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高校債務重組并不意味危機已化解
2009-09-01 20:38:55中青報
今年兩次參加高校的債務重組新聞發布會。第一次是在3月,省里唯一一所進入211工程的重點大學,對外界高調宣稱,國家開發銀行聯合中國建設銀行等3家銀行,為該校提供總額12億元、貸款期限為16年的銀團貸款項目。該項目將使學校在未來3~4年內需全部歸還的銀行貸款,分攤到今后的16年內支付,每年還本資金只有原來的五分之一。
8月28日,同省的另外一所大學也“如法炮制”,與幾家銀行組成的銀團簽訂協議,銀團為該校提供總額為12億元、貸款期限為15年的債務重組銀團貸款。該校稱,此協議的簽署為其他高校進一步通過商業運作化解債務風險提供了成功的范例,具有很強的示范作用。
記者記得,在連續三年的全國“兩會”上,高達2000億元的高校債務問題,成為來自教育系統的代表和委員們討論最多的話題。今年1月,教育部明確表示,今年的工作要點之一,是“開展化解高校債務風險工作”。早就有媒體評論對高校的債務風險提出質疑。一些高校盲目擴張,為“面子工程”大興土木、過度消費,舉債蓋大樓,而財務上又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給權力尋租、貪污腐敗制造了土壤。于是,就有了上千萬元造一個奢華的校門,新校區剛建完,基建負責人就因腐敗問題被抓等鬧劇。這些都導致高校債臺高筑、危機重重的重要原因。
目前,不少高校的資產負債率已進入財務高風險區域。有的高校為還款付息,一度壓縮其他開支,甚至開始限制專職教師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直接導致教育質量下降。
高校債務風險的化解,確已成當務之急。其方法無非以下幾種:一、地方政府直接撥款補貼;二、以土地置換獲取收益償還;三、以銀團貸款方式進行債務重組;四、調整貸款結構,變短期貸款為長期貸款,變商業性貸款為政策性貸款。很多高校往往4種辦法都用,而前兩種方法無法填補巨大的債務黑洞,更多的是依賴銀團債務重組來緩解債務危機。
這些方法是否真是化解債務危機的“成功范例”還未可知。債務風險是暫時化解了,但債遲早要還。如何在爭取來的時間里,還清債務、吸取教訓、獲得經驗、完善制度,才是真正需要重視和花大力氣去做的。
就像一位學者在探討高校債務重組時所指出的,重組后當務之急是建立健全債務監控體系和制約機制。對盲目搞建設、上項目、借新債的高校,要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嚴查違紀違法行為,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補助資金、造成資金損失及產生新債的行為,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如是操作,債務重組后的高校才可能真正走上良性發展之路,否則再多的錢填進去,也化解不了真正的危機,甚至可能再度滋生腐敗,為沒有監督的權力再開尋租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