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3 17:14:19上海行健職業學院
2009年上海行健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
一、學校全稱
|
上海行健職業學院
|
二、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閘北區原平路55號
嘉定校區:嘉定區城中路37號
|
三、層次
|
□本科 □高職√ □專科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 □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
五、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其要求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
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不限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除學前教育專業只招女生外,其余專業男女招收比例不限。
|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
九、錄取規則
|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校招辦具體執行,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
A、提前批、藝術類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報考本校第一專業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專業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依次類推;
B、上海市第三批(含征求志愿)均實行平行志愿錄取,對進檔我校考生,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高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外省市考生:在當地相應的批次分數線之上,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高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C、當考生總分相同時,按文理科不同的單科順序進行:
文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綜合。
理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綜合。
D、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依次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
十、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1、高職教育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
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10000元
滬價行[2000]120號
2、中外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12000—14000元
滬教委財[2005]34號滬教委財[2003]35號
|
住宿費標準
|
總校:每生每學年1200元
分校:每生每學年1000元
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行健職業學院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成績合格,頒發上海行健職業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
十二、聯系電話
|
021—66109601(招生辦)
(分校電話021—59528837、69983005 (招生辦))
|
十三、投訴電話
|
021—66103013、56958255、56958696(監察室)
|
十四、院校網址
|
www.shxj.cn (分校網址:www.sistma.com )
|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助學貸款:每年每生最高6000元;
獎學金: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綜合獎學金、單項獎
國家助學金、學院助學金、勤工助學
特殊困難學生補助、減免學費、綠色通道
|
十六、其他須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