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高考6月25日起填報志愿 日程安排公布(3)
2009-05-08 11:09:40騰訊高考
2.分時分段結束。為保證網絡暢通無阻,保證考生順利填報和修改志愿,網上填報志愿將根據考生分數,分時分段結束填報志愿。在網上填報志愿過程中,不同分數的考生填報志愿結束時間不同,相對高分段考生先結束,相對低分段考生后結束。具體安排將在每次填報志愿之前的公告中說明。考生一定要清楚自己網報志愿的結束時間,及時修改完善自己所填報志愿。
3.填報與修改志愿。每次填報志愿將設置一個固定時刻,所有符合填報條件的考生必須在此之前完成初次填報,并根據本人排名情況不斷修改志愿,放棄本次填報需要刪除志愿的也須在此之前完成;超過這個時間則只允許已經填報志愿的考生進行志愿修改,不能新填報志愿、不能刪除志愿。考生要密切關注網上填報志愿進展情況及統計信息,并隨時根據這些信息修改自己所報志愿,不要等到最后修改,以免因超出規定時間而造成延誤。
第六章 實施程序
第十三條 網上填報志愿分為三個階段:
1.查詢招生計劃、瀏覽招生章程;
2.網上填報志愿;
3.查看各院校填報情況統計信息、修改志愿。
具體、詳細的解說請考生參閱《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網上填報志愿視頻培訓教材》。
第十四條 考生網上填報志愿期間,可自行向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提交兩項申請:
1.準備補習的考生提交不再填報志愿的書面申請。為切實保護考生利益,防范招生中介違背考生意愿代替準備補習的考生填報志愿,已決定補習的考生,可提前到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提交本年度不再填報志愿的書面申請。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在辦公平臺上提交信息、打印確認表,并交考生本人簽字確認。考生提交放棄填報志愿申請書后,任何人將無法代其填報志愿。
2.網上填報志愿后,考生可選擇是否打印《志愿確認表》并進行簽字確認。考生在每一次網上填報完志愿后,可在規定時間內自愿到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打印《志愿確認表》進行確認、簽字。《志愿確認表》一經打印,其志愿信息將不得修改,若錄取時考生對本人志愿提出異議,將按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留存的考生簽字確認的志愿參加錄取;未在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打印《志愿確認表》簽字確認的,若錄取時考生提出異議,將按數據庫中存儲的考生志愿參加錄取,后果由本人承擔。
第十五條 錄取結束后,考生需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nm.zsks.cn錄取結果查詢欄,確認錄取結果。
全國已于2007年實行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制度。考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后,一定要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錄取結果。凡接到錄取通知書,但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上查詢不到相同錄取結果的,均屬違規錄取。對游離于國家招生體制外、未經自治區高校招生辦辦理錄取手續而擅自招收入校的各類學生,教育部將一律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亦即將來不予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如在網上查詢到錄取結果但沒有收到錄取學校的錄取通知書,要及時和院校取得聯系按時報到。
旗縣區招生機構在發放考生紙介質檔案時,也要對該考生的錄取結果進行網上確認,如果考生錄取通知書和網上查詢結果不符,要告知考生本人,并不準考生領取本人報考檔案。
第七章 注意事項
第十六條 考生和家長需密切關注網上填報志愿的時間,不要錯過網上填報志愿。
第十七條 考生網上填報志愿時要注意查看《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2009年招生計劃》中自己所報院校的專業要求,有些專業只招收特定條件的考生,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不能被錄取。還要注意查看《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2009年招生章程》,其中的招生專業要求、招生錄取規則是考生填報志愿的重要參考資料。
第十八條 考生需自己填報志愿,不得委托他人填報或代替他人填報。同時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考生號和密碼等個人信息,以防止密碼泄漏造成損失、引起糾紛。如考生忘記密碼,需本人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查詢。
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凡發現由老師或招生考試機構工作人員代替考生填報志愿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考生因自己泄露密碼造成非真實意愿的志愿信息,后果由本人自負。
第十九條 對已經被錄取而未報到考生的處理辦法
為營造公平公正的錄取環境,所有網上填報志愿且被錄取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未報到的考生,本年度不得再改錄其他高校,其信息將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提供給下一年該考生報考的院校。
第二十條 提倡所有在校生應在學校填報志愿,社會考生應在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設置的考生服務中心填報志愿,以便于應對突發事件。不提倡考生在家中或網吧自行填報志愿。
第八章 應急預案
第二十一條 關于啟動應急預案的說明
若某個旗縣區或某個中學大面積停電或網絡不暢,可針對該地區所有考生啟動手工
填報志愿應急預案。如遇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啟動應急預案的,各中學應在第一時間上報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及時上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經批準后方可啟動手工填報志愿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預案時填報的手工志愿如果與網上填報的志愿重復或相沖突的,以手工填報的為準。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