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學2009年國防生招生簡章
2009-08-31 23:51:43中南大學
經教育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批準,我校于2000年成為具有招收國防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根據教育部、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下達的2009年全國普通高校國防生招生計劃,廣州軍區2009年依托我校從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中招收一批國防生。
一、報考條件
1、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或符合保送生條件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
2、思想品德優良,遵紀守法,符合公民服現役的政治條件,志愿從事國防事業。
3、年齡在二十周歲以下(截止2009年9月1日),未婚。
4、身體健康,原則上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的體格檢查標準。(其中,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裸眼視力不低于4.6(0.4))。
二、招生計劃
三、招生錄取
1、經學生本人申請、所在中學推薦,參加省軍區統一組織的政審、面試和體檢,合格者即可列為預選對象。填報志愿時在提前錄取批次招生志愿表中填報中南大學和相應專業,并注明為廣州軍區“國防生”。
2、錄取批次為提前批,錄取方式由廣州軍區與省招生部門和我校協商確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區)本科一批投檔控制分數線。
3、被錄取學生及其擔保人(監護人)必須按規定簽定《國防獎學金協議書》,《國防獎學金協議書》由我校和廣州軍區駐校后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隨錄取通知書一并寄送學生本人。
四、待遇與義務
學生在校期間,按我校普通本科生享受同等待遇和履行義務,包括其他非義務性獎學金,接受我校和廣州軍區駐校后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的管理,并參加規定的軍政課程訓練。國防生在校期間享受國防獎學金。國防獎學金是國家義務性獎學金,由學費、雜費和生活補助費等三部分構成,現為每人每年10000元,其中學費、雜費5000元,由軍隊按學年直接與學校結算,計入學生應繳納學費、雜費總額;生活補助費5000元,按月發給學生本人(標準為500元/月,7月、8月不發放)。廣州軍區按規定標準發放服裝。國防生在學制時間內完成規定的學業和軍政訓練任務并達到培養目標,畢業時,按協議辦理入伍手續并任命為軍隊干部,分配到全軍所屬部隊工作。
國防生畢業分配到軍隊后,本科定為副連職,授予中尉軍銜,其職級、軍銜、住房分配等,與同期畢業軍校學員相同。部隊鼓勵干部自學提高,或者按規定報考軍地高校研究生,到軍地院校或國外深造。
五、淘汰與轉制
1、根據國家和軍隊有關部門的規定,新生入學后,由我校和廣州軍區駐校后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組織對其進行復審復查,主要內容是政治思想表現,從事國防事業志向、身體狀況及協議書簽約等情況。復審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和“國防生”資格,開始享受國防獎學金;復審復查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國防生”資格和享受國防獎學金;復審復查不合格且錄取分數線未達到我校在生源地普通本科生最低錄取分數者,不予注冊,退回生源所在地處理;復審復查不合格但錄取分數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普通本科生最低錄取分數者,則轉入普通班就讀,按普通本科生要求對待。
2、國防生在校期間實行全程淘汰制。因學生本人主觀原因而被淘汰者,取消“國防生”資格,并按《國防獎學金協議書》相關約定退回已享受的國防獎學金,繳納一定罰金,辦理相關手續后,由學校作出相應處理和安排。如果錄取入學時未達到我校當年在生源所在地省(市、區)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者,由學校作退學處理。因身體原因不適合繼續作為國防生培養者,取消“國防生”資格,已享受的國防獎學金不退還,辦理相關手續后,轉入普通班就讀。
校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山
招生辦公室電話:0731-8879804
傳真:0731-8836298
E-mail:admis@mail.csu.edu.cn
廣州軍區駐中南大學后備軍官選拔培訓辦公室電話:0731-8830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