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農業大學2009年本專科招生章程
2009-05-12 14:52:43沈陽農業大學
沈陽農業大學2009年本專科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沈陽農業大學。
二、辦學地址:學校本部在沈陽市東陵路120號,高等職業專科辦學地點在沈陽市沈北新區虎石臺鎮。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四、辦學層次:本科和專科(高職)。
五、辦學形式:全日制。
六、學習年限:動物醫學專業學制5年,學習年限為5-7年;其它本科專業學制4年,學習年限為3-6年;高職專科專業學制為3年。
七、外國語語種要求:除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和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外,其它專業招收學習英語、日語、俄語的考生。
八、錄取原則與辦法:我校新生錄取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遼寧省的有關政策、規定,錄取工作原則、辦法如下。
1.我校為第一批錄取院校。在遼寧之外的其它省份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則按招生計劃數的120%調檔,再按分數擇優錄取;其中江蘇省按先分數后等級原則錄取。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足招生計劃人數時,按教育部有關規定、政策,并結合生源地省份招生政策確定錄取辦法。
我校在遼寧省為一批本科B段錄取院校,具體方法是按招生計劃人數的105%的比例、在第二批錄取院校控制分數線上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按分數擇優錄取。
對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區)的規定加分、降分后調檔,再擇優錄取。
專業錄取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分數相同的考生,專業錄取辦法為:先專業志愿優先,再外語成績優先。由于志愿專業錄滿、不能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果填報了“服從專業調劑”,可調劑到其它未錄滿專業;而未填報“服從專業調劑”志愿的,則不予錄取,做退檔處理。
2.有關事項說明:
(1)各專業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各專業均無加試,亦無相關科目成績方面的特殊要求,但建議報考園林專業考生應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報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考生應具有較好的英語基礎,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專業考生應體貌端正、發音標準、口齒清晰。
(3)對高考成績高出我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60分以上的一批本科新生,新生報到注冊前,可重新選擇一次專業。
(4)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九、學費收取:嚴格按遼寧省物價局規定的標準執行。不同專業、不同辦學層次,學費標準不同;學費的收取方法按遼寧省有關部門的規定、要求辦理。本科生一般為3100—4800元/年,專科(高職)生為4500—5000元/年(詳見《2009年報考指導》計劃表)。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照國家、遼寧省有關規定執行退費。
十、獎助學金設置:學校設置多項獎學金,用于激勵學生刻苦學習,奮發成才;同時設置助學金、特困補助金等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1.一批本科
⑴新生入學獎學金:凡以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被錄取的新生,其高考分數高出我校在當地省份(直轄市、自治區)錄取分數線60分以上者,入學后均獲得新生入學獎。獎學金額度為:一等獎3000元/人,二等獎2000元/人,三等獎1000元/人。
⑵優秀學生獎學金:一等獎為2000元/年·人,二等獎為1000元/年·人,三等獎為500元/年·人。優秀學生獎學金根據學生在校德智體等方面綜合表現評定,受獎面在28%左右。
⑶國家(政府)獎學金:根據國家和遼寧省的獎學金設置辦法和評選條件,對品學兼優的學生進行獎勵,獎勵的金額及比例按當年國家和遼寧省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⑷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校自強獎學金:按照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設置辦法和評選條件,結合我校實際,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設置了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校自強獎學金,總獎勵資助面在25%左右。
按著“優秀者獎、困難者助”的原則,學校還根據學生的困難程度不定期給生活貧困生發放困難補助。
⑸社會獎學金:近幾年,社會各界、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分別向我校提供數額不等的資金,用于獎勵學習優秀生和資助生活貧困生,資助金額平均每年達30余萬元。
2.高職專科
⑴綜合獎學金:一等獎為1500元/年·人,二等獎為1000元/年·人,三等獎為500元/年·人。單項獎為200元/年·人。綜合獎學金根據學生在校德智體等方面綜合表現評定,受獎面在35%以上。
⑵特困補助:一等為700元/年·人,二等為500元/年·人,三等為300元/年·人,受補助比例在25%以上。學校還設有國家、省獎助學金,專門資助優秀特困生。
十一、助學貸款:經濟困難的學生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可以在學校申請辦理助學貸款。
十二、學歷、學位證書: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沈陽農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沈陽農業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沈陽農業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專升本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沈陽農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并注明“專升本”字樣,達到沈陽農業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沈陽農業大學學士學位證書;高職專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沈陽農業大學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十三、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此前學校制定的與本章程不相符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十四、本章程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十五、招生網址:http://zs.syau.edu.cn;
E-mail:syauzsb@126.com;
咨詢電話:024—88490405;
傳真:024-88487217;郵編:11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