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14:20:07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
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學院概況
1、學院全稱: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
2、學院代碼:13577
3、辦學層次:專科院校
4、辦學性質:海南省唯一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外國語高等院校
5、學院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教育路178號,郵編:571321
二、招生計劃
學院面向河北、天津、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重慶、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等24。ㄊ、區)計劃招收1200名?粕。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三、錄取規則
1、以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采用院校志愿優先原則,即優先錄取報考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第二志愿上線考生,依此類推。同一志愿考生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把同一輪“平行投檔”考生視為院校志愿順序相同,即同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
3、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無法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可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
4、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5、對考生單科成績不做限制,考生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即可錄取。
6、專業錄取無外語語種和加試等特殊要求。日語、俄語、韓語、德語、法語專業實行零起點教學,高中階段無日語、俄語、韓語、德語、法語專業基礎的也可以錄取。
7、報考我院的考生,如我院專業計劃允許,可在入學前5天內申請進行一次專業調整,入校后不再調整專業。
8、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達到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規定的要求。
四、收費標準
按照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省發展與改革廳、海南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收費規定執行。學費:5200元/年;住宿費800-1000元/年。
五、畢業證書
學生在規定時間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經考試合格準予畢業的,可獲得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校名為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
六、助學措施
1.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海南省優秀貧困生獎學金等,最高享受標準為8000元/年。
2.學院對學習成績特別優秀者設學年度獎學金;對表現優秀者設生活補助金;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者提供勤工儉學機會。
3.按教育部、財政部及我省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學生可在生源地或入校后通過學校在相關銀行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七、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1、通過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2、通過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網站公布,網址:www.hnflvc.com
八、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
電話:0898–63297756632977156329728763297760
傳真:0898–63297756
聯系人:唐丁方吳慧嬈
學院網址:www.hnflvc.com
電子郵箱:zsjy008@126.com
九、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按上級規定執行,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