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31 09:40:52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民辦高等教育促進法》、《民辦高等學校辦學管理若干規定》、《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編制和宣傳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以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學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兼顧國家、考生、學校三者的利益。
第二條學校性質及簡況
1、學校全稱: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
2、校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龍山北路6號
3、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
4、辦學層次:本科
5、招生計劃: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錄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主頁(http://www.bjxy.cn)查詢
5、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江蘇省教育廳
6、證書名稱: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畢業證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學士學位;
7、證書頒發辦法: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學士學位;
8、收費標準:本科生學費每人每年13000元
9、就業率:歷年本科生就業率都在98%以上
第二章錄取規則
第三條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按照公平、公正和擇優的原則錄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中學的評價和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
1.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門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大氣科學專業對色盲、色弱考生限考;
2.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本人所學語種的專業;
3.男女比例不限;
4.實行遠程網上錄取,調檔比例控制在1:1.2以內;
5.江蘇以外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錄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即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滿,再錄取第二志愿,依此類推;同批志愿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分數優先原則,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
6.江蘇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選測科目要求及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原則分別為:
(1)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為:選測科目1B1C;必測為4C,技術科目為合格;
(2)各專業選測科目要求:按照兼招類(選測科目不限)進行招生;
(3)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原則為:考生進檔后采用等級級差法,將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等級級差分,在考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加上等級級差分后進行排序,按照分數清的方式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所錄取專業。等級級差加分辦法為:選測科目中每取得一個A+、A、B+、B等級,分別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級級差分。
7.在不降分錄取的前提下,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適當加分投檔政策;
第三章錄取與入學
第四條學院招辦根據經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五條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所在學校或單位領取經密封的個人紙質檔案(如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擬統一寄送個人紙質檔案,新生需索取相關證明),報到時移交給學校。
第六條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院規定的有關證件、材料,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常事由外,超過兩周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七條新生入學后,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根據具體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獎助學金
第八條我校學生可以參評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同時學校設有各類獎、助學金,用以獎勵優秀學生和資助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五章招生咨詢電話和網址
第十條招生咨詢電話:025-58699601
025-58699602
025-58699603
025-58699195
網址:http://www.bjxy.cn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章程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適用于2009年度本科招生。
第十二條本章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