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12:04:07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
2009年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招生章程
由北京師范大學和香港浸會大學共同合作創辦的聯合國際學院(UIC)經教育部特別批準,乃香港及內地攜手成立的創新型大學。我校在課程設置上經由香港浸會大學批準;在教學質量上接受香港浸會大學的指導、評估和監督;在教學上實行全英文授課。學生畢業達到要求后,將頒發國際認可的香港浸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認可的聯合國際學院畢業證書。我校以培養素質全面的國際化人才為目標,實施“全人教育”的新模式;強調學生在生活倫理、體驗拓展、體育文化、義工服務、藝術體驗、環境意識、情緒健康和逆境求存等八個方面的素質培養。同時,學校倡導“四維教育”的理念,即學生的成長與培養需要由學校、家長、學生和社會四方的互動來進行;強調通過學校、家長和社會的共同合作來培養學生的成長與發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在國內的計劃內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此章程執行。
第三條學校全稱為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英文名:BeijingNormalUniversity-HongKongBaptistUniversityUnitedInternationalCollege英文縮寫為“UIC”)。學校代碼:16401。學校地址:廣東省珠海市唐家灣金鳳路28號。郵政編碼:519085。
第四條辦學性質:學校于2005年5月獲國家教育部特別批準,并取得《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許可證》,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是首家內地與香港高等教育界合作辦學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五條辦學層次:為大學四年制的本科和研究生。
第六條辦學類型: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二章錄取規則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八條優先錄取第一志愿;一般情況下不錄取第三及后續志愿的考生。如遇到總分相同而又不能都錄取時,則優先錄取英語單科分高者。
第九條專業志愿出檔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出檔,依次類推。在考生所填志愿都未被錄取的情況下,按照“服從”調劑專業。
第十條政策性加分: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承認符合教育部規定加分條件的考生的投檔成績;但如果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符合條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我校不再給予加分優惠。
第十一條投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在招生計劃人數的120%以內(含120%)。
第十二條為配合全英文教學,學校要求凡是高考總分達到我校在當地批次分數線的考生,其英語單科成績還須達到當地英語單科滿分值的67%或以上。例如:英語單科滿分值為150分,則必須達到100或以上;英語單科滿分值為120分,則必須達到80分或以上。
第十三條對廣東省內的考生,報考英語(英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方向)、國際政治(政治與國際關系學方向)專業時,口試成績不得低于C級(合格)。對外省考生口試要求按當地招生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對江蘇省的考生,我校的錄取遵循“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且我校環境科學、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營養學方向)四個專業均只招收選測科目為物理的考生,不招收選測科目為歷史的學生;其它專業實行文理兼招,錄取選測科目為物理或歷史的考生。其它要求按江蘇省的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十六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無其它特殊要求。
第十七條學校按專業招生。學生進校一年后,可在尊重學生自愿的基礎上,結合學校的教學資源,并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程序,允許部分優秀學生申請專業調整。
第三章收費標準及獎學金
第十八條2009級新生收費標準(人民幣)
學費:5萬元/學年
住宿費:3400元/人?學年
(以上收費僅供參考;如上級部門頒布新的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
第十九條獎學金,適用于2009年新生。
入學獎學金:高考總分超過當地第一批本科錄取分數線(不含其他加分)及英語單科成績達到當地英語單科滿分值的85%或以上。例如:英語單科滿分值為150分,則必須達到127或以上;英語單科滿分值為120分,則必須達到102分或以上。一次性獎勵1萬元。學生入學后的獎學金,由學校考試委員會、獎學金及經濟援助委員會根據學生學業成績,按照學校獎學金的具體規定實行。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經學校發文之日起執行。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委員會。
第二十一條學校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招辦公布的專業目錄。招生詳細信息更新詳見學校招生網。
招生咨詢電話:(0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
傳真:(0756)3620055
電子郵箱:admission@uic.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