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大學2009年藝術生招生簡章
2009-09-01 12:59:30網絡資源
★學校概況:
南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敬愛的周恩來總理的母校。
南開大學創建于1919年,創辦人是近代著名愛國教育家張伯苓和嚴修。抗日戰爭時期,南開大學與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在昆明組成舉世聞名的西南聯合大學,被譽為"學府北辰"。南開大學秉承"允公允能、日新月異"的校訓,弘揚"愛國、敬業、創新、樂群"的光榮傳統,培養了以周恩來、陳省身、吳大猷、曹禺等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人才,為民族振興和國家富強做出了重要的貢獻。2000年12月25日,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簽署重點共建南開大學協議,南開大學躋身21世紀國家重點建設大學行列。2007年以優秀成績通過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
★專業介紹
●繪畫專業
繪畫專業設立于東方藝術系,該系建于1985年,1991年正式面向全國招生,本科專業是中國畫,包括人物、山水、花鳥等方向。東方藝術系弘揚古典主義藝術精神,全面繼承和發展中國古典繪畫的優秀傳統,致力于開創具有深厚的人文情懷和現實精神的藝術境界,具有綜合性大學藝術系科的鮮明特色。該專業培養高水平的中國畫創作人才,使畢業生具有較高的藝術修養和創新意識,寬博的文化理論基礎和扎實的專業技能,有獨立進行繪畫創作及理論研究的能力。畢業生的職業選擇主要為高校師資、獨立藝術家、畫院畫家、美術編輯,也可從事與美術相關的創意、策展、設計等。主干課程有:大學語文、文藝美學基礎、中國思想文化史、中外美術史論、藝術概論、書法篆刻、花鳥臨摹、白描臨摹、花鳥寫生、白描寫生、工筆人物臨摹、工筆人物寫生、寫意人物、寫意花鳥、山水臨摹、山水寫生、素描、速寫、綜合繪畫與圖形創意、古典詩詞鑒賞、藝術考察、畢業創作等。該系擁有美術學碩士點,含中國畫、綜合媒材與公共藝術方向;并與中國語言文學系"文藝學"專業結合,由著名學者范曾招收中國古代詩學方向的博士生。
●藝術設計專業
藝術設計系及藝術設計專業于本世紀初建立,是以本科教育為主同時培養研究生的應用型學科,2002年起至今已在全國各地招收本科生300余名學生。該專業依托南開大學特別是文學院各相關學科的綜合優勢和良好的人文環境,在強化基礎理論和人文素質教育的基礎上,致力于發揚中國美學傳統,使現代審美意識、技術手段與東方藝術精神有機結合;開展廣泛的國內外學術和項目交流合作,聘請國內外知名設計師、專家執教。
該專業培養具有較深厚的文化藝術底蘊、科學精神、創新設計思維和設計實踐能力的高素質藝術人才。現有專業方向為:環境形態設計(包括景觀設計、室內設計、環境設施設計、室內家具及陳設品設計等),視覺傳達設計(包括廣告設計、VI設計、媒體設計、包裝設計、平面印刷設計等),工業產品設計(2009年暫不招生)。
教學與培養方式:一、二年級集中教授設計理論與設計基礎類課程,使學生打下較扎實和寬廣的綜合理論知識基礎;三、四年級根據學生興趣和發展潛質,確定專業方向,重點進行專業設計的理論和實踐的研習。
該專業的碩士研究生教育設有視覺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服裝藝術設計、色彩應用設計、工業設計等方向。
本科畢業生可繼續攻讀研究生碩士學位,亦可在各類企業、設計機構、文宣部門、傳媒從事專業設計、策劃、咨詢及管理,或進入高校從事研究、教學等。
★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招生科類計劃數額分省計劃
繪畫文史10我校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招生部門的美術類招生文件精神確定專業測試合格人數及分省招生計劃數。
藝術設計文理兼招45
★報考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報名:
a.我校在考生戶口所在地有招生計劃的考生;
b.熱愛藝術,遵守法律,具有一定繪畫基礎或創意設計基礎;
c.高級中等教育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d.軍人經所在大軍區政治部批準;
e.身體健康,無色盲和色弱。
2.在中國定居的外國僑民符合上述條件,持居住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僑居留證",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指導下報名。
3.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a.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生,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生;
b.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與方式:
考生一律在各考點考試前兩到三天內面報;
2.報名手續:本人持3張近期免冠1寸照片、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報名。
3.詳細填寫報名表、準考證(準考證號暫不需填)。
4.報名考試費:150元(含全部考試科目)。
★專業考試時間、考點安排
序號省份及考點所在地院校聯系人專業考試時間報名時間備注
01河南鄭州鄭州第二十四中學
河南省鄭州市建設西路109號葛老師
0371-676379312月19日2月17、18日不接受外省考生到本考點考試
02山東青島八大關賓館小禮堂
青島市市南區山海關路19號朱老師
0532-857862122月17日2月15、16日
03天津南開大學
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招生辦
022-235048453月1日2月26、27、28日
