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06-03 14:45:23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為進一步做好2009年招生工作,深入實施“陽光工程”,規范招生管理,實現依法治招生和公正合理地選拔新生,根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1、學院全稱: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2、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3、學院國標代碼:13855
4、學院簡介:
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是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面向全國招生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院自成立以來,堅持“以就業為導向,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求發展”的辦學方針,現已發展成為一所面向全國企事業單位培養高素質、高技能、應用型人才的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位于濟南經十東路6088號。學院周邊風景宜人、交通便利,分布著十余所高等院校。校園環境整潔優美、文化氛圍濃厚,是廣大青年學子深造的理想之地。學院新校區占地630畝。擁有滿足各專業教學需要的實驗室、語音室、多媒體教室及計算機中心、圖書信息中心樓等現代化教學設施。配有現代化的學習、生活服務設施,圖書、報刊種類齊全,寬帶網絡覆蓋全院。
教師隊伍結構合理、銳意創新。教師隊伍中,副高以上職稱占24%,講師職稱占22%,“雙師型”教師占專業課教師的15%。首創“企業導師制”,聘請一批既有理論水平又有實踐經驗的專家、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兼職教師,在教學管理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學院專業建設以市場需求為依據,內涵與外延發展并重,注重專業相互支撐和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思路,初步建成涵蓋建筑工程、城市建設、紡織服裝、機電工程、管理工程、藝術設計等六個專業大類29個專業。建有3門省級精品課程,2個省級特色專業。
學院注重校企合作,與全國百強鋼材營銷企業山東博遠物流發展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博遠學院。博遠學院充分遵循“校企合作、產學結合”的高職辦學模式,實現了校企的“零距離”對接,在技術研發和生產等領域進行深層合作。博遠公司將制定每年的用人計劃,為學生提供獎學金。博遠學院實現了校企強強合作,互惠共贏,開創了校企合作辦學的新模式。
學院高度重視就業,形成就業機構體系,成立專門的就業指導中心,開設畢業生就業與創業指導課程;實行多證書教學,學生畢業時能取得多種資格證書,有力的促進了學生實踐能力的提高。學院與省內著名的如特級資質建筑企業天齊集團、上市企業華紡、魯泰等四十余家大中型企業聯合建立了實習、實訓基地,為培養高技能、實用型人才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畢業生廣泛就業于建筑工程、城市建設、園林規劃、服裝紡織、機電工程、計算機、新聞、旅游等企事業單位,具有深厚的行業基礎,多年來就業率始終保持在95%以上,在各行業中享有良好的聲譽。
學院始終堅持“從嚴治校、質量第一”的辦學原則和“以人為本、全面發展”的辦學理念,“讓學生滿意,讓家長放心”是我們的鄭重承諾。前進中的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將和廣大考生一起以昂揚的姿態,矯健的步伐共同邁向輝煌的未來。
二、招生計劃及學制
1、招生層次及對象
招生層次為普通高職和對口高職。普通高職招生對象為:參加2009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高中畢業生。對口高職招生對象為:參加2009年全省對口高職統一招生考試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2、2009年招生計劃、學制
經山東省教育廳批準2009年普通高職及對口高職招生計劃為3300人,其中對口高職招生100人。學制均為三年。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通過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簡章、校園網等多種渠道公布并按時報送到相關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考生填報志愿時,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正式公布的計劃為準。
三、招生條件和錄取規則
1、學院招生計劃通過省招生考試院、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按照省招生考試院統一部署填報志愿,學院招生代碼及專業代碼見《2009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我院屬專科二批錄取。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其它語種入校后需改學英語。
2、在高考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省招生考試院規定調閱考生檔案并進行錄取。
3、對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4、在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滿額的情況下,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滿的情況下,不拒絕非第一志愿考生。
5、第一志愿錄取的考生,專業志愿分配按我院公布的分專業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依次錄取第二專業志愿、第三專業志愿;如果按以上原則仍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志愿,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按分數優先原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否則,做退檔處理。
6、藝術類考生按省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
7、錄取結果按省招生考試院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錄我院網站查詢。
8、新生入校后,學校按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檔案審核及文化成績測試等復查。對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四、學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規定,我院學年學費標準定為:普通高職(文理科)和對口高職每生每學年5000元;普通高職(藝術類)每生每學年5500元。住宿費按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標準執行。退費規定為:報到交費后學習不足一學期,退還學年費用的一半;報到交費后學習一學期及以上,不再退還。
五、考生釋疑
1、畢業生享受的待遇
學生畢業時頒發“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享受普通高校專科畢業生的一切待遇,“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執行。
2、畢業生就業
畢業生就業面向企事業單位的技術崗位和生產管理崗位。學院與全省200余家國有、合資、股份制等企事業單位擁有長期就業協作關系。對學生進行就業指導和舉辦就業洽談會。畢業生和企事業單位通過“雙向選擇”簽定就業協議。
3、專業調整
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狀況的發展變化,必要時按規定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并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4、學院的獎、助學金體系
(1)學院設有各類獎學金。如: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院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特困生獎學金及企業專項獎學金。(2)凡達到本省普通文理本科二批線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錄取報到后,學費減免50%(不含補錄考生)。凡達到本省普通文理本科三批線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錄取報到后,學費減免1/3(不含補錄考生)。(3)對報考紡織服裝類專業考生,學院還設有定向助學金,韓國大興洋行株式會社姜德龍先生為紡織服裝專業設立了專項助學金。2009年錄取為紡織服裝系各專業的新生,可有四十名同學享受困難資助。(4)助學貸款。新生可按國家政策規定,申請助學貸款。(5)勤工助學。學院設有勤工助學崗,以解決學生的生活困難。
六、其他事項
1、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2、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
3、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4、本章程由濟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6088號郵編:250200
辦公電話:0531-8638508686385100
招生咨詢電話:0531-81995201819952028199520381995205
學院網址:http://www.jnevc.com
招生咨詢網址:http://www.jnevc.com/招生就業/招生信息網
此招生章程經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備案詳細內容可參照教育廳和教育部網站:www.sdpec.edu.cn;http://gaokao.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