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醫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7 14:38:11沈陽醫學院
沈陽醫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院校全稱: 沈陽醫學院
辦學地點: 沈陽市黃河北大街146號
辦學類型: 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層次: 本科
學習年限:學制2年專業,學習年限為2-4年;學制3年專業,學習年限為3-5年;學制4年專業,學習年限為4-6年;學制5年專業,學習年限為5-7年;學制6年專業,學習年限為6-8年。
辦學形式: 全日制
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44.4萬平方米,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7.47萬平方米,專任教師469人,其中副高級職稱以上239人,其中教學、科研設備總值5721.51萬元,圖書館藏書62.4萬余冊。
二、計劃說明
語種要求:所有專業均只招英語考生。
男女比例要求:所有專業對考生性別無限制。
三、專業設置說明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招收對象 |
學制 |
科類 |
授予學位門類 |
100201 |
預防醫學 |
高中 |
5 |
理工 |
醫學 |
100301 |
臨床醫學 |
高中 |
5 |
理工 |
醫學 |
100302 |
麻醉學 |
高中 |
5 |
理工 |
醫學 |
100303 |
醫學影像學 |
高中 |
5 |
理工 |
醫學 |
100304 |
醫學檢驗 |
高中 |
4 |
理工 |
理學 |
100701 |
護理學 |
高中 |
4 |
理工 |
理學 |
100401 |
口腔醫學 |
高中 |
5 |
理工 |
醫學 |
100301 |
臨床醫學(英語班) |
高中 |
6 |
理工 |
醫學 |
110302 |
公共事業管理 |
高中 |
4 |
理工 |
管理學 |
文史 |
|||||
100304 |
醫學檢驗 |
高職專科 |
2 |
理工 |
理學 |
100701 |
護理學(高級護理) |
高職專科 |
2 |
理工 |
理學 |
630201 |
護理 |
高中 |
3 |
|
|
630301 |
藥學 |
高中 |
3 |
|
|
630401 |
醫學檢驗技術 |
高中 |
3 |
|
|
630403 |
醫學影像技術 |
高中 |
3 |
|
|
630405 |
康復治療技術 |
高中 |
3 |
|
|
630201 |
護理 |
中專 |
2 |
|
|
630101 |
臨床醫學 |
五年制高職轉段 |
2 |
|
|
630201 |
護理 |
五年制高職轉段 |
2 |
|
|
四、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頒發說明
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沈陽醫學院本科畢業證書;專升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沈陽醫學院本科畢業證書,其中標注“專升本”字樣。達到沈陽醫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沈陽醫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高職專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沈陽醫學院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五、收退費等說明
學費收取標準: 按照物價部門批準,我院普通本科口腔醫學學費為4700元/年,公共事業管理學費為4400元/年,醫學影像學學費為4600元/年,其余專業為4800元/年;高職專科專業康復治療技術學費為4500元/年,其他專業學費為5000元/年。如果學費有變化,具體收費標準按物價局最新批件為準。
退費辦法: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我院根據省市相關文件要求執行退費。
獎學金、助學金情況:我院按照教育部要求實行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家庭確實困難新生可以持縣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經我院招生錄取領導小組核實后先入學,再緩交學費。我院設有獎學金評定制度,并按照國家和沈陽市獎學金和助學金相關政策,為家庭困難的優秀學生下發獎助學金。
六、錄取原則:
投檔比例
我校按不超過120%比例投檔。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我院對擬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如復查結果與錄取時提供的信息不符,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并追究當事人及體檢醫師責任。
院校志愿錄取
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數時,在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多于計劃數時,根據考生志愿順序,由高分到低分取滿為止,不再調閱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檔案;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報考我院臨床醫學(英語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須達到一定的分數線(錄取時根據考生成績劃定),其它無相關科目或加試要求。
對加分、降低分數投檔考生的處理
對教育部和我省招考委關于加分、降分投檔及相同條件優先錄取考生的規定,我院按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我院在錄取時,采取專業志愿清(志愿優先)的原則,不設定分數級差。
七、其它規定:
1、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2、沈陽醫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擁有本章程的解釋權。
3、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生效執行。
八、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 024-62215829 024-62215696
傳 真: 024-62215809
電子信箱:symc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