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師范大學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15 11:54:02安徽師范大學
學校全稱:安徽師范大學
校址:1、安徽省蕪湖市北京東路1號(赭山校區);2、蕪湖市花津南路2號(花津校區)。
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一、錄取原則和體制
1、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堅持以文化考試作為主要入學考核標準的原則;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堅持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則。
2、實行“學院預錄取、紀檢監督、學校負責”的錄取體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體健康狀況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專業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中,由學校確定各專業投檔比例,由各學院提出預錄取方案,對不錄取考生詳細說明退檔理由,學校錄取工作領導組決定考生是否錄取。校紀檢部門實行必要監督,檢查各學院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完成的情況,糾正或處理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
二、錄取辦法
1、提檔:學校按招生領導組確定的比例(1:1.2以內)從生源所在地的省招辦提取電子檔案。
2、專業投檔辦法:學校向各專業投檔采用“專業清”和“分數優先”并舉的方式。對于第一志愿檔案數超過同批次錄取計劃數的專業,投檔比例控制在110%以內,錄取采用專業清方式。對于第一志愿檔案數不足同批次錄取計劃數的專業,從第二志愿中按成績從高到低補足到學校確定的投檔比例數(110%以內)后投放檔案。其他專業志愿不滿的,依此類推,直到足額為止。
3、報考英語專業須為英語語種的考生。考生須有口試成績且為良好及良好以上;英語單科線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根據今年生源總體情況在錄取前確定。
(4)報考旅游管理專業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
(5)報考音樂、美術類專業的考生
A.安徽省考生,按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的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計劃方法如下:綜合分=文化成績÷文化滿分×30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00,其中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
B.其他省考生,均使用我校的專業測試成績。已通過專業測試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的情況下,按照專業成績排名依次錄取。
(6)報考攝影專業的考生,均使用我校的專業測試成績。已通過專業測試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的情況下,按照專業成績排名依次錄取。
(7)音樂、美術類專業的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不低于50分(不含江蘇省考生),具體標準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根據今年生源總體情況在錄取前確定。
(8)體育教育專業的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不低于60分,具體標準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根據今年生源總體情況在錄取前確定。
(9)江蘇省考生報考我校有關要求。報考普通類專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A.選測2B、必測4C、技術科目合格;B.選測歷史為AC、先測物理為A,其他選測為C,必測為4C、技術科目合格。選測歷史的按先分數后等級的方式排序,選測物理的按先等級后分數的方式排序,執行“專業清”與“分數清”并舉的辦法錄取。
報考體育類專業,七門學業水平必測科目D級(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不得超過三門。
報考藝術類專業,七門學業水平必測科目D級(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不得超過三門,文化成績在本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報考音樂、美術類的考生,外語成績不低于40分;報考攝影專業的考生,外語成績不作要求。
(10)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頒布的體檢標準,對考生體檢表進行審核。對于體檢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對于專業限報的考生,不能錄取到限報專業。
4、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為:文科3850元/年,理科4290元/年,美術學、音樂學專業5000元/年,非師范藝術類專業7000元/年,運動訓練專業8800元/年。
2007年起音樂類專業實行“音樂大類”招生辦法,入學的學生前兩年繳費標準按“音樂學”專業執行,第三年按專業分流后的專業繳費標準執行。
5、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為“安徽師范大學”、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6、招生咨詢方式
聯系電話:0553-5910161
電子郵件:asdzsb@163.com
招生網址:http://www.ahnu.edu.cn/site/zs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