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2 14:31:24上海震旦職業學院
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核準備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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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全國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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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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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震旦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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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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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 上海 市 寶山 區 市一 路 8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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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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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高職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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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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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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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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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各省(市、區)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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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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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日語、應用韓語不限,其他專業限招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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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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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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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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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的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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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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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平行志愿按1:1.05以內比例調檔;外省市平行志愿按各省市規定調檔;不實行平行志愿的外省市按各省市規定調檔。
2、德智體綜合測評和身體健康狀況合格,高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我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在本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當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計劃時調檔按二、三、四志愿的順序無分數級差,擇優錄取。
4、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專業志愿從高到低的原則。
5、最后同分考生按順序參考英語、語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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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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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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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2000元;其他專業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費[2007]1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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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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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學年2000元。滬價費[2007]1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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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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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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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震旦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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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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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學期滿,成績合格,頒發上海震旦職業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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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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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6863982 021-66864179(招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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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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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6866920(招生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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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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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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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規定的各類獎學金、助學金;學院還設有多種獎學金、助學金;建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協助安排勤工儉學崗位等措施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對中西部地區的特困生,注冊報到后經學院審核批準實行特別資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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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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