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4不等式的證明(4)
來源:網絡資源 2009-08-13 14:08:19
2.反證法:要證明不等式,先假設,由題設及其他性質,推出矛盾,從而肯定成立。
用反證法證明不等式的一般步驟:①否定結論;②推理論證;③得出矛盾;④肯定結論。
3、放縮法:把待證不等式的一邊適當放大或縮小,利用不等式的傳遞性來證明不等式。放縮法常用的技巧:舍去一些項,在積中換大(或換小)某些項,擴大(或縮小)分式的分子(或分母)等。
4.判別式法:把待證不等式轉化為一個一元二次函數的最大(小)值或值域問題,借助一元二次方程判別式來證明不等式,但要注意對二次項系數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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