04湖北武漢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標準化考場
湖北武漢市江漢區楊汊湖長青五路027-856209772月23日2月20、21日
05江蘇無錫無錫市湖濱中學
無錫市建業路17號楊老師
0510-828109542月22日2月20、21日江蘇省考生必須在此考點參加測試
06河北石家莊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石家莊中山西路長興街12號鄭老師
0311-853336302月26日2月23、24日不接受外省考生到本考點考試,河北省考生必須在此考點參加測試
07安徽合肥安徽藝術職業學院
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學城丹霞路8號曹老師
0551-38762772月18日2月16、17日
08黑龍江哈爾濱黑龍江東方學院
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331號陳老師
0451-866551802月20日2月18、19日
★考試安排
1.專業考試
專業專業方向考試科目分數考試時間備注
繪畫中國畫素描、速寫250+200150分鐘+60分鐘考前公布考試日程;考生食宿、旅費自理,畫具(包括四開小畫板)自備。發現各類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色彩(水粉、水彩)、書法150+150140+40分鐘
藝術設計環境形態設計
視覺傳達設計素描、速寫300+150170分鐘+40分鐘
色彩(水粉、水彩)300180分鐘
2.文化課考試
我校于2009年4月10日前向專業課合格考生寄發文化考試通知;考生在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并參加全國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外語限報考英語)。
專業考試名次、分數,考生可通過南開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b.nankai.edu.cn)查詢,學校不再另發書面通知。
★錄取
1.在各省級招辦投放的考生電子檔案范圍內,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此外,還需達到我校劃定的英語單科成績分數線:繪畫專業為65分,藝術設計專業為70分。如個別省份英語滿分不為150分,則按照比例折算。
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統一專業考試的,必須參加省統考;省統考成績和我校專業測試成績均合格者,方能按我校錄取規則參加錄取。
3.文化分數未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或未達到我校英語分數單科成績要求,或省統考專業成績不合格,或我校專業測試成績不合格,或沒有填報南開大學志愿者,均不予錄取。
4.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包括省統考和南開大學美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專業成績占錄取分數的60%、文化課成績(數學成績計入總分,附加分數不計入總分)占錄取分數的40%計算綜合分數;綜合分數為最終錄取分數。
5.考生可在不同考點報考繪畫和藝術設計兩個專業;如果兩個專業成績均達到我校專業成績合格線,則均會收到我校文化考試通知。考生也可在不同考點報考我校同一專業、多次考試,我校最終按考生專業成績高的考試結果,決定發放專業合格證書。
6.政治思想品德與體檢:按戶口所在地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辦理。
★其他
1、學費與待遇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報請天津市批準,我校繪畫專業、藝術設計專業學生的收費標準為每年1萬元,住宿費另收。對成績優秀或生活有實際困難者,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發放獎學金或辦理助學貸款事宜。
2、復查
新生報到、正式入學前,由我校招生辦公室、紀檢監察室和有關院系組織復查。如發現有弄虛作假、違法違紀等不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報考條件、錄取條件及其他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單位或戶籍所在地。
3、畢業就業
學生畢業時,根據社會需求雙向選擇,自主擇業;軍人由原選送單位分配。
★2008年錄取情況:
繪畫專業2008年錄取成績一覽
省份專業最低分文化最低分綜合最低分錄取人數
天津605.3371511.582
河北571.5373492.12
山西661.5452577.71
安徽601.6459544.561
山東555.4327503.243
河南642.8421554.081
湖北561.4448516.041
藝術設計專業2008年錄取成績一覽
省份專業最低分文化最低分綜合最低分錄取人數
天津647.4377540.142
河北504.3382492.9812
山西651.3379542.381
遼寧614.4387523.441
黑龍江548.1355481.844
江蘇511.5286503.262
安徽528.6387484.925
山東574.2357510.6413
河南517.5330442.53
湖南560.7561560.822
★咨詢聯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
●電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022-23504845;繪畫專業、藝術設計專業教學辦公室(范孫樓314室)022-23501368
●郵箱:zhshb@nankai.edu.cn;songzhenghong@nankai.edu.cn
●郵編:3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