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大學文正學院2009年江蘇省招生章程
2009-07-24 10:40:23蘇州大學文正學院
蘇州大學文正學院2009年江蘇省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及校址
學校全稱:蘇州大學文正學院
校址: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吳中大道1188號
二、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四、招生專業及計劃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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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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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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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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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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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或物理+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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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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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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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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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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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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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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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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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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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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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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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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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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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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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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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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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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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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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與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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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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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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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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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與社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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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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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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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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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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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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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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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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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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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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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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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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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資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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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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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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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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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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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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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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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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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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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工程與自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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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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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與計算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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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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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及自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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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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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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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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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電子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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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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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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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電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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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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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信息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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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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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設計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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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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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控技術與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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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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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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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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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工程與自動化(城市軌道交通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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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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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城市軌道交通車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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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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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能與動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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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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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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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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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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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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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數字為準。
2、“藝術設計”專業錄取批次為藝術類提前民辦及獨立(本科)第一批,其它專業為普通類本科第三批。
3、選測科目中的“X”為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中的任何一門課程。
五、體檢要求:考生身體健康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六、錄取規則
1、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2、認可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照顧政策加分,并計入投檔分總成績。
3、報考我院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藝術類:七門學業水平必測科目D級不超過三門;普通類:兩門選修測試科目等級不低于1B1C,四門必修測試科目等級不低于C,技術科目合格。
4、進檔考生專業錄取原則: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
5、藝術類考生按文化分加專業分計算錄取分,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需達省控線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
6、英語、日語專業的考生,高考英語成績和高中英語口語等級考試測試成績均須達到良好以上。
七、收費項目及標準
1.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專業學費每學年4000元,學分學費為每學分240元。學生按時足量正常修完并獲得專業指導性教學計劃所規定的最低畢業總學分(150學分)后,所繳納的學費總額不超過國家規定的學年學費收費標準(13000元×4年)。
2.住宿費:2000元/學年
八、證書種類及頒發辦法: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蘇州大學文正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蘇州大學文正學院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學士學位授予權后,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獲蘇州大學文正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12-66551901、0512-65669021、18912610160、18912610161
咨詢地點:蘇州大學文正學院招生辦公室(7月4日前)
蘇州大學本部校區文正學院辦公室(7月4日后)
學院網址:http://sdwz.cn
招生網址:http://zs.sdwz.cn(電信網)
十、其他須知:
1、退費辦法:
(1)入學新生在三個月內(含三個月)因體檢不合格退學的,退還全部學費、住宿費。
(2)學生自行退學、轉學、出國等終止學業的,在學年第一學期開學一個月內批準的,全額退還其專業學費,超過一個月的退還50%專業學費。在第二學期批準的,不退專業學費。已選修的課程,就學時間在課程課時一半以內的,退50%學分學費,超過一半的,不退費。
(3)學生自行退學、轉學、出國等終止學業的,就學時間在三個月內的退還2/3住宿費,超過三個月,但在一學期(含一學期)以內的,退還一半住宿費,超過一學期的,不退費。
(4)學生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不退還已收取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因病休學期間,不交納專業學費、學分學費和住宿費。休學期滿復讀,按隨讀年級和專業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
2、外語專業招生語種要求:英語、日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