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自主招生章程
2009-07-15 15:54:44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
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自主招生章程
根據《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試點暫行規定》文件的精神和要求,2009年,我院將確定社會緊缺,應用性強和我院具有特色的部分專業中試行自主招生。為了切實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科學、合理、有效地選拔人才,嚴肅招生紀律,完善自我約束機制和監督機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計劃
2009年我院安排自主招生計劃50名,專業及計劃具體分布如下:
專業名稱 |
科類 |
學制 |
計劃 |
學費標準 |
物流管理 |
文/理 |
3年 |
10 |
6000/年 |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 |
文/理 |
3年 |
10 |
6000/年 |
國際貿易實務 |
文/理 |
3年 |
10 |
6000/年 |
會計 |
文/理 |
3年 |
20 |
6000/年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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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
|
二、報名條件
符合高考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報名手續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各門學科無不合格記錄;
3.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4.提供《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復印件一份;
5.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體檢合格。
(上述1、2、3項條件須提供原高中學校證明材料,上述5項材料需在報名資格確認時提交。)
三、申請報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則,采取網絡報名、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申請條件可采取登陸學校招生網報名(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校招生就業網http://zsb.zjtie.edu.cn),須認真填寫報名信息,或本人直接到學校現場報名,報名時按要求填寫《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自主招生報名表》(見附件)。凡參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試的考生,可填報兩個專業,只參加一志愿專業面試。并在規定的時間到學院進行現場確認,確定報名考試資格。已網絡報名而不繳費或者不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網絡報名無效。
1.在報名截止日期前,以郵政快遞(EMS)或現場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自主招生報名表》,報名表必須由考生所在學校簽署意見(蓋章)方可有效。
(2)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或戶口簿復印。(A4紙)
(3)近期半身一寸免冠照片2張(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
(4)經中學教務部門審核蓋章的各學期成績匯總表。(A4紙)
(5)個人高中階段表現鑒定,獲取的各類獎項、技能證書等復印件,必須加蓋學院公章。(A4紙)
2.網上報名截止時間:2009年4月23日。
3.現場確認時間:2009年4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4.現場確認地點: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東區學正街66號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B支4、401、381路公交車直達)
5.報名費:110元/人,領取準考證時統一繳費。
6.自主招生報名考生的報名材料和報名費不退還。
注:現場確認時需帶身份證原件或戶籍證明原件。
四、測試與評分
考生應參加由學院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并參加當年高考。
1.綜合素質測試
(1)測試時間:2009年4月25日
(2)測試地點: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內(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東區學正街66號)
(3)測試目的:考核學生的能力素質和專業學習的適應性。
(4)測試形式:面試。
(5)測試內容:由基本素質、英語口語、形象氣質三部分組成。
(6)綜合素質測試考核成績總分由面試分和附加分兩項合成,面試100分,附加分最高50分。
2.綜合素質測試評分標準
綜合素質測試總分為100分。其中會計專業基本素質40分、英語口語30分、形象氣質30分;物流管理專業基本素質40分、英語口語30分、形象氣質30分。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專業基本素質40分、英語口語30分、形象氣質30分;國際貿易實務專業基本素質40分、英語口語40分、形象氣質20分。
3.加分標準
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在綜合素質測試總分外另加5—50分,每生最高加分不超過50分。
(1)省一級重點中學具有高校招生保送資格者(加50分)。
(2)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加30分)。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受到省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者(加30分)。
(4)參加省級及以上部門組織的文藝、體育比賽(競賽)中獲得個人前三名或一等獎獎勵者(加30分);參加省級及以上部門組織的文藝、體育競賽中獲得個人前六名或三等以上獎勵者(加20分)。在重大國際性比賽中獲得獎勵者(加40分)。
(5)在全國性學科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一等獎或在省級及以上部門舉辦的科技創新大賽中獲得優秀科技創新項目獎或發明獎者(加30分);在全國性學科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者(加20分)。
(6)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20分);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或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退役軍人(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多項條件者,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凡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需在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考生加分須在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上集體確認。
五、確定入選考生
1.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考生報考的志愿,考核結果擇優確定入選考生。
2.學院根據考生的總分(綜合素質測試考核成績+政策加分),按照自主招生計劃150%的比例和志愿優先的原則(即優先確定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入選考生名單。
3.如有考生的總分(綜合素質測試考核成績+政策加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面試內容中的基本素質、英語口語、形象氣質單項分值次序擇優確定擬入選考生。
4.降分幅度:考生總分達到90分以上(含90分),物流管理專業可降50分,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專業可降50分,會計專業可降50分,國際貿易實務專業可降50分;總分達到80分以上(含80分),物流管理專業可降40分,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專業可降40分,會計專業可降40分,國際貿易實務專業可降40分;總分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物流管理專業可降30分,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專業可降30分,會計專業可降30分,國際貿易實務專業可降30分。總分低于69分(含69分)以下,不予考慮。
5.經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通過的擬入選考生名單及參加高考錄取時學校投檔線下的降分幅度,在本院招生網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試網(http://www.zjzs.net)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6.公示結束后,學院將入選考生名單及其降分幅度報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同意后向考生發放入選資格通知書。
六、錄取規則
1.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2.學院專業培養以英語為外語考試的語種。
3.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4.入選考生須參加當年高考,其高考成績達到我省當年第三批最低控制線上,我院投擋線下降分幅度以內,省教育考試院在第三批提前錄取最后一天,向我院投檔,我院根據公示的考生專業名單,按校考與高考總成績從高至低擇優錄取。
5.凡已被我院提前錄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錄取;未錄取的,不影響其后面正常投檔;當生源不足時,自主招生計劃不足部分轉到普高第三批招生計劃。
七、違規處理與招生監督
1.為順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確保質量,整個選拔實施工作在省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2.自主招生改革工作是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執行《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自主招生實施細則》的要求,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和考生滿意的選拔環境,確保自主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3.凡屬考試、考核、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
4.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業務能力強的工作人員參加考試考核和招生錄取工作。
5.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高校者,要求工作人員不得參與招生考試考核和錄取工作。
6.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監督和檢查力度,并對自主招生工作進行全程參與和監督,對發現和查實到違反招生紀律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學院的招生工作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7.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申請報考,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自主招生報考資格的,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報名資格;已被我院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8.其他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八、其他
1.學費、住宿費等嚴格執行浙江省高校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
自主招生專業學費每人每年6000元;住宿費每人每年1200元。
2.學院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
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物產示范生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等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九、聯系方式
招生熱線:0571-869281128692811386928216(F)86928088招生網址:http://zsb.zjtie.edu.cn
學校紀檢監察電話:0571-8692800786928017
學院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東區學正街66號
E-Mail:wenllzj@126.com
本章程由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