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恒星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2 16:32:57青島恒星職業技術學院
青島恒星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青島恒星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青島恒星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青島恒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青島恒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青島恒星職業技術學院學院國際代碼:13015
第五條學院地址:山東省青島市九水東路588號郵編:266100
第六條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七條學院基本概況:
★地理環境
學院坐落在美麗的沿海開放城市----青島。地處風景秀麗的嶗山腳下,校園占地面積1400畝,學院東鄰中國海洋大學嶗山校區,南鄰青島酒店管理學院,以我院為中心逐步形成青島東部高校區,交通極為便利。
★辦學條件
學院具有健全的教學、生活設施設備,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積達40.5萬平方米,現有教學儀器設備價值達5860萬元,除建有教學樓、圖書館、實訓樓、講學廳、實訓基地外,還配有看臺容納1.5萬人就座的體育場、大學生活動中心、舞蹈房、健身房、微機室、多媒體教室、語音室、電子閱覽室等。
★師資力量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現有教職員工1035人,其中:專職教師636人,正副教授228人。我院專業課教師中多為雙師型教師,為了培養滿足市場要求的高技能型人才,我院定期從專業對口的企業中聘請有實踐經驗的精英參與專業課、實踐課教學及教材的編寫。
★專業設置
學院下設商務學院、經濟學院、旅游學院、標業學院、國際學院、外國語學院、信息學院、國貿學院、數控學院、建筑學院、汽車學院、藝術學院、動畫學院、教育學院等18個二級學院。開設電腦藝術設計、軟件技術、建筑工程技術、數控技術、物流管理、商務英語、應用韓語、應用日語等33個高職專業,2007年經山東省教育廳同意我院與加拿大萊橋社區學院、加拿大威利斯商務技術學院合作辦學,開設了市場營銷、電子商務二個專業,面向全國招生。
★辦學特色
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突出校企合一,強化技能實訓,注重社會實踐。追求“專業設置與市場需求零距離,真教實練與上崗工作零適應期”,實行工學結合、項目教學以及產、學、研一體化的辦學新模式。我院自2004年開始實施學生持“七證”畢業,強調了基本技能和專業技能的作用,從本質上增強了學生的就業能力和市場競爭力。截止2008年底,學院以專業上產業,正式成立校內企業有十個(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服裝廠、儀表公司、印刷廠、商業聯盟、山水連鎖超市、恒星幼兒園、數控加工中心、營養研究所、恒星養老集團),這些企業一方面作為學生的實訓實習基地,另一方面為學校提供了技術、師資的支持,初步形成了校企合一辦學特色。
★辦學理念
堅持以人為本,以德為先,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建立和諧文明校園,培養感恩品德,學會自我學習,精練專業技能,造就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辦學宗旨
堅持創新,發展特色,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家長,為了社會。
★就業
通過我院幾年來的努力,就業隊伍不斷完善壯大,就業處現有70余名專業的就業人員,為畢業生提供了充足的就業崗位,并為學校專業建設提供了市場需求的信息。
★歷史沿革
2000年10月31日,青教成函[2000]50號《關于同意籌建青島恒星科技專修學院的批復》同意籌建青島恒星科技專修學院。
2001年11月13日,青教社函[2001]12號《關于同意成立青島恒星科技專修學院的批復》正式成立青島恒星科技專修學院。
2002年6月14日,魯教函(2002)35號《關于同意籌建青島恒星職業技術學院的復函》同意在青島恒星科技專修學院的基礎上籌建青島恒星職業技術學院。
2003年4月24日,魯政字[2003]157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建立青島恒星職業技術學院的批復》同意建立青島恒星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章錄取
第八條招生對象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
第九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條男、女生比例不限,無外語語種限制,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
第十一條加、降分投檔考生處理辦法按當地省(市)招辦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錄取投檔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按照教育部規定執行,一般不超過1:1.2。
第十三條錄取原則:
⑴采取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
按考生填報院校的志愿確定錄取資格。首先在上線的報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錄滿我院計劃數為止;若上線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則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滿足的錄取第三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⑵按報考我院的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
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滿足某專業計劃,則本專業不再錄取第二、三專業志愿考生;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不滿足某專業計劃,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⑶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⑷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對未報我院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⑸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⑹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辦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四章其它
第十四條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對審查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招生計劃數及收費標準:詳見各省教育招生部門公布的《2009年高等教育招生填報志愿指南》。
第十六條退學學費規定:執行魯價費發[2004]55號文件規定:學生注冊入學后,學習時間不滿兩個月的按學年收費標準的四分之一收費,滿兩個月不滿一學期的按學年收費標準的二分之一收費,滿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費。
第十七條獎貸學金和貧困生資助管理辦法:
貧困生資助管理辦法和獎學金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執行,此外,我院還配有輔助管理辦法。一是設立若干勤工儉學崗位,對家庭困難的同學提供資助。二是實行獎學金制度,對家庭困難、學習刻苦的學生進行重點獎勵。
第十八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青島恒星職業技術學院;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十九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我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由青島恒星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考生咨詢電話:0532-86661234
傳真:0532-87063139、87063303
QQ:537903999
E-mail:cestar@cestar.com或university@cestar.com
通信地址:山東省青島市九水東路588號郵編:2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