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藝術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15 15:37:08安徽藝術職業學院
學校全稱:安徽藝術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辦學層次:高職
校址:合肥市宣城路16號(宣城路校區)、
合肥市經濟開發區大學城丹霞路8號(丹霞路校區)。
錄取規則:
一、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徽藝術職業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二、執行安徽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安徽省教育廳等相關省教育部門頒布的有關規定。
三、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規定加分提檔。
四、錄取時,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已通過專業測試的藝術類考生,文化課應參加普通高考。錄取時,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屬省錄取最低控制線的情況下,專業課按照所屬省規定的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進行。
五、學費收取標準:2009年學院招收的三年制高職專科空中乘務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安徽藝術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招生咨詢方式:書信、電話或電子郵件。
聯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宣城路16號(宣城路校區)郵編:230001
電話:0551-4655938、4652918、3876277(丹霞路校區)
網址:http://www.artah.cn
E-mail:ahyxcxf25@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