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02:50:06湖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
湖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2009年招生章程
湖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規范學校招生工作,保證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學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湖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國標代碼:11532),位于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楓林二路139號。
第三條學校系湖南省人民政府舉辦、省財政廳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制三年。
第四條學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工作的意見》精神,堅持理論與實踐、教學與生產、學校與社會相結合,積極推進素質教育,重視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注重理論和實踐環節教學,特別強調學生動手能力和創新精神的培養。
第二章招生專業及人數
第五條根據我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后,呈報湖南省教育廳批準。
第六條依據湖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學校分專業、分省生源計劃,經主管校長審定后,呈報湖南教育廳批準。
第七條學校2009年招生計劃共3200人,面向湖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浙江、江蘇、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西、廣東、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19個省市、區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高校招生工作辦公室向社會公布。
第三章招生錄取規則
第八條嚴格執行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嚴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規則。
第九條按考生填報志愿順序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錄取計劃人數時,依此錄取后續志愿的考生;只設一個并列一志愿的,按考生填報一志愿的先后順序錄取。
第十條按計劃招生人數1:1.2比例提檔,根據高考總分及綜合條件,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如遇考生總分相同,其他條件相當,又不能全部錄取時,按語、數、外單科成績高低、綜合素質高低、特長條件情況綜合排序,確定錄取名單。
第十二條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中國際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旅游管理、應用英語、旅游管理、商務英語、旅游英語、國際商務等專業英語高考成績不低于卷面分的70%,計算機經濟信息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等專業數學成績不低于卷面分的60%。
第四章錄取結果公布
第十三條錄取結果通過湖南省招生辦教育信息網及本校網絡發布,同時在校內張榜公布。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嚴格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核定的普通專科收費標準收費。
第六章國家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貸學金設置情況
第十五條實行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制度,國家獎學金為8000元/年,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第十六條實行學校獎學金制度,學校獎學金設置為三等:一等獎學金1200元/年,獎勵面占學生人數的4%;二等獎學金800元/年,獎勵面占學生人數的10%;三等獎學金400元/年,獎勵面占學生人數的15%。總獲獎比例占在校學生的29%,此外還有專業單項獎。
第十七條實行國家助學金制度,國家助學金年均為1000元/年。
第十八條學校每年安排有一定金額的特困生勤工助學基金。
第十九條學校實行貸學金制度,生活困難的學生在校期間可向銀行申請貸款,最高貸款額每人6000元/年。
第七章招生聯系方式
第二十條聯系地址:長沙市岳麓區楓林二路139號
聯系電話:(0731)8811789、(0731)8811742
(0731)8811788(兼傳真)
電子郵箱:hnczzsjyb@sohu.com
學校網址:www.hncz.edu.cn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學校委托招生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有關條款相悖之處,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二00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