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服裝藝術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7 09:28:53陜西服裝藝術職業學院
陜西服裝藝術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陜西服裝藝術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條:學院名稱:陜西服裝藝術職業學院
陜西服裝藝術職業學院是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普通高等院校。
第二條:教育部院校代碼:13125
第三條:辦學性質與層次
全日制高職(專科)層次的民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條:招生專業和計劃
服裝類:服裝設計、人物形象設計、紡織品裝飾藝術設計、紡織品檢驗與貿易、針織技術與針制服裝、表演藝術。
藝術類:藝術設計、產品造型設計、雕塑藝術設計、裝潢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多媒體設計與制作、動漫設計與制作、主持與播音、新聞采編與制作、環境藝術設計。
商務類:國際商務、工商企業管理、市場營銷、應用英語、電子商務、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網絡技術、商務英語、保險實務、連鎖經營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珠寶首飾工藝及鑒定、新型紡織機電技術。
我院2009年招收高職(專科)計劃共3500人,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考生所在省招生辦公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專輯。
第五條:收費標準
服裝類專業:8600元/年(其中表演藝術:9000元/年)
藝術類專業:8000元/年
商務類專業:6500元/年
第六條:外語語種要求
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無其它加試要求。
第七條:我院所有專業無男女比例要求;服裝類、藝術類、商務類各專業均兼收文、理考生。
第八條:招生對象
參加高考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和職中、技校、中專對口升學考生,學院執行各省市、區關于應、往屆生的招生政策,不另作限制。
第九條: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規定。
第十條:錄取政策
1、志愿優先,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錄滿時可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專業安排尊重考生志愿。
2、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藝術(文)(理)的陜西考生須參加陜西省美術類專業課統考;外省考生執行所在省(市、區)招辦的聯考成績;對未組織聯考的省(市、區)考生,我校認可其他兄弟院校藝術類考生的單考成績。
3、藝術類專業錄取時不限制單科成績。在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線的條件下,按照文化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4、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5、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無級差要求。
6、學院嚴格執行生源地的各項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檔成績作為是否錄取和專業安排的依據。
7、報考我院的考生請在志愿填報后及時與我院招生辦聯系,同時在電子檔案中留下準確的聯系方式,便于學院在錄取期間對考生的求學意愿進行核實,學院將根據考生反饋的信息作為是否錄取的依據之一。
第十一條:學院錄取工作結束后,考生可登陸我院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第十二條:助學措施
除國家與省政府獎、助學金外,學院還建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學生特困補助金和勤工助學制度。
第十三條:畢業與發證
學生畢業后由學院頒發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服裝藝術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四條:聯系方式
院址:陜西省咸陽市大學園區陳梁路18號郵編:712046
電話:029-38114101/38114102/38116082/38116188
傳真:029-3811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