,隨國家確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一并下達。未經教育部批準,任何高校禁止舉辦非少數民族預科班。?
(10)本科、高職專業設置和調整須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未經教育部備案或批準的專業不得安排招生。?
(11)自2005年起,國家對高等教育提出的要求是穩定規模、提高辦學質量,同時確定招生計劃年增幅為5%。
如此一來,對2009年及以后兩年高考招生計劃的變化趨勢,可能心里就有了一點數吧。
說到高考招生計劃,就順便談一談有關招生計劃分配與安排中產生的合理與公平的話題。高校的招生計劃,尤其是中央部委辦直屬的重點大學,一般是在全國范圍內招生,但是不同地區,投放的招生計劃是不一樣的。有的學校投放計劃比較均衡,主要依據當地考生的數量和往年生源情況投放計劃;有的學校有歷史上形成的生源重點地區,不太考慮考生的數量。地方院校計劃大多投放在本省,在全國跨省招生的計劃投放不太多。但是,有一點是比較肯定的,那就是不管哪一類的高校,在高校所在地投放的計劃一般都要比其他地區多,有的甚至達到50%以上。因此,報考本地區的學校或者在本地區招生計劃較多的學校,錄取分數可能會稍低一些。由此就帶來了合理與公平的問題。一所大學在某地投放招生計劃的多與少,直接關系到一個地方考生的利益,也關系到教育的公平性。目前,高校在編制來源計劃中存在的問題可能主要有兩個:一是屬地計劃過大,有的高校在屬地的計劃已經超過60%;二是各地計劃不均衡、發達地區計劃偏多。高考是實現入學機會公平的重要方式,社會認可度高,信任度高,期望值高。而制定好來源計劃是招生工作的基礎和前提。招生來源計劃的合理編制意義重大,它能夠確保優質教育資源的合理分布,確保教育公平,促進社會公平。所以,高校應對這些問題予以重視,要在調查研究、數據分析、跟蹤反饋等工作基礎之上,得出一套制訂來源計劃相對科學的依據,找到一個既不影響高校辦學自主權,又要兼顧教育公平的最佳平衡點,讓每個考生平等地占有優質教育資源。同時也希望教育部加強統籌協調,在編制計劃時,應要求各省市招辦及時向高校提供相關信息,包括高中畢業生人數、以前的錄取比例、生源狀況等。以做到招生計劃的編制既合理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