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江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1 11:03:49江西贛江職業技術學院
江西贛江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基本信息:
江西贛江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綜合性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2003年被國家教育部批準為“全國高校民族預科教育基地”。
院校代碼:13421(國標代碼)
院校名稱:江西贛江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辦學性質:民辦
校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長堎工業園創業南路998號
二、招生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江西省民辦教育促進條例》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廳有關規定,二○○九年秋季招收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1、高職(?疲ㄕ惺諈⒓赢斈旮呖汲煽冞_生源地專科相應批次提檔分數線的考生);2、民族?疲ㄕ惺諈⒓赢斈旮呖汲煽儾坏陀谏吹貙?葡鄳翁釞n分數線以下40分的少數民族考生);3、民族專科預科(招收參加當年高考成績不低于生源地?葡鄳翁釞n分數線以下60分的少數民族考生);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三、錄取規則:
1、經生源地省級高招部門辦理錄取手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茖W籍。學校自行組織生源招收的學生納入自學考試管理或接受非學歷高等教育、中職教育,一律不能注冊普通高等教育?茖W籍。
2、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級差不作要求。
3、對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平等對待,按考生所在。ㄊ小⒆灾螀^、直轄市)的高招錄取政策執行。
4、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指導意見》執行。
5、藝術考生的藝術成績認可生源省的聯考成績。
6、各專業不設男女比例限制。
7、不要求非第一志愿分數級差。
8、外語語種不限。
9、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學生工作管理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學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民[2005]7號)有關政策規定,民族?瓶忌稍谏词?葡鄳武浫》謹稻下40分提檔,民族?祁A科考生可在生源省?葡鄳武浫》謹稻下60分提檔。
四、畢業證書發放種類
學生經考試考核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學院頒發國家承認的?疲ǜ呗殻┊厴I證書,學院可推薦就業。
五、收費標準:
學費:5500元/學年(文、理科)
(少數民族專科預科預科期間學費為5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學年)
住宿費:四人間公寓1200元/學年。
六、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長堎工業園創業南路998號
郵政編碼:330108
聯系電話:0791-3904444390508839059963905068
39059983905599
傳真:0791-3905998網址:http://www.gjdx.com
學院法定代表人、辦學許可證查詢網址:http://www.jx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