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官職簡介:自秦至明代
來源:網絡資源 2009-08-28 11:56:25
1、遠古堯時期
司空 掌管水利、建筑的官員
后稷 掌管農業的官員
工師 掌管制做器物的官員
虞 掌管山澤的官員
典樂 掌管教育、音樂的官員
2、秦
郎中令 掌管宮殿門戶(秦)
督道倉吏 管理官倉內糧食的官員(秦)
御史大夫 制定保管法律、政令的司法官員(秦)
3、漢、三國時期
太史令 職掌文史、星歷的官員
大農丞 管領鹽鐵事務的官員
中郎將 統領皇帝侍從的官員
典屬國 掌管少數民族各部的事務的官員
大長秋 皇后的近侍,用來宣達皇后的旨意以及管理宮中事務的官員
武騎常侍 皇帝的侍從
都尉 即郡尉,武官名,掌握一郡的軍事,官階略低于太守,秩比二千石
騎郎將 統帥騎兵的將官,秩比千石
驍騎都尉 禁衛軍將官
未央衛尉 未央宮禁衛軍長官
長樂衛尉 長樂宮禁衛軍長官
前、后、左、右將軍 職位僅次于上卿
輕車將軍 漢時雜號將軍之一
驃騎將軍 官位僅低于大將軍
長史 大將軍的秘書
建章監 監督建章宮羽林軍的長官
騎都尉 羽林軍長官,秩比二千石
待中郎 在皇帝左右侍奉的官員,漢制,侍中是在原官職上特加的榮銜
國相 相當于太守
常侍 皇帝的侍從近臣,東漢光武帝后都用宦官充任
典軍校尉 武官,統領皇帝宿衛兵的長官,漢靈帝中平五年,即公元188年,設置了西園八校尉,。典軍校尉是其中之一
御使中丞 漢代掌管宮廷藏書之處的官員
蘭臺令史 在藏書之處典校圖籍,管理劾奏等文書檔案
太守 專門治理一個郡,掌握生殺大權
4、宋
通直郎 隨奉太子的侍從官
承信郎 武職官最后一階,宋武職共有52階。
成忠郎 武職官第48階,充左班殿前侍衛官。
秉義郎 武職官第45階
武翼郎 武職官第41階
宣撫使 負責督察軍事的重任,職位高于安撫使。
節級 弓手班頭,統制弓手,聽命于縣尉。
巡檢 掌訓治甲兵巡邏州邑、擒捕盜賊事務,屬于較高一級官職。
通判 由朝廷中央直接派遣,有權和知州(知府)共同處理事務,并監督行動。
士曹參軍 州府六曹之一,掌婚姻、田土、斗毆等訴訟案。
司錄參軍 書寫六曹公文的專職官員。
局務官 掌監造鹽、鐵等業的官員。
主簿 掌出納官物、銷注簿籍等事的縣級官員,官階次于縣丞。
縣尉 掌管訓練兵丁、防奸禁暴、查緝走私等治安事務的縣級官員。
兵曹 六曹之一,置參軍一人掌兵事、緝捕等事。
兵馬都監 馬步軍統制官。
都監 有兩種,一種是路分都監,掌本路禁軍的屯戍、訓練和邊防事。另一種是州府都監,掌本城軍隊的屯戍、訓練、器甲、差使等事。
監當官 州府所設掌管征收茶、鹽、酒稅事務的官員。
典級 掌禮儀制度的官員。
胥吏 辦理文書的小吏。
都統制 屬于御營使,為監護諸軍將領協同作戰的軍事長官。
同都統制 官職相當于副都統制。
御營使 統管全國軍事。
保義郎 右班殿前侍衛官。
團練使 州府一級的常設武官,從五品。
鈐轄 重要州、郡或路屯禁兵統制官。有路分鈐轄、州鈐轄。
武經郎 又稱西京左藏庫副使,即西京(洛陽)供備庫副職武官
朝奉郎 又稱左、右司諫,即諫議官,位次于諫議大夫下。
宣諭使、撫諭使 中央派往各地巡察民情,處理冤獄,措置營田的監時性官員,即所謂“欽差大臣”。
忠訓郎 又叫“左侍禁”即內宮侍衛官。
鎮撫使 由中央委派負責一個地區或幾個州府軍事防務的臨時設官。負責轄區軍事防務兼理民政、財政等事務。
宜文字 簡稱“機宜”如同秘書或機要秘書。
龍圖閣學士 皇帝侍從的榮銜,掌管御書、御制文集、典籍、屬籍、世譜等事。
提舉 原意管理,主管專門事務,提舉宮觀,為安置罷退的大臣而設,光領俸祿不管事。
樞密使 掌全國軍機、邊備、征戰等事的最高軍事長官。
大理評事簽書判官 掌管刑獄的京官。
參政知事 宰相的輔助,通稱“使相”。
起居舍人 又稱右使,皇帝的近臣,負責記載皇帝的言行。
中書舍人 地位比起居舍人高,掌管起草詔書。
翰林學士 皇帝最親近的顧門兼秘書,權力極大,有“內相”之稱,往往是“將相之儲”。
5、唐
觀察使 管理一道或幾個州的地方行政、監察長官
左右神策軍護軍中尉 中央禁衛軍之神策軍的最高將領
禮部侍郎 掌貢舉、禮儀的行政長官
京兆尹 長安地區最高行政長官
防御使 負責一州或數州軍事的地方長官
招討草賊使 專為鎮壓農民起義或討伐逆叛而設置的軍事長官
監軍判官 監軍使下的副職
行營都統 為鎮壓和討伐而設置的出征兵統帥
侍御史 負責糾察的官員
右衛將軍 中央禁衛軍軍事長官之一
左神武大將軍 中央禁衛軍之軍事長官
校書郎 太子東宮所屬學館中校勘典籍的官員
尚書右仆射 中央最高行政機構尚書省的長官
率府率 太子東宮侍衛長官
金吾大將軍 中央禁衛軍軍事長官之一
尚書左右仆射 全面負責行政事務的長官
刺史 州的最高行政長官
折沖都尉 一府之軍事長官。統兵兩千、一千、八百不等
校尉 一團之軍事長官。有兵三百
隊正 一隊之軍事長官。有兵五十
車駕檢校官 負責皇帝車駕并開路后保駕安全的安員
轉運租庸鹽鐵使 設置造船廠,保證漕運水上工具(唐,下同)
光祿卿 主管膳食事務的長官
將作大匠 負責營造建筑事務的長官
兵部尚書 主管全國軍事政務長官
司農卿 主管農業事務的最高長官
鴻臚卿 負責接待來賓事務的長官
虞部郎中 負責山林綠化的官員
民部尚書 主管財政的最高政務長官
吏部尚書 主管人事的最高政務長官
尚輦奉御 專管御用車輛的長官
中郎將 正四品
郎將 從五品,地方府兵將領
子將 從五品下
中書令 即內史,最高輔政官
右拾遺 咨詢建議官員
宗正卿 主管皇族事務的官員
右補闕 咨詢建議官員
前鋒游弈使 前哨巡邏官
左散騎常侍 議政官之一
6、宋
通直郎 隨奉太子的侍從官
承信郎 武職官最后一階,宋武職共有52階。
成忠郎 武職官第48階,充左班殿前侍衛官。
秉義郎 武職官第45階
武翼郎 武職官第41階
宣撫使 負責督察軍事的重任,職位高于安撫使。
節級 弓手班頭,統制弓手,聽命于縣尉。
巡檢 掌訓治甲兵巡邏州邑、擒捕盜賊事務,屬于較高一級官職。
通判 由朝廷中央直接派遣,有權和知州(知府)共同處理事務,并監督行動。
士曹參軍 州府六曹之一,掌婚姻、田土、斗毆等訴訟案。
司錄參軍 書寫六曹公文的專職官員。
局務官 掌監造鹽、鐵等業的官員。
主簿 掌出納官物、銷注簿籍等事的縣級官員,官階次于縣丞。
縣尉 掌管訓練兵丁、防奸禁暴、查緝走私等治安事務的縣級官員。
兵曹 六曹之一,置參軍一人掌兵事、緝捕等事。
兵馬都監 馬步軍統制官。
都監 有兩種,一種是路分都監,掌本路禁軍的屯戍、訓練和邊防事。另一種是州府都監,掌本城軍隊的屯戍、訓練、器甲、差使等事。
監當官 州府所設掌管征收茶、鹽、酒稅事務的官員。
典級 掌禮儀制度的官員。
胥吏 辦理文書的小吏。
都統制 屬于御營使,為監護諸軍將領協同作戰的軍事長官。
同都統制 官職相當于副都統制。
御營使 統管全國軍事。
保義郎 右班殿前侍衛官。
團練使 州府一級的常設武官,從五品。
鈐轄 重要州、郡或路屯禁兵統制官。有路分鈐轄、州鈐轄。
武經郎 又稱西京左藏庫副使,即西京(洛陽)供備庫副職武官
朝奉郎 又稱左、右司諫,即諫議官,位次于諫議大夫下。
宣諭使、撫諭使 中央派往各地巡察民情,處理冤獄,措置營田的監時性官員,即所謂“欽差大臣”。
忠訓郎 又叫“左侍禁”即內宮侍衛官。
鎮撫使 由中央委派負責一個地區或幾個州府軍事防務的臨時設官。負責轄區軍事防務兼理民政、財政等事務。
宜文字 簡稱“機宜”如同秘書或機要秘書。
龍圖閣學士 皇帝侍從的榮銜,掌管御書、御制文集、典籍、屬籍、世譜等事。
提舉 原意管理,主管專門事務,提舉宮觀,為安置罷退的大臣而設,光領俸祿不管事。
樞密使 掌全國軍機、邊備、征戰等事的最高軍事長官。
大理評事簽書判官 掌管刑獄的京官。
參政知事 宰相的輔助,通稱“使相”。
起居舍人 又稱右使,皇帝的近臣,負責記載皇帝的言行。
中書舍人 地位比起居舍人高,掌管起草詔書。
翰林學士 皇帝最親近的顧門兼秘書,權力極大,有“內相”之稱,往往是“將相之儲”。
7、明
尚書 六部(吏、戶、禮、兵、刑、工)中各部正官。
侍郎 六部中各部的副官。
布政使 一省之民事財務總管。
按察使 一省之司法掌握者。
都指揮使 一省之兵權掌握者。
殿閣大學士 皇帝的顧問人員。以后逐漸權重,成為實際的宰相。
總督 始于明代,凡用兵時派部院大臣總督軍務,無定員,也無一定轄區,視軍情所至,隨時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