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醫學高等專科學校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7 09:37:48西安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西安醫學高等專科學校200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西安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并填報西安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志愿的考生均適用本章程。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學校名稱:西安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第四條學校代碼:14222
第五條學校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南郊東儀路162號及戶縣秦渡鎮
第六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學校性質: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主管部門:陜西省教育廳
第九條學校概況:西安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陜西省教育廳主管的一所全日制醫學類普通高等專科院校。位于風景秀美、交通便利的西安市秦渡鎮。經過多年的努力,我校辦學規模日趨擴大,辦學層次不斷提高,已發展成為一所擁有在校生4000余人、占地512多畝(其中建筑面積13.5萬平方米)、固定資產達1.5億元的醫學類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并建成了65個功能齊全、設施完善、設備先進的各類實驗室,一個擁有500多臺高配置微機的計算機中心,同時還建成了一座藏書11.3萬冊、具備現代化管理手段的圖書大樓,有三所附屬醫院和四十多所教學醫院,為學生實踐能力與專業技術水平的提高創造了條件,經教育部批準開設口腔醫學、高等護理、臨床檢驗、藥學、醫學影像技術等專業。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依據教育部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招生計劃制定本校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通過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招生考試
第十一條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二條招生對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的考生。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考生通過填報志愿統一錄取,凡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錄取分數線,且第一志愿填報我院者優先錄取。
第十四條錄取考生時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五條錄取時,優先滿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在第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時,將由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條對進檔考生專業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考試分數高低排序確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無級差要求,如不能滿足其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對享受照顧條件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的規定加分或減分投檔的,我校均予以認可。在高考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照顧的考生。
第十八條在錄取過程中,如各專業報考人數與計劃嚴重不平衡,經與生源地省(市)級招生部門協調,同意后將對各專業之間的招生計劃做出適當的調整。
第十九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嚴格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最新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畢業證書的發放
第二十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德、智、體等全面復查,如發現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
第二十二條收費標準:每生每學年學費6600元
第二十三條助學金按國家規定發放
第二十四條學校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9-81483333029-88225974029-81483456
傳真:029-81483216
通信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南郊東儀路162號郵編:710065
辦公地址:陜西省西安市戶縣秦渡鎮郵編:710309
西安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0